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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赡养费

2015年,印小天花费400w,娶“高材生”哈琳娜,女方谎称会有1,500w嫁妆

2015年,印小天花费400w,娶“高材生”哈琳娜,女方谎称会有1,500w嫁妆

2015年,印小天花费400w,娶“高材生”哈琳娜,女方谎称会有1,500w嫁妆,婚后,印小天问她:“嫁妆呢?没有就离婚!”结果,哈琳娜带着刚出生的儿子跑了,还把他告上法庭。接下来,就是哈琳娜的惊天大秘密曝光,印小天人财两失,结婚结了个寂寞。1978年,印小天出生在沈阳的一个军人家庭,16岁考入艺术学院。印小天以内地四大小生之一的身份曝光在大众的视线,相比其他人事业的不顺,他可谓是运气极好。当然,这其中最不可忽略的还是他的实力,所以当时他的事业一帆风顺。他拍摄了很多热播剧,剧中的表现也可圈可点,因此收获了很多人的喜爱,凭借高流量,他还担任海澜之家策划的项目。当时的印小天眉眼清秀,有一种贵族般的书生气,不仅手拿一线的好资源,更拥有了一堆好代言,可谓是名利双收。毕业后不久,拍摄了赵宝刚导演的《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一炮而红。紧接着主演的《一米阳光》,更是让印小天名声大噪。赵宝刚导演曾在镜头前夸赞印小天,是年轻一代中难得的好演员,可见,在中戏长大的印小天,备受知名导演的青睐。平静的湖面上总有波澜,印小天的演艺事业没能顺遂多久,他在剧组打人的新闻就被曝光了出来,而事件的女主则是和印小天在同一剧组拍戏的边潇潇。打人新闻一出,印小天一时间前途尽毁,边潇潇在网上发文指责印小天在剧组无故向她动手。在得知这样的消息后,印小天立马澄清,表示自己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儿,而且现场也有监控,可以去查看。但之后边潇潇坚称对方当众抓头发,而且还被推了,有工作人员看到了,而且还上前阻拦。虽然没有看监控,但网友们对“打女人”这一行为非常痛恨,还没有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就已经开始在社交平台上骂印小天。一时之间没有人相信他说的话,漫天的舆论压得印小天喘不过气来,可以说是有口难辩了。直到之后片场的视频公开,一切才真相大白。印小天才是那个受害者,而且当时那些出面指责的圈内人也没有再回应过,只是当事人边潇潇简单道了歉。如果说遭受污蔑,被兄弟插刀很糟糕,那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才真正击垮了印小天。2014年,经一位朋友引荐,他与美丽的蒙古姑娘哈琳娜相识。哈琳娜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鼻子挺翘,眼睛很大,皮肤也很好。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印小天就很是喜欢。两人聊了几句,印小天就被哈琳娜的谈吐所吸引。哈琳娜的年龄比印小天小十岁,她自称自己的IQ高达152,天津医学院的学士学位,中央财经大学的硕士学位。爸爸是个国企老板,妈妈是个开了十多家餐厅的老板。当印小天问到她为什么不去当医生的时候,她告诉自己,她的父母不想让她去当医生。也是,哈琳娜家大业大,何必去做那又苦又累,还不被人理解的医生呢。哈琳娜为人温婉,彬彬有礼,恋爱中的印小天被她的表相迷惑,对她也是十分的信任,也没有多问什么,从来没有对她的身份有过任何怀疑。2016年,39岁的印小天在网上公布了妻子哈丽娜的出生信息,并表示自己当了爸爸。可哈琳娜生下孩子后人间蒸发,自儿子满月到一周岁,印小天一直未能与儿子见面。2017年,印小天再度成為大家的热聊,这次是因为“被骗婚”。2017年印小天与哈琳娜离婚,原因就是哈琳娜一直欺骗印小天,哈琳娜学历、家庭都是假的。这件事爆出后,哈琳娜便带着年幼的儿子逃了,还反过来将印小天告上法庭,向他索要高额赡养费和生活费。后来,为了见到自己的儿子,印小天妥协了,他支付女方350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款,每个月还给1w5的生活费,可哈琳娜依旧不让印小天一家见孩子。印小天也因为这件事被嘲讽了很久,好在最后他走出来了。但令人惋惜的是直到印小天的父亲去世,也没能看见儿子重获幸福,这成为了他最大的遗憾。如今印小天与母亲一起生活,闲暇之余还一起外出游玩,享受生活,尽管经历了大起大落,但好在母亲一直陪在他身边。如今,印小天的生活有滋有味,母子二人格外惬意,他经常在社交平台发布自己魔性舞蹈的视频,网友们也表示感受到了很多欢乐,希望在未来,他能够越来越好。
浙江,男子给87岁老娘请了一个保姆,每个月6000元,半年他就花了4万多元,都是

