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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法典

江苏镇江,女子李某,年轻时和老公闹离婚,一气之下把仨孩子全扔给前夫,自己潇洒度日

江苏镇江,女子李某,年轻时和老公闹离婚,一气之下把仨孩子全扔给前夫,自己潇洒度日

江苏镇江,女子李某,年轻时和老公闹离婚,一气之下把仨孩子全扔给前夫,自己潇洒度日。这一晃20多年过去,李某年纪大了,开始想念孩子。可她没了孩子的联系方式,回老家也打听不到。情急之下,她把仨孩子告上法庭要赡养费,实则不为钱,就想见见孩子。法院找到大女儿,一番劝说普法后,大女儿带着弟弟妹妹跟李某见了面。李某一见孩子,啥要求都没了,直接撤诉,这事也算是圆满解决了。(来源:裁判文书网)据报道,女子李某年轻的时候,她和老公感情出了问题,整天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离婚这一步。离婚的时候,李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心里一横,把三个孩子全扔给了前夫,自己拍拍屁股走了,从此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这一晃,20多年就过去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李某身边越来越冷清,她开始想念起那三个孩子来。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早就和孩子们断了联系,连孩子们的联系方式都没有。她回到老家,四处打听孩子们的消息,可时间太久远了,大家也都说不清楚孩子们现在在哪儿。李某想来想去,她一咬牙,把仨孩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孩子们给她赡养费。其实她心里清楚,孩子们现在都长大成人了,有出息了,她根本不是为了那点钱,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见见孩子们,重拾那份失去的亲情。审理时,四处打听后,终于找到了大女儿的联系方式。把大女儿叫到法院,耐心地劝说她:孩子,你妈当年可能确实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现在年纪大了,心里肯定也后悔了。她想见见你们,也是人之常情。大女儿一开始心里也挺纠结的,毕竟这么多年妈妈都没管过他们。但听着法官的话,她心里也慢慢软了下来。她想,不管怎么说,妈妈始终是妈妈,血浓于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李某在离婚后20多年未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当她年老、可能面临生活困难等情况时,从法律层面她仍有向成年子女主张赡养费的权利。不过,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并非单纯以金钱给付为唯一衡量标准,更强调的是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综合性义务。李某虽以赡养费为由起诉子女,但实际诉求是重拾亲情,这反映出赡养义务中精神慰藉层面的重要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李某在离婚时将三个孩子全扔给前夫,自己20多年不管不顾,明显违反了作为母亲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期间有责任为子女提供生活所需、教育以及必要的关爱。李某这种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在法律上虽未直接规定相应处罚,但从道德和法律责任层面来看,她对子女成长过程中的缺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本案中,法院通过找到大女儿并进行劝说普法,促使大女儿带着弟弟妹妹与李某见面,最终李某撤诉。这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不仅仅依据冰冷的法律条文,更注重通过调解的方式修复家庭关系、化解矛盾。法院调解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本案中,调解既尊重了李某想见子女的诉求,也考虑到子女对母亲的感情变化,引导双方在理解、包容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最终实现了亲情回归这一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调解方式不仅符合法律规定,更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综上所述,最终大女儿带着弟弟妹妹来到了和李某约定的地方。当李某看到三个孩子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眼泪“唰”地一下就流了下来。她走上前去,紧紧地抱住孩子们,嘴里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妈妈错了。孩子们看着眼前这个苍老的母亲,心里那些怨恨也渐渐消散了。他们知道,妈妈虽然曾经抛弃过他们,但此刻,她是真的后悔了。李某一见孩子,之前那些要赡养费的要求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拉着孩子们的手,有说不完的话。最后,她直接向法院撤诉,说这事就这么算了,她只要能和孩子们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这事,也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亲情这东西,终究是割不断的。
肇庆高要:“参观+听证”邀您解锁民法典的检察实践

