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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患病,希望女儿来见自己一面,可女婿却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拒绝去探望老人,女子去世,女儿也没有来参加葬礼,1年后,女子丈夫要求继承女子的全部遗产份额,可女子女儿却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其中的一半,法院判了。那时陈女士与前夫刘先生因婚姻破裂选择分道扬镳,年仅六岁的女儿刘某乙被法院判给父亲抚养,从那一刻起,母女之间几乎彻底断了联系,陈女士再婚后随丈夫生活于上海,而刘某乙则在父亲的照顾下长大成人,搬离了原来的城市,过上了与母亲毫无交集的生活。对于陈女士而言,失去女儿的抚养权并不意味着放弃母爱,据后来的调查显示,她曾多次尝试寻找女儿的下落,甚至托人打听过她的单位与住址,只是始终未能如愿,她保留着女儿小时候的照片,也曾在亲友面前提起那段短暂又温柔的母女时光,只是随着时间流逝,联系的可能性越来越渺茫,她也逐渐将这份牵挂埋进了心底。2022年陈女士因肝癌晚期住进了医院,病情迅速恶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能与女儿见上一面,她的丈夫田先生不忍看她带着遗憾离去,四处托人寻找联系方式,最终联系上了女儿的丈夫,遗憾的是,尽管田先生多次表达诚意,对方始终以“孕期不便”为由婉拒探望,陈女士最终未能如愿,在病床上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她去世时,女儿没有出现,葬礼也未参加。一年后,与她一同生活多年的田先生准备依法继承其全部遗产,他认为,自己陪伴照顾陈女士多年,理应获得全部财产,然而,就在这时,刘某乙通过律师正式提出继承主张,她拿出出生证明和户籍资料,要求依法继承母亲遗产中的一半份额。这起看似简单的继承案件,由于背后复杂的情感与亲属关系,很快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关注,田先生情绪激动地表示,刘某乙从未尽到赡养义务,甚至在母亲病重时拒绝探望,如今却一纸法律文书要求分割遗产,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而刘某乙则坚持,自己是陈女士的亲生女儿,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即便情感缺席,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被剥夺。案件最终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首先,从法律角度出发,陈女士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和子女,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刘某乙虽然与母亲多年未联系,但其身份并未因此发生变化。在事实认定过程中,法院注意到陈女士生前确有多次尝试与女儿联系的行为,而刘某乙方面则在母亲确诊重病后,选择了回避面对,一方面,她确实因自身孕期原因存在客观不便,但另一方面,从未表达出主动探望或试图修复关系的意愿,也未在母亲去世后参与任何追悼事宜,田先生提供的证据中,包括医院陪护记录、遗物清单、与女儿通信尝试的截图等,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继承权是由亲属关系所决定的法定权利,不能因情感冷淡或赡养缺席而完全剥夺,但在具体分配上,可以依法酌情考虑实际情况,最终,法院认定刘某乙作为陈女士的亲生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但由于其多年未履行赡养义务,且在母亲临终前未能尽到基本情感责任,决定将其继承份额由法定的50%下调至25%,其余75%则由田先生继承。