浙江,男子给87岁老娘请了一个保姆,每个月6000元,半年他就花了4万多元,都是

浙江,男子给87岁老娘请了一个保姆,每个月6000元,半年他就花了4万多元,都是他一个人出钱,他的两个姐姐和哥哥一分钱不出,他不乐意了,他说哥哥姐姐不理,他也不理,他要哥哥和他一起赡养母亲,哥哥却说他啃完父母的钱,又不想理母亲了。据小新说事,9月19日报道,伍先生看着87岁的老娘,有些老年痴呆症了,一个人住,他实在是不放心,就给老娘请了一个住家保姆,一个月就花6000元。一开始的时候,他老娘卡里还有些钱,用老娘卡里的钱,就可以支付保姆的费用,他倒也不用花什么钱,但是老娘卡里的钱,支付了几个月之后就没钱了。无奈之下,伍先生只好自己掏钱,他一开始以为只要自己先掏钱,后面再跟哥哥和两个姐姐说,他们也会参与赡养老娘,到时候他们也会给钱。只要兄弟姐妹4人都给钱,6000元,一人交1500元就可以了,所以他就先交了几个月。结果交了半年,加上母亲看病的钱,他都花了4万多元了,可这些钱,哥哥姐姐们都看不见,都以为是伍先生一直在花老娘的钱,所以他们根本都不管老母亲。伍先生吃不消了,老娘生的是4个子女,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凭什么要他一个人承担老娘的养老费,他觉得哥哥和姐姐也应该赡养老娘。两个姐姐已经出嫁,他不好意思找姐姐商量,他只好先找到大哥,和大哥协商老娘赡养的问题。谁知他一开口,大哥就有很大的意见,一开口就问老娘的钱去哪里了?老娘有十几万,难道十几万这么快就花完了吗?伍先生就解释道,老娘卡里的钱早就没有了,要不然他就不用大家一起养老娘了。大哥感到很惊讶,几年前,家里的老宅拆迁了,分了两套安置房,都归于父亲名下,4年前,父亲离世之后,老两口的钱都在老娘那里,十几万元,老娘一个人根本花不了这么快,他觉得肯定是弟弟和两个姐姐给分了这笔钱了。在大哥眼里,他的弟弟就是一个啃老族,几十岁的人了一直啃老,父亲在的时候花父亲的钱,母亲现在的钱也被他花了,就应该由他来赡养母亲。伍先生承认自己有13,000元,是没有还给父母的,但他根本没有花父母那么多钱,兄弟俩因为这些事争执起来,大嫂更是把几十年前的旧账翻了出来。兄弟俩越吵越激烈,他们请来了调解员,调解员理清了他们的矛盾所在,是大哥以为弟弟是啃老族,兄弟俩围绕之前的事情一直在翻旧账,他们把老娘给撇开了。而现在他们要解决的问题是老娘的养老问题,所以调解员让他们抛开之前的恩怨,只讨论老娘的养老问题。这下事情明朗多了,大哥叫弟弟吴先生把他使用老娘的钱列一个清单说清楚,他愿意从2026年开始,一个人养老母亲。这下兄弟俩终于谈妥了老母亲的养老问题。那么如何看待这两兄弟的事情呢?1、87岁的老娘有4个子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他们都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现在伍先生只要大哥赡养母亲,大哥也只想搞清楚母亲的钱,是否只用在她身上,他也愿意赡养母亲,这就可以了,其实他们兄弟姐妹4个都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平分赡养费才是最合理的。2、如果他们不愿意赡养母亲,他们的行为不利于家风建设。《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母亲和父亲可以养4个子女,4个子女却不能养老娘一个人,这说出去确实让人感到心寒。那么你是如何看待伍先生一家的事情呢?素材来自小新说事
河南周口,刘某,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多元,既要供两个孩子读书,又要还房贷,不久