肇庆高要:“参观+听证”邀您解锁民法典的检察实践

5月23日上午,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走进检察机关,旨在增进社会各界对...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如今面对三个尚年幼的弟弟妹妹,该女生没有逃避,而是毅然扛起了家庭的重担,她每天骑车40公里奔波送外卖,每月能拿到3000元工资,以及低保补助2000元。但毕竟要养3个弟弟妹妹,所以还是过得十分艰难。当记者询问该女生为何如此时,女生只说了一句:“因为我小时候过得很苦,所以不想弟弟妹妹们也吃苦。”据大河报5月28日报道,女生小张(化名)是位05后,她的家里就十分普通,爸爸妈妈都是普通工人。不过当时父母都还在,所以即便过得很苦,但也有父母的关爱。后来父母又陆陆续续给小张生了3个弟弟妹妹,可能他们觉得家里多点子女,以后总会有个会有出息的,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然而自从父亲被查出患了癌症后,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四处举债,可最终还是未能留住父亲的生命。而母亲在父亲患病期间就离开了,只留下了小张和她的3个弟弟妹妹。村里当时有人联系过小张的母亲,并告诉了她现在孩子们过得十分艰难,可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回家。在得知母亲不要这个家后,小张选择站了出来,她肩负起了扶养弟弟妹妹的职责,每天早早起床,在弄完弟弟妹妹们吃饭上学后,便骑上电动车往返40公里去送外卖。无论是炎炎烈日,还是凛冽寒风,小张都从未曾停下脚步,因为她知道,自己一旦放松下来,弟弟妹妹们就得挨饿。每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加上村里给的2000多元低保补助,就是小张姐弟4人的全部收入。不过,好在三个弟弟妹妹都很懂事,会主动帮小张分担家务,这让小张感到十分欣慰。而且村里也给小张几人提供了住的地方,让他们不至于流离失所。当记者得知此事对小张进行采访时,小张是这么说的:“我小时候过得很苦,不想再让弟弟妹妹们重蹈覆辙,所以现在尽自己的努力把最好的给弟弟妹妹,只能又当严父又当慈母了。”那从法律角度,此事该如何评价?1、小张的母亲抛弃4个孩子,该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就本次事件来说,小张的母亲选择离开这家,导致了3个未成年的孩子生存困难,要不是小张还能赚点钱,那他们哪里还能过得下去。因此,小张母亲的行为构成了遗弃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2、小张的母亲如果能支付抚养费,还有避免刑事处罚的机会。《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从这项规定来看,即便小张的母亲选择不亲自抚养,也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来履行部分抚养义务。不过,这个抚养费并非单指生活费。孩子们将来生病住院,需要缴纳学费等,这些都是抚养费的一部分,小张的母亲都需要承担。因此,如果小张的母亲肯拿出抚养费来,就不一定会按照遗弃罪处理。3、小张的母亲逃避抚养义务,那将来小张等人有义务赡养她吗?《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从法律实践来看,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并不具有关联性。即无论父母有没有抚养过,子女都不得拒绝赡养父母,否则有违法律规定,也有违社会普遍信奉的道德准则。更何况,小张的母亲并非完全未抚养过小张以及她的3个弟弟妹妹。因此,将来小张的母亲若是无人赡养了,她是有权要求小张等四姐弟赡养的。不过,如果小张的母亲的行为被认定为遗弃罪,那在赡养费的多少问题上,会进行相应的扣减。比如:如果小张的母亲要求四个子女每家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的,那考虑到她有遗弃行为,可能每家每月只需要支付500元-800元左右,只要能维持小张母亲的基本的生活即可。最后,小张自己才刚成年不久,却要扶养3个弟弟妹妹,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希望将来3个弟弟妹妹要记住小张的好。最后,您怎么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信息来源:大河报2025-5-28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如今面对三个尚年幼的弟弟妹妹,该女生没有逃避,而是毅然扛起了家庭的重担,她每天骑车40公里奔波送外卖,每月能拿到3000元工资,以及低保补助2000元。但毕竟要养3个弟弟妹妹,所以还是过得十分艰难。