这一判决在法律与情理之间寻求了平衡,它既尊重了血缘关系赋予的基本权利,也对长期陪伴照顾的一方给予了应有的肯定,判决书中还特别提到:“继承权固然基于血缘,但亲情的维护也应体现在行动之中,法律保护权利的同时,也倡导责任与伦理。”案件宣判后,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血缘不能成为继承的唯一标准,情感的缺席应当影响权利的分配;也有人表示,法律的冷静判断恰恰是避免情绪化纷争的保障,无论观点如何,几乎所有人都对那个未能见母亲最后一面的女儿感到惋惜。对此你怎么看呢?信息来源:光明网2025-06-05——离异母亲病危,想见女儿最后一面被拒绝!去世后却要来分房产?上海法院判了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患病,希望女儿来见自己一面,可女婿却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拒绝去探望老人。女子去世,女儿也没有来参加葬礼。1年后,女子丈夫要求继承女子的全部遗产份额,可女子女儿却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其中的一半,法院判了。陈女士与前夫在女儿年仅6岁时离婚。因法院判决女儿由前夫抚养,陈女士不得不与女儿断绝了直接的生活联系。时间飞逝,30多年过去,母女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往来。陈女士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内心一直怀着对女儿的牵挂与思念,但女儿对母亲却怀有怨恨,始终拒绝接触和沟通。陈女士的前夫再婚后,女儿成长在新的家庭环境中,形成了自己的生活圈子,与母亲的感情愈发疏远。陈女士也因此感受到极大的孤独和无助。不幸的是,陈女士近年来身体状况急剧恶化,病情恶重,心里最大的愿望便是见到久未谋面的女儿一面。她多次通过亲友、甚至尝试联系女儿,但都被无情拒绝。特别令人心痛的是,当陈女士提出希望女儿前来看望时,女婿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坚决拒绝女儿前去探望。这一拒绝如同一把利刃,刺痛了陈女士的心,也让她的最后时光蒙上了厚重的遗憾与悲伤。最终,陈女士病逝,女儿依然未曾到场探望,更没有参加母亲的葬礼。陈女士去世后,她的丈夫依据相关法律,要求继承陈女士的全部遗产份额。然而,陈女士的女儿也提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主张继承其中一半。这场家庭财产纠纷随即闹上法庭。女儿的态度引发公众关注:她既未尽到赡养义务,也未在母亲临终时陪伴,反而在母亲去世后以继承遗产为由争夺财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方因素,尤其是女儿在母亲临终时拒绝尽赡养义务的事实。判决结果显示:陈女士的前夫继承了大部分遗产,比例达到75%;女儿仅获得25%的遗产份额。法院指出,法律规定继承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赡养义务。女儿作为子女,对母亲负有抚养和照顾责任,但在母亲生病期间却未尽到相应义务,这对判决产生了直接影响。此判决既体现了法律对亲情伦理的考量,也强调了家庭成员间责任与权利的平衡。判决公布后,女儿公开承认自己之前的做法有失偏颇,表达了对母亲的愧疚和对亲情的反思。她承诺将来会尽心尽力赡养父亲,努力弥补过去的遗憾。这一转变不仅赢得了公众的理解,也为家庭关系的修复留下了希望。陈女士和她女儿的故事让人唏嘘,也值得所有人深思。现代社会离婚率逐渐上升,家庭结构多样化,如何在法律和伦理间找到平衡,保护亲情,履行责任,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法律的判决只是解决纷争的一部分,更多的是希望家庭成员能够抛开成见,理解与包容,珍惜亲情,守护彼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像陈女士这样,临终时孤独无依、遗憾终生的悲剧重演。