河南周口,刘某,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多元,既要供两个孩子读书,又要还房贷,不久

河南周口,刘某,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多元,既要供两个孩子读书,又要还房贷,不久前还遭遇降薪。正当他为生计发愁时,年迈的母亲却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8000多元的医疗费,并每月固定给付2000元赡养费。面对双重压力,他一度无言以对。刘某是家里的独子,没有兄弟姐妹。作为父母唯一的依靠,他从小到大都被寄予厚望。如今人到中年,肩上不仅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还有沉重的房贷。每个月到手只有5000多元的工资,刚够维持一家人的基本开销。降薪之后,生活愈发拮据。去年的一次意外,母亲张某突发疾病,花去8000多元医疗费。康复之后,张某要求儿子偿还这笔费用。可刘某实在无力负担,当即推辞。张某一气之下,直接将刘某诉至法院,理由是刘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仅要求承担这笔医疗费,还要求今后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庭审现场,刘某难掩委屈。他说:“每天睁开眼就是钱,孩子要学费,房贷要还,我也遭遇降薪,实在拿不出这笔钱。”但法官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刘某具备劳动能力,每月虽只有5000多元收入,但并非完全无力支付;而其母张某年逾70岁,且身患疾病,显然属于“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范畴。于是,刘某确实负有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不过,法院在审理中也考虑到刘某的实际处境。赡养费的数额不是父母想要多少就必须给多少,而是要在父母的实际需要、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之间找到平衡。结合周口地区的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标准,以及刘某的家庭收入情况,法院酌定刘某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而不是母亲所要求的2000元。同时,医疗费部分则由刘某全额承担,即8000余元。宣判后,刘某点头表示接受。刘某在庭上无奈地说:“如果我有兄弟姐妹就好了,可以一起分担。我一个人,上有老下有小,实在太难了。”他的叹息道出了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的困境。事实上,“独生子女赡养压力”并不是个案。社会进入老龄化阶段,独生子女需要同时抚养子女、供养老人,处境尤为艰难。但与此同时,多子女家庭也并非总能分担赡养之责。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多子女家庭,法律都要求子女履行基本的赡养责任。在法律分析中,有几个关键点值得强调:第一,赡养义务是强制性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任何成年子女都必须对父母提供经济、生活与精神上的支持。这一义务不因性别、婚姻状态或个人恩怨而消减。即便是女儿,也同样承担赡养责任。第二,数额需平衡双方情况。赡养费并不是父母“想要多少就给多少”,而是要根据父母的生活困难程度、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当地消费水平来确定。法院在裁判时会综合考虑,避免既让老人缺乏基本保障,又让子女因过重负担难以维系生活。第三,医疗费用属于刚性支出。在刘某案中,母亲的医疗费8000多元被法院要求全额由其承担。这是因为医疗开销属于直接、必要的支出,子女理应尽到支付责任。第四,赡养责任不能互相推诿。在多子女家庭中,谁在身边,谁经济更好,谁出钱多,这些都可以协商,但无法成为拒绝赡养的借口。法律规定每个子女都有义务,只是分担方式不同。社会层面上,这类案件折射出两个现象: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的高压困境,二是多子女家庭的责任分配矛盾。无论哪种模式,都暴露出一个共同问题:赡养并非仅仅是伦理要求,而是法律硬性规定。同时,也提醒所有家庭: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金钱上的供养,还包括日常照顾和精神慰藉。法律强调的是综合性义务,而不是单一的金钱责任。刘某的无奈、老刘家的争吵,背后折射的是社会在代际关系上的现实困境。法律在这里起到的是“最后的保障”作用,确保老人不至于因子女推诿而陷入孤苦无依。但法律只能解决最低限度的供养问题,无法替代亲情。赡养费的判决,能给老人一口饭,却给不了一份心安。
浙江,男子给87岁老娘请了一个保姆,每个月6000元,半年他就花了4万多元,都是