当记者询问该女生为何如此时,女生只说了一句:“因为我小时候过得很苦,所以不想弟弟妹妹们也吃苦。”据大河报5月28日报道,女生小张(化名)是位05后,她的家里就十分普通,爸爸妈妈都是普通工人。不过当时父母都还在,所以即便过得很苦,但也有父母的关爱。后来父母又陆陆续续给小张生了3个弟弟妹妹,可能他们觉得家里多点子女,以后总会有个会有出息的,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然而自从父亲被查出患了癌症后,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四处举债,可最终还是未能留住父亲的生命。而母亲在父亲患病期间就离开了,只留下了小张和她的3个弟弟妹妹。村里当时有人联系过小张的母亲,并告诉了她现在孩子们过得十分艰难,可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回家。在得知母亲不要这个家后,小张选择站了出来,她肩负起了扶养弟弟妹妹的职责,每天早早起床,在弄完弟弟妹妹们吃饭上学后,便骑上电动车往返40公里去送外卖。无论是炎炎烈日,还是凛冽寒风,小张都从未曾停下脚步,因为她知道,自己一旦放松下来,弟弟妹妹们就得挨饿。每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加上村里给的2000多元低保补助,就是小张姐弟4人的全部收入。不过,好在三个弟弟妹妹都很懂事,会主动帮小张分担家务,这让小张感到十分欣慰。而且村里也给小张几人提供了住的地方,让他们不至于流离失所。当记者得知此事对小张进行采访时,小张是这么说的:“我小时候过得很苦,不想再让弟弟妹妹们重蹈覆辙,所以现在尽自己的努力把最好的给弟弟妹妹,只能又当严父又当慈母了。”那从法律角度,此事该如何评价?1、小张的母亲抛弃4个孩子,该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就本次事件来说,小张的母亲选择离开这家,导致了3个未成年的孩子生存困难,要不是小张还能赚点钱,那他们哪里还能过得下去。因此,小张母亲的行为构成了遗弃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2、小张的母亲如果能支付抚养费,还有避免刑事处罚的机会。《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从这项规定来看,即便小张的母亲选择不亲自抚养,也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来履行部分抚养义务。不过,这个抚养费并非单指生活费。孩子们将来生病住院,需要缴纳学费等,这些都是抚养费的一部分,小张的母亲都需要承担。因此,如果小张的母亲肯拿出抚养费来,就不一定会按照遗弃罪处理。3、小张的母亲逃避抚养义务,那将来小张等人有义务赡养她吗?《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从法律实践来看,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并不具有关联性。即无论父母有没有抚养过,子女都不得拒绝赡养父母,否则有违法律规定,也有违社会普遍信奉的道德准则。更何况,小张的母亲并非完全未抚养过小张以及她的3个弟弟妹妹。因此,将来小张的母亲若是无人赡养了,她是有权要求小张等四姐弟赡养的。不过,如果小张的母亲的行为被认定为遗弃罪,那在赡养费的多少问题上,会进行相应的扣减。比如:如果小张的母亲要求四个子女每家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的,那考虑到她有遗弃行为,可能每家每月只需要支付500元-800元左右,只要能维持小张母亲的基本的生活即可。最后,小张自己才刚成年不久,却要扶养3个弟弟妹妹,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希望将来3个弟弟妹妹要记住小张的好。最后,您怎么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信息来源:大河报2025-5-28
法治清风进万家—五通桥区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法治清风进万家—五通桥区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推动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好地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切实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近日,五通桥区法院冠英法庭联合蔡金镇司法所在蔡金镇开展“法治清风进万家”主题...
民法典宣传月|检察蓝“典”亮生活民法典与您同行—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广场活动

