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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和妻子离婚后,跟前妻约定,将家里的7套房子留给了女儿。男子再婚后,又生

北京,男子和妻子离婚后,跟前妻约定,将家里的7套房子留给了女儿。男子再婚后,又生了孩子,他只能去门口做保安,每月挣2000多维持生活,他多次要求女儿归还房产,索要房产无果后,男子又要求女儿每月给5000元赡养费。可前妻却说:房屋产权虽然是女儿的,但是给了他3套房屋使用,3套房屋的租金,养他足够了,养媳妇孩子是他的义务,和我女儿没关系。结果让男子后悔莫及。   据零度时评7月24日报道,老李(化名)和妻子离了婚,俩人商量着,把家里的 7 套房子都留给了女儿。本想着这是给孩子的保障,可谁能想到,后面的事儿会这么波折。   老李和妻子结婚多年,一起携手打拼,名下有七套房产,后来俩人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日子平平淡淡的,但是后来俩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俩人都身心疲惫,于是在2018年,老李忍无可忍向妻子提了离婚。   离婚后,夫妻俩达成一致,把共同打拼的七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儿,他们有居住权,老李有三套房子的使用权,老李一个人也住不过来,就把房子租了出去。   老李离婚后没过多久就再婚了,再婚的妻子又给他生了孩子。新的家庭组建,加上孩子的出生,父母也变老,生了重病,这让家里生活开销一下子就变大了。   可老李身体不太好,没法干重活,找来找去,最后只能在小区门口当保安,一个月挣 2000 多块钱,这点钱要养新的家庭,显然是不够用的。   看着日子过得紧巴巴,老李就琢磨,之前不是把 7 套房子都给女儿了嘛,现在自己缺钱,要不把房子要回来几套?他跟女儿提了这事儿,可女儿没同意,毕竟当初是父母离婚时说好留给自己的,这房子产权都已经是自己的了。   索要房产无果后,老李又想了个办法,他觉得女儿有赡养自己的义务,于是要求女儿每个月给自己 5000 元赡养费。这事儿传到前妻耳朵里,前妻可不干了。   前妻觉得,虽然房屋产权是女儿的,但为了照顾老李,已经让他用着 3 套房子,光这 3 套房子的租金,养老李自己肯定是够的。至于老李要养再婚的媳妇和孩子,那是他自己新家庭的义务,跟女儿没啥关系。   这事儿后来就闹到了法庭上。法庭上,各方说法都摆了出来。老李说自己身体不好,开销大,需要女儿赡养。   女儿那边呢,觉得自己也有自己的生活,而且母亲都已经让父亲用着 3 套房子收租了,父亲不至于养不活自己。   前妻也在法庭上陈述,再婚家庭的负担不该全压到女儿身上。   在法庭上,双方未能达成和解。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也议论纷纷。有网友说:“父母给孩子留财产是情分,可孩子赡养父母也是义务,但也得看实际情况啊,不能一方漫天要价。”   还有网友感慨:“离婚后重组家庭,真的得考虑清楚,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和孩子赡养的问题,弄不好就容易起纠纷。”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信息来源:零度时评 报道于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