浙江,男子给87岁老娘请了一个保姆,每个月6000元,半年他就花了4万多元,都是

浙江,男子给87岁老娘请了一个保姆,每个月6000元,半年他就花了4万多元,都是他一个人出钱,他的两个姐姐和哥哥一分钱不出,他不乐意了,他说哥哥姐姐不理,他也不理,他要哥哥和他一起赡养母亲,哥哥却说他啃完父母的钱,又不想理母亲了。据小新说事,9月19日报道,伍先生看着87岁的老娘,有些老年痴呆症了,一个人住,他实在是不放心,就给老娘请了一个住家保姆,一个月就花6000元。一开始的时候,他老娘卡里还有些钱,用老娘卡里的钱,就可以支付保姆的费用,他倒也不用花什么钱,但是老娘卡里的钱,支付了几个月之后就没钱了。无奈之下,伍先生只好自己掏钱,他一开始以为只要自己先掏钱,后面再跟哥哥和两个姐姐说,他们也会参与赡养老娘,到时候他们也会给钱。只要兄弟姐妹4人都给钱,6000元,一人交1500元就可以了,所以他就先交了几个月。结果交了半年,加上母亲看病的钱,他都花了4万多元了,可这些钱,哥哥姐姐们都看不见,都以为是伍先生一直在花老娘的钱,所以他们根本都不管老母亲。伍先生吃不消了,老娘生的是4个子女,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凭什么要他一个人承担老娘的养老费,他觉得哥哥和姐姐也应该赡养老娘。两个姐姐已经出嫁,他不好意思找姐姐商量,他只好先找到大哥,和大哥协商老娘赡养的问题。谁知他一开口,大哥就有很大的意见,一开口就问老娘的钱去哪里了?老娘有十几万,难道十几万这么快就花完了吗?伍先生就解释道,老娘卡里的钱早就没有了,要不然他就不用大家一起养老娘了。大哥感到很惊讶,几年前,家里的老宅拆迁了,分了两套安置房,都归于父亲名下,4年前,父亲离世之后,老两口的钱都在老娘那里,十几万元,老娘一个人根本花不了这么快,他觉得肯定是弟弟和两个姐姐给分了这笔钱了。在大哥眼里,他的弟弟就是一个啃老族,几十岁的人了一直啃老,父亲在的时候花父亲的钱,母亲现在的钱也被他花了,就应该由他来赡养母亲。伍先生承认自己有13,000元,是没有还给父母的,但他根本没有花父母那么多钱,兄弟俩因为这些事争执起来,大嫂更是把几十年前的旧账翻了出来。兄弟俩越吵越激烈,他们请来了调解员,调解员理清了他们的矛盾所在,是大哥以为弟弟是啃老族,兄弟俩围绕之前的事情一直在翻旧账,他们把老娘给撇开了。而现在他们要解决的问题是老娘的养老问题,所以调解员让他们抛开之前的恩怨,只讨论老娘的养老问题。这下事情明朗多了,大哥叫弟弟吴先生把他使用老娘的钱列一个清单说清楚,他愿意从2026年开始,一个人养老母亲。这下兄弟俩终于谈妥了老母亲的养老问题。那么如何看待这两兄弟的事情呢?1、87岁的老娘有4个子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他们都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现在伍先生只要大哥赡养母亲,大哥也只想搞清楚母亲的钱,是否只用在她身上,他也愿意赡养母亲,这就可以了,其实他们兄弟姐妹4个都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平分赡养费才是最合理的。2、如果他们不愿意赡养母亲,他们的行为不利于家风建设。《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母亲和父亲可以养4个子女,4个子女却不能养老娘一个人,这说出去确实让人感到心寒。那么你是如何看待伍先生一家的事情呢?素材来自小新说事
河南周口,刘某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多元,除了供两个孩子上学,还要还房贷,不久前

河南周口,刘某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多元,除了供两个孩子上学,还要还房贷,不久前