民法典宣传月|检察蓝“典”亮生活民法典与您同行—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广场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民法典的每一项条款都紧密关联着我们的日常生活。5月26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以“民法典惠民助企优化口岸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广场活动。活动中...

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本网讯(通讯员袁一鸣)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连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让法律援助走进群众心里。“典”亮平台,守护“城市骑行者”。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凤凰...
重庆,一男子任副经理,他看几个女同事漂亮又有女人味,顿时垂涎欲滴,他找工作的借口

重庆,一男子任副经理,他看几个女同事漂亮又有女人味,顿时垂涎欲滴,他找工作的借口

重庆,一男子任副经理,他看几个女同事漂亮又有女人味,顿时垂涎欲滴,他找工作的借口,把女同事叫到办公室揩油,女同事如果反抗,他就给穿小鞋,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好几个女同事被迫离职,临走跟公司奏他一本,公司一调查,确有此事,直接把男子开除,男子火冒三丈,竟厚着脸皮要求公司赔偿77000元,还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5月26日,都市报道栏目报道了一起案例,给所有职场女性提了个醒,当自己在职场被冒犯时,一定不要忍气吞声,那样只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一男子在某公司任副经理一职,这个位置,是他多年打拼,千辛万苦抵达的高度。按理说,他应该倍加珍惜,大展拳脚,可他却沾沾自喜,心术不正起来。男子看到公司里的女同事,一个个貌美如花,不禁垂涎欲滴,蠢蠢欲动起来。男子觉得,他这个位置,员工都应该巴结他才对,如果他合理利用,捞更多的好处,那么就过期作废了。也就是说,他趁机从那些漂亮的女同事身上得到点什么,她们知道自己的意思,就得投怀送抱,即使有人不愿意,也会为了保住工作,不敢吭声。于是,男子开始把自己锁定的目标,一个个以工作为由,叫到自己办公室,趁机揩油。可他没想到,这些女人可不是好惹得,她们不但不从,反而强硬的很。这可把男子惹怒了,他就利用自己的身份,给不顺从自己的女同事穿小鞋,在工作中找茬,让她们知道自己的厉害。女同事们都受不了了,决定惹不起躲得起,一个个都辞职了,既然不在他地盘上受气了,干嘛惯着他?于是,女同事辞职前都投诉了男子,撕开了他谦谦君子的伪装。如果一个人投诉男子,公司可能认为是无中生有,但这么多人投诉,这引起公司重视。公司开始暗地里调查男子,发现确有其事,因为他而辞职的女同事已经有好几位了,如果留着这个祸害,不但影响公司的发展,还有声誉。于是,公司直接把男子开除了。男子傻眼了,但他没有灰溜溜离开,反而理直气壮的说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违规开除他,应该赔偿他7.7万。公司真没见过男子这样厚颜无耻之人,自己做了下作的事,竟然还好意思要赔偿?公司斩钉截铁的拒绝。男子并不想善罢甘休,经理的位置,是他拼搏多年争取到的,他不想失去,如果非得让他走,那就给予赔偿,否则别想轻易把他打发走。于是,男子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7.7万赔偿金。这起案例真是让人愤慨又解气。一位经理本应珍惜自己的职位,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却利用职务之便对女同事进行骚扰,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更是触犯了法律底线。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女同事们反抗时,他竟还利用职权给她们穿小鞋,迫使她们离职。这种仗势欺人、为所欲为的做法,简直是对职场环境的极大破坏。好在女同事们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勇敢站出来投诉,揭露了男子的丑恶行径。公司对此事的调查和处理也值得称赞,没有因为男子的职位而姑息养奸,而是果断开除了他,维护了公司的声誉和职场环境的公正。而男子厚颜无耻地索要赔偿,更是让人看到了他毫无悔意和道德底线的一面。这起案例也给所有职场人提了个醒,面对不公和侵害,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也应加强监管,营造一个安全、公正的职场环境。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男子利用职务之便,将女同事叫到办公室进行不当肢体接触,即“揩油”,这明显违背了女同事的意愿,构成了骚扰行为。根据该法条,单位有义务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骚扰行为。在此案例中,公司在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并确认了男子的性骚扰行为,随后果断开除了他,这体现了公司履行了其应尽的责任。男子在被开除后,反而要求公司赔偿,这是毫无法律依据的。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和职业道德,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法院最终判决不予支持男子的赔偿请求,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男子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的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这起案例提醒所有职场人,面对性骚扰等不公和侵害,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也应加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营造一个安全、公正的职场环境。
浙江,女子在家客厅拆快递,听到异响,她想上楼查看,突然,客厅上方整个吊顶砸下来了