河南周口,刘某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多元,除了供两个孩子上学,还要还房贷,不久前还遭遇降薪,可老母亲还给他添堵,起诉刘某要求他承担8000多元的医疗费,还要求他每个月给2000元的赡养费。根据河南法治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河南周口的刘某,是家里的独苗,没有兄弟姐妹。刘某的俩孩子在上学,每天睁开眼就是钱钱钱,每个月还得还房贷,结果又遇上了降薪,每个月到手区区5000多元钱,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屋漏偏逢连夜雨,去年刘某的母亲生病,花了8000多块钱医疗费。事后,母亲要求刘某给拿这个钱,可是,刘某哪里有闲钱?结果母亲一气之下,就以刘某拒绝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为由,把他起诉了。这一告不要紧,母亲竟然要求刘某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并承担此前医疗费8000多元钱。尽管听起来,老母亲确实把自己的儿子逼得太紧,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老母亲的做法还真就没有错。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刘某一个月收入5000多块钱,具备赡养能力。其母张某已经70多岁了,且身患疾病,符合“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形,所以刘某依法负有赡养义务。当然,刘某生活压力大也是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赡养费具体数额,需综合考虑父母实际需求,以及子女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而定,不是说父母要求多少就必须给多少。结合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以及其母医疗费用和刘某收入情况,酌定刘某每个月给其母赡养费600块钱,并承担此前支出的医疗费8000块钱。刘某对此没有异议。审理过程中,刘某一再表示,要是自己有兄弟姐妹就好了,能帮自己分担一下,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独生子女的日子实在太难了。其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多子女的父母就一定能安享晚年吗?也不尽然。就在刘某邻村,有一户人家,老刘夫妇共育有4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结果在给父母赡养费这事儿上,4个人吵的不可开交。老大觉得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小时候,因为弟弟妹妹多,日子过得艰难,自己成了父母的出气筒,动不动就拳打脚踢,一直对父母有怨言,不肯给赡养费。老二又觉得,自己是女儿,已经嫁出去了,而且按照老家的风俗,自己不能继承家产,既然这样,自己就没义务赡养父母。老三却觉得,自己虽然是儿子,但父母一直跟自己生活,自己照顾的最多,虽然没出钱,但是出力了,这份力可以抵消给父母的赡养费,自己不出赡养费合情合理,其他三个子女必须给赡养费。老四却说,早些年,父母身体硬朗,老三一直霸占着父母,他们的俩孩子都是父母帮忙拉扯大的,现在父母年纪大了,开始需要人照顾了,他们又开始往外推,既然父母一直跟他一起生活,给他付出那么多,他孝敬父母应该的。四个人吵得不可开交,老两口一分钱也没拿到,无奈之下,把他们都起诉了。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不能以任何形式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赡养责任。本案中,四个子女对老刘夫妇都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那么,多子女如何“分包”赡养父母呢?首先,多个子女家庭,应当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比如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而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因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可以适当地减少赡养费。值得说明的是,老二作为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是否参与分家产无关。最后,酌定老大、老二、老四每个人每个月给父母600块钱赡养费,老三每个月给父母300块钱赡养费,但负责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比如帮父母拿药、打扫卫生等。对此,您怎么看?
河南周口,老两口把俩亲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每个人每个月给1000块钱养老。结

河南周口,老两口把俩亲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每个人每个月给1000块钱养老。结