浙江,女子在家客厅拆快递,听到异响,她想上楼查看,突然,客厅上方整个吊顶砸下来了

浙江,女子在家客厅拆快递,听到异响,她想上楼查看,突然,客厅上方整个吊顶砸下来了,女子被吓哭了,出事后,装修公司说:你那水晶灯100斤重,吊在木龙骨上,根本承受不了这个重量,才塌下来的,应该找灯具老板索赔。灯具老板却说:水晶灯安装没问题,是装修公司偷工减料的原因。到底是谁的责任呢?据1818黄金眼5月25号报道,5月20号这天,朱女士取回快递,便在客厅拆快递,她听到屋里有异响。朱女士四处看看,没有什么异常,可哪里来的声音?楼上没有装修,可这声音越来越大。她看不清楚,就打算上楼在高处看看,刚走到楼梯,只听一声巨响,吓了她一大跳。朱女士惊魂未定,回身一看,简直惊呆了,客厅上方整个吊顶全部砸了下来,现场凌乱不堪,一片狼藉。朱女士下的两腿发软,哭着给哥哥打电话,说家里吊顶一整个下来了,太吓人了。万幸的是她想上楼查看,走到楼梯那,躲过一劫。可以看到客厅上方的平顶整个砸了下来,根本看不到地面了,客厅里的家具还有孩子的钢琴都被压盖住了。朱女士的哥哥朱先生急忙赶过来,到了现场他也懵了,哪里遇到过这平顶掉下来种情况啊!5月21号,装修公司来朱女士家查看,没想到,他们看完后,就开始推脱责任,说是朱女士家平顶下装了一个水晶灯,灯的分量太重了,导致平顶塌陷。朱先生不爱听,他指着平顶上的木龙骨说,木头这么细,跨度这么大,能承受住平顶吗?装修公司说,没问题的,就是水晶灯的问题。原来,朱先生在2015年装修的房子,花了19万,可是如今出了事,肯定要找责任方,但是,装修公司觉得是安装灯具那方的问题。朱先生又去找了水晶灯的灯店老板。灯具店黄老板态度很积极,主动到现场看了一下,说当时安装的水晶灯没有问题,水晶灯有100斤左右,和棚顶融合的也很好。安装水晶灯,用的也是预留好的孔,接的是预留电线,上面有一根预留的十字架。因此,水晶灯安装的肯定没有问题。因此,黄老板认为,就是装修公司偷工减料的问题。不过,黄老板表示,出于人情方面,也想给朱女士家一个态度,可以适当的承担一点,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自己没有责任承担这些。随后,朱女士和哥哥又联系装修公司的邵总,想看看怎么解决?邵总表示,木龙骨不能承受100斤重的水晶吊灯,所以,才导致吊顶塌下来的。对于有没有偷工减料的问题,邵总一口否定,预算上是用木龙骨做的,所有材料、清单都是经过房东亲自验收过的,也有签字验收版本。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水晶吊灯挂在了木龙骨上,才导致塌陷,这应该由灯具那边赔。最后,邵总说他在外地出差,他们可以对吊顶进行修复,下面压坏的东西也可以修复,但修不好可以折价赔偿,但是,吊灯的费用他们不会承担。而邵总还表示,接下来,他们会进行拆除,到底看一下是什么原因,需要先定损。如果,灯具店黄老板说他没有一点责任,邵总说会先让第三方检测,这个灯他也可以帮朱女士复原,至于具体怎么赔偿他会和黄老板协商。朱女士表示,再等等,等邵总出差回来看看这件事具体怎么解决。看来朱女士也得再等一等了,不过遇到这种情况,真的挺吓人,还好没有伤到她,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有人说,应该是装灯的问题,这么重的灯肯定要在梁上或混凝土上打上膨胀螺丝来固定的,而不是谁给你预留什么口,然后在上面安装,吊在木头上肯定承受不住。此事中,装修公司以木龙骨不能承受水晶吊灯重量为由,将责任推给灯具店,那到底该是谁的责任呢?《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装修公司使用的木龙骨,在正常情况下无法承受合理重量的水晶吊灯,可能存在施工不合理或材料选用不当的情况,这可能构成过错。若装修公司不能证明木龙骨的选择是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而灯具店能证明灯具安装无误,那么装修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而灯具店黄老板声称水晶灯安装没有问题,但他不能因此就排除其责任。如果,水晶吊灯本身存在设计缺陷或者安装方式虽然符合当时情况,但没有考虑到朱女士长期使用的安全性,导致吊顶坍塌,那么,灯具店作为销售者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另外,灯具店在安装过程中,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到吊顶的承受能力,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所以,不能仅凭黄老板说法,就认定其无责任。这件事到底是的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协商。有人说,可以看到朱女士家,装修公司做的是那种一整块的吊顶。灯也只能装在他们预留的位置了啊,不能中间再挖一个洞再装到楼板吧。这么大的客厅,用的灯不可能不重的。100斤很正常。也有人说,灯具的安装师傅问都不问直接装顶棚上,那责任就是在灯具这边了。你觉得哪边的责任呢?信源:1818黄金眼-2025-5-25
浙江台州,女子靠种菜养活儿子,还给他娶妻安家。女子60岁时,准备找个伴侣,但儿子