河南周口,老两口把俩亲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每个人每个月给1000块钱养老。结果,老大先不干了,“你们从小就偏心老二,凭什么让我掏一样多?”随后,提出上诉。结果,法院这样判!据华商网报道,河南周口的老孙夫妇,把俩亲儿子起诉了,到底怎么回事呢?今年,老两口已经70多岁了,俩儿子早就成家立业,老大靠种地、卖菜为生,老二常年在外务工,日子虽说不算太富裕,但也都说得过去。老两口觉得,为了俩儿子忙活了一辈子,也该享享清福了。于是,找俩儿子商量,每个人每个月给他们1000块钱养老,再给他们盖三间带院子的房屋,再就是,老两口的医疗费,也得由俩儿子均摊。按理说,老两口为了俩儿子操劳了一辈子,提这点要求也在情理之中,可俩儿子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老两口有18万的存款,每个月每个人还领着120元的养老费,再加上每年的地租也够花了。现在年轻人压力多大啊,他们每个月还要1000块钱,真是不懂得心疼人。听了这话,老两口伤心坏了,都说养儿防老,自己养了俩白眼狼。更让老两口不能释怀的是,老大一直觉得父母偏心,觉得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对待,给自己内心留下了很大的童年阴影,所以老大不但不给钱,还一直埋怨老两口。老大还觉得,自己经济条件那么差,父母不是不知道,明着说是俩儿子都要给,其实就是为了逼他。于是,老大以此为由,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二有样学样,一看老大不给他也不给。老两口无奈之下,只得把两个儿子起诉了。那么,本案从法律角度应该怎么分析?根据《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老孙夫妇已经70多岁了,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日常收入微薄,经济上需要儿女供养,生活上需要子女护理,所以俩儿子均有赡养义务。需要明确的是,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该附加任何条件。老大一直觉得父母偏心,所以不愿意赡养二人。所以,就算在抚养过程中,父母真的存在“偏心”问题,也不能免除老大的赡养义务。另外,庭审过程中,俩儿子一再强调,父母有钱,甚至比自己还有钱,不需要给他们钱养老。父母的经济状况,比如拥有存款、享有社保等等,在订赡养费数额时,确实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但不是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的挡箭牌。也就是说,即便父母有钱,子女该尽的孝,该承担的赡养义务,一个也不能少。此时,老大又说了:“我没钱,我拿不出来。”这该怎么办呢?法律规定,子女自身经济困难,可以在确定赡养费具体数额时,请求酌情减少,但不能不给,完全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属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后,酌定老大、老二每人每月给父母赡养费600元。但是,老两口提出给建三间带院子房屋的要求,被驳回了。这是因为老两口长期与老二共同生活,有住所,而且老两口名下没有宅基地,不具备建房条件。故此要求不予支持。至于老两口要求俩儿子均摊医疗费的问题,老两口身子骨一字很硬朗,没有慢性病,平日里不需要吃药,待日后因身体原因产生医疗费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主张。一审宣判后,老大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述,维持原判。对此,您怎么看?
河南周口,老两口把俩亲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每个人每个月给1000块钱养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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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对婆媳经常闹矛盾,儿媳妇不堪忍受就搬了出去,不料婆婆说没有安全感,要求儿

北京,一对婆媳经常闹矛盾,儿媳妇不堪忍受就搬了出去,不料婆婆说没有安全感,要求儿

北京,一对婆媳经常闹矛盾,儿媳妇不堪忍受就搬了出去,不料婆婆说没有安全感,要求儿子每月给8000块请个保姆,儿子解释自己欠了很多债,建议她把空置的房子出租出去,岂料大妈却将儿子告上了法庭!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最近北京昌平一个70多岁的母亲,因为和儿媳合不来,儿子一家决定搬出去住,但独居的她不仅没挽留,反而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每月支付8000元赡养费。消息一出,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觉得母亲太强势,也有人为儿子叫屈。可这段故事,细想起来,比表面热闹要复杂得多。其实,矛盾的起点并不新鲜。郑老太年轻时是家里说一不二的主心骨,老伴去世后,她和儿子儿媳同住多年,日子里难免有摩擦。尤其是儿媳生了孩子后,家庭重心转移,老太太心里的落差越来越大。儿媳偶尔一句善意的提醒,她听起来却像是在挑毛病,觉得自己“被嫌弃”,越想越不是滋味。时间久了,家里气氛越来越紧张。儿子夹在中间,既想孝顺母亲,又要照顾小家,压力山大。最终,这一家三口选择搬出去住,老太太顿时觉得空落落的。她嘴上说“一个人也挺好”,但日子久了,夜里没人说话,家里太安静,连锅碗瓢盆的声音都成了奢侈。孤独感、失落感慢慢积压。郑老太想找个保姆,却又不愿让外人进家门。她有7000多元退休金,每月开销其实不愁,儿子提议把房子腾出两间租出去,既能增加收入,又能有个照应。可老太太一口回绝,“家不让外人进”,还是那句老话:有儿有女为啥还要指望别人?可生活终究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和儿子通电话,隔着话筒都能听出儿子的疲惫——工作压力、债务、孩子教育、生活琐事,他自己都快喘不上气。老太太却只觉得儿子“变了心”,不再像小时候一样围着自己转。一气之下,她把儿子告上法庭,理由是“缺乏安全感,需要高额赡养”。可是法律讲究证据和标准,像她这样有稳定收入、有房产还身体健康的老人,其实并不符合“生活困难”或“缺乏自理能力”的法律定义。法官再怎么劝解,母子间的隔阂一时半会儿也难消。其实,郑老太的诉求并非单纯为钱。她想要的,是儿子陪伴和关心,是家人的温情。可在现实里,儿子已经疲于奔命,他的责任、压力和情感,被现实撕扯得支离破碎。网上很多人感叹,夹在老小之间的“夹心层”最难做,既不能轻易放下孝道,又难以承受过高的期望。生活里多少家庭,表面风平浪静,实际早已暗流涌动。代际之间的误解、沟通的缺位、亲情和自我的拉扯,最后都变成一句“没安全感”,或者“你不孝顺”。但站在双方角度看,老太太的孤独真实存在,儿子的苦衷也难以言说。很多人说,养儿防老是老观念,如今社会变了,老人也应多些自理和理解。可中国家庭的情感羁绊,哪有那么容易割断?有的人嘴上说“放手”,心里却放不下“儿孙绕膝”的温暖。也许,这场官司不会有赢家。母亲想要的归属感,儿子渴望的松口气,法律都难以完全满足。唯一能缓解的,还是理解和沟通。谁都不容易,彼此多一点体谅,也许家就不会走到对簿公堂的那一步。你怎么看待这样的家庭矛盾?信源:齐鲁壹点——儿子一家搬走老人起诉要赡养费
“太闹心了!”北京,一对婆媳经常闹矛盾,儿媳妇不堪忍受就搬了出去,不料婆婆说没有

“太闹心了!”北京,一对婆媳经常闹矛盾,儿媳妇不堪忍受就搬了出去,不料婆婆说没有

“太闹心了!”北京,一对婆媳经常闹矛盾,儿媳妇不堪忍受就搬了出去,不料婆婆说没有安全感,要求儿子每月给8000块请个保姆,儿子解释自己欠了很多债,建议她把空置的房子出租出去,岂料大妈却将儿子告上了法庭,网友:名义上说缺安全感,索要抚养费,实际是想拿捏儿子儿媳吗?据羊城晚报9月16日的报道,大妈因为和儿媳妇闹矛盾,儿子和媳妇一气之下搬出去住了。大妈说是因为自己没了价值所以才被人嫌弃,可她一个人住没安全感又寂寞,于是要求儿子每月给8000块钱赡养费,还想雇个保姆。儿子说自己经济压力大,欠了不少债,有时候还要借钱,而母亲每月7000多退休金明明够花,再问他要那么多钱,实在是强人所难,就提议大妈住的135平米大房子租出去一两间,既能赚点钱,家里还能多个人照应。大妈死活不同意,最后还把儿子给告了,调解都没用,看来还要掰扯很长时间了,其实儿子说的没错,每月退休金7000多,在北京不算大富大贵,但过日子绝对够用,135平米的房子,在北京少说值个大几百万,光租金一个月就能收万把块,既解决了母亲独居的安全问题,又能贴补家用。可老太太偏不干,非要儿子每月给8000块。说难听点,这老太太就是把亲儿子往绝路上逼。现在的年轻人日子真不好过,上有老要养,下有小要教,房贷车贷压得喘不过气。这大妈手里握着7000多退休金,还有135平的大房子,明明能把闲置房间租出去,既能添个人作伴,又能赚点零花钱,偏要揪着儿子要8000块。儿子都欠着债了,这哪是要赡养费,分明是没把儿子的难处放在眼里。不少人都觉得,老人要安全感能理解,但也得体谅子女的压力,不能光顾着自己舒心,把儿子往火坑里推。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信息来源:羊城晚报2025-9-16
河南,女子离异2年后才回去告诉母亲,自己离婚了,母亲第一句话竟是“你分得了多少钱