浙江台州,女子靠种菜养活儿子,还给他娶妻安家。女子60岁时,准备找个伴侣,但儿子

浙江台州,女子靠种菜养活儿子,还给他娶妻安家。女子60岁时,准备找个伴侣,但儿子全力反对,母子关系突降冰点。8年后,女子老伴离世,她想回儿家安度晚年,儿子不让母亲回家,女子一纸诉状,把儿子告上法庭,儿子却提出莫名要求,他说母亲想回家养老,可以,但每月交500块房租,结局让人感慨万千!来源:广州日报黄老太一辈子过得艰难,丈夫在儿子十几岁时去世,没了家里的顶梁柱,她一个女的只能拼命坚持。为儿子,她一直没做那个决定,独自种菜挣钱养家,偶尔还打些零工贴补家里。为了儿子,她一直没再婚。平日种种菜换钱,维持家庭开销,闲暇时还会打些零工补贴家用。黄老太多年来含辛茹苦,好在儿子懂事,很能体谅她。那些年日子过得艰难,但看着儿子一点点长大,黄老太心里满是欣慰。长大后,儿子很懂事,悉心照料母亲,生活里事事安排妥当,母子俩相处十分和睦。岁月匆匆如白驹过隙,2017年,60多岁的黄老太,看着成家立业的儿子,决心为自己活一回。这天,当她告诉儿子自己打算再婚时,儿子瞬间愣住了。这消息太过突然,他一时难以接受。黄老太心意已决,打算再婚,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操劳了一辈子,到了晚年,她想按自己的意愿活一回。然而,儿子却极力反对,他觉得母亲简直是糊涂了。母亲年事已高,自己也已成家立业,她都六十多岁了,居然还要嫁人,这要是传出去,岂不是要被人笑话?为此,母子俩争吵起来,谁也没能说服对方,自此关系破裂。黄阿姨心里难受,搞不懂儿子为啥强烈反对,但幸运的是,弟弟站在她这边,同意她再婚。果不其然,即便儿子竭力阻拦,黄老太还是再婚了。此后,母子俩之间的矛盾彻底激化,关系降至冰点,儿子更是为此与母亲切断了往来。于是,再婚后的8年,黄老太的儿子一直没和她联系过。2024年,黄老太再婚的丈夫因病离世,只剩她孤身一人,晚年生活十分孤寂。就在这时,黄老太思念起儿子,也有了回乡养老的想法。万万没想到,她刚说出要回家,就被儿子狠狠拒绝了。黄老太满心悲苦,回想起过去独自艰辛把儿子拉扯大,如今求儿子赡养,却被拒绝,心里满是寒意。事后,走投无路之下,黄老太为了能回曾经的家养老,不得已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谁都没料到,调解时儿子忆起往事,但他仍怒火未消,竟直接放话:她想回来住,行,一个月给500块房租。儿子态度冷硬,即便母亲有过错,可她都七十好几了,难道真能弃之不顾?有人说,这个儿子做法不妥。母亲辛苦将他养大成人、帮他成家,后来想再婚,也没什么错,凭什么不赡养她,又有什么理由问她要房租呢?要是母亲没尽过抚养义务,儿子不愿养老还能理解。可母亲辛苦把他养大成人、操持成家后才开始新生活,如今无依无靠,儿子理应尽赡养责任。调解员听黄老太儿子口出此言,当即反问:“你要收房租,那在娘胎里住的十个月,该给母亲多少‘租金’?”这话一出,黄老太的儿子瞬间沉默,神情明显有了触动。最终经调解,黄老太儿子不再强烈抵触,还承诺立刻接母亲回家。在黄老太这件事情背后,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浮现出来:子女究竟有没有权力干涉父母再婚呢?答案是明确的,子女无权干涉。《民法典》第1069条白纸黑字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涵盖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自然也包括再婚自由。父母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自主决定婚姻状况的权利,子女不能横加阻拦。黄老太60岁再婚是她的权利,不能因年纪大就否定老人追求婚姻与爱情的自由。儿子难以真心祝福,也该尊重母亲的选择。毕竟母亲在他年幼时,放弃再婚机会,一心将他抚养成人后,才开启自己的新婚姻。根据法律,子女无权以任何理由阻碍父母的婚姻自由。黄老太打算再婚,她儿子却以此拒绝赡养,甚至索要房租。这种行为既违反赡养义务,也欠缺对母亲的敬重。针对此事,黄老太在老伴离世后,一人将儿子养大成人、操办婚事。到了晚年想再找个伴儿,这是她自己决定的生活路。母亲再婚后,儿子和她断了8年联系。这做法既没尽到赡养责任,也没做到尊重母亲。那么,子女能否因为父母再婚,就不履行赡养责任?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任何情况取消。黄老太辛苦养大儿子,还帮他组建家庭,儿子在母亲年迈时,理应尽赡养义务。简单来说,儿子是因母亲再婚,才不认她的养育之恩,拒绝赡养,这种做法肯定不行。幸运的是,黄老太儿子认识到错误,最后把母亲接回了家。大家说说,老人再婚,子女该阻拦还是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