河南,女子离异2年后才回去告诉母亲,自己离婚了,母亲第一句话竟是“你分得了多少钱

河南,女子离异2年后才回去告诉母亲,自己离婚了,母亲第一句话竟是“你分得了多少钱?”女子说,她没有分到1毛钱,母亲听完瞬间变脸,大喊大叫问她,为何不分他的钱,女子以为母亲是担心自己往后的生活没保障,所以如实告知母亲,自己这两年存了点钱,没想到,母亲接下来的一番话让女子心寒至极。一女子发视频称,她跟前夫离婚两年了,但是一直不敢告诉家里人,一来害怕她们担心,二来也觉得离婚并不是光彩的事,她想等自己完全走出来,变坚强了再告诉家人。所以,在近日的某一天,女子回娘家后,跟母亲聊天时淡淡地跟母亲说,妈妈我离婚了,而且已经离婚2年。女子以为,母亲会问她为什么离婚,又为什么那么晚才跟家人说,甚至她还想着母亲会给她一个安慰的拥抱,抚平她受伤的心。但是,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她认为的而已,母亲开口第一句话竟然是:“你离婚分得多少钱?”女子不敢置信地看着母亲,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母亲接着又问道,你离婚的时候到底分得多少钱?女子在心里冷笑,告诉自己,算了,两年了,自己也看开了,所以她告诉母亲,自己一毛钱都没有分他的。母亲听完生气地大喊,为什么不分他的钱,你想什么呢?看着母亲气呼呼大声嚷嚷的样子,女子以为母亲是心疼自己,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没钱没保障,所以她认为母亲还是心疼她、爱她的。所以,女子如实地跟母亲坦诚说,自己这两年工作也存下了一些钱,不用担心。母亲听完脸色稍微缓和一些,不吵也不闹了,此刻女子觉得自己是幸福的,至少还有母亲的疼爱。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晚上女子准备睡了,母亲突然来敲门,她问,女儿睡了吗?女子以为母亲找自己谈心,满心欢喜给她开门,谁料母亲进门第一句话是,你哥哥要买房了,能不能支持他一些?女子听完,心瞬间凉到谷底,原来母亲从未在意她过得好不好,关心的是她有没有钱贴补家里,帮衬哥哥。女子把这个事情发到网上,在视频最后,她感慨了一句:女儿的失败是母亲的胜利吗?视频一发出来,网友纷纷留言响应,说家有同款母亲。有一个朋友说,我离婚后一个人在北京打拼,2-3年后跟我妈说想买房,我妈说你有钱买房呀?我说挣钱啊,她停顿了几秒钟说,买吧,你买了你弟弟娶媳妇儿用,我说那我住哪里?她说反正你以后还要出嫁的,第二年我买房了,但是,她至今不知道我在哪里住,每次跟我要钱不是骂我就是打我,俩年没回去了,过好自己吧。我想说,如果亲情里只剩偏心和利益,再亲的关系也会变凉。真心希望做父母的能多疼疼女儿,别让她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还要寒了心。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1、《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在本案中,女子表示自己离婚时未分到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协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按协议执行。若没有协议,法院应遵循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如果女子属于无过错方、抚养子女方,或者女方权益需要特别照顾,她是有权在财产分割中获得相应倾斜的。若她认为财产分割不合理,可依据此条法律,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2、《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在本事件中,母亲在女儿成长过程中应尽到抚养教育义务,而女儿成年后,也需对母亲承担赡养等责任。但母亲要求女儿资助哥哥买房,并非是女儿履行赡养义务的范畴,赡养义务主要是保障父母的生活、给予精神关怀等,不是满足父母不合理的金钱需求。3、《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若母亲曾未履行抚养女儿的义务,女儿虽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但在赡养责任的具体承担上,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目前主要体现的是母亲未对女儿给予情感关怀,却对女儿财产提出不合理要求,违背了正常家庭关系中相互关爱的原则。父母的偏心,对被忽视的孩子而言,是藏在亲情里的“慢性伤害”。就像事件里的女子,离婚后独自扛过两年低谷,带着对亲情的期待回家,换来的却是母亲满心满眼的算计,不问她过得好不好,只关心她有没有钱帮衬哥哥。这种偏心,会一点点磨灭孩子对家的信任和期待。它让孩子觉得自己在家庭里像个“外人”,连最基本的关爱都要靠“有用”来换取。更可悲的是,偏心还会扭曲亲情的本质,把本该温暖的港湾变成充满利益算计的地方,让孩子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却连个安心的角落都没有,最后只能带着满心的失望,慢慢疏远曾经最亲近的人。@猫眼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