【#父亲生前向已婚女转账百万女儿诉返还#】近日,据媒体报道,陈先生离婚后与已婚女

【#父亲生前向已婚女转账百万女儿诉返还#】近日,据媒体报道,陈先生离婚后与已婚女子黄某交往期间,向其转账共129.7万余元,陈先生过世后,女儿陈某整理其遗物时才发现。陈某作为陈先生唯一继承人,起诉要求黄某返还款项。黄某辩称,她兼任司机、保姆、情侣等多重角色,转账中的26万元系陈先生赠与她买房、买车,其余转账均为共同生活支出及工资。经审理法院认为,黄某至今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款项是基于维护“婚外情”目的的赠与,违反公序良俗,法院一审判决:黄某向陈某返还109.7万余元并支付利息。@深圳新闻网
离婚冷静期第3天!夫妻因为家庭感情纠纷,男子做出了极端行为,为自己的一双儿女服用

离婚冷静期第3天!夫妻因为家庭感情纠纷,男子做出了极端行为,为自己的一双儿女服用

离婚冷静期第3天!夫妻因为家庭感情纠纷,男子做出了极端行为,为自己的一双儿女服用农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自己自杀未遂。令人痛心的是,大儿子年仅10岁,小儿女儿年仅7岁。
“虎毒不食子啊!贵州,一32岁父亲与妻子发生情感纠纷,在离婚冷静期第三天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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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32岁父亲与妻子发生情感纠纷,在离婚冷静期第三天凌晨,将剧毒农药灌入10岁儿子与7岁女儿口中。两小时后,他在家庭群...婚后初期感情稳定,长子刘明(化名)满周岁后由刘建军父母在贵州老家抚养,夫妻继续在广东务工。...
现实中,真的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亲吗?贵州32岁男子因为夫妻感情纠纷,居然给10

现实中,真的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亲吗?贵州32岁男子因为夫妻感情纠纷,居然给10

贵州32岁男子因为夫妻感情纠纷,居然给10岁儿子和7岁的女儿喝了农药,导致两个孩子抢救无效而亡。报道称案发后,男子自杀未遂,已被当地警察逮捕。实在理解不了啊,孩子是无辜的啊,为什么要带走两个孩子?虎毒还不食子呢?配...
辽宁,刘某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了前妻,刘某患病时,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刘某立遗嘱

辽宁,刘某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了前妻,刘某患病时,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刘某立遗嘱

辽宁,刘某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了前妻,刘某患病时,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刘某立遗嘱将百万财产赠予兄妹。刘某去世后,儿子霸占遗产并否认遗嘱,兄妹无奈诉至法庭。法院查明遗嘱有效,儿子无权继承,但念及亲情判其每月得2000元生活费。刘某和前妻离婚后,儿子抚养权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最后还是归了前妻。刘某从此就一个人孤零零地过日子,心情郁闷得不行,整天借酒消愁,结果身体也垮了,住进了医院。住院那段时间,刘某心里那个苦,儿子对他不闻不问,连个电话都不打。刘某彻底心寒了,一怒之下,立了个遗嘱,说要把自己的百万财产全给兄妹。他想着,自己辛苦一辈子,到头来儿子却这么对他,还不如把钱留给真正关心自己的人。刘某一走,他儿子突然冒出来了,跟变了个人似的,直接把遗产全拿走了。刘某的兄妹俩拿着遗嘱去找他要,他还不认账,说遗嘱不算数。兄妹俩气得不行,但又没办法,最后只能把他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遗嘱确实是刘某在神智清醒的时候立的,合法有效。刘某的儿子,确实没尽到赡养义务,遗产没他的份。不过,法院也念及他毕竟还是刘某的儿子,判他每月能拿2000块钱生活费。这儿子,平时对父亲不闻不问,父亲一走,却想着来分遗产,这哪能成呢?做人还是得讲良心,得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然的话,就算你得到了遗产,心里能踏实吗?法律分析:从法律角度来看,刘某立遗嘱时神智清醒,遗嘱内容合法有效,体现了其真实意愿。刘某儿子在刘某患病期间未尽赡养义务,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的规定。刘某儿子在刘某去世后霸占遗产并否认遗嘱效力,侵犯了刘某兄妹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遗嘱有效,刘某儿子无权继承遗产,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所立遗嘱有效,其儿子无权继承遗产,但念及亲情,判其每月得2000元生活费。(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上海,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晚年孤苦无依,便想用房产换取赡养。他想到侄女,可侄女

上海,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晚年孤苦无依,便想用房产换取赡养。他想到侄女,可侄女

上海,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晚年孤苦无依,便想用房产换取赡养。他想到侄女,可侄女拒绝了。无奈之下,他联系了20年未见的养女邱女士。邱女士心软答应了,邱老伯便出资买房,还把99%的份额给了养女儿子,自己只占1%。然而,相处过程中矛盾不断,邱老伯一气之下拉黑养女,养女也不再赡养。邱老伯后悔了,起诉撤销赠与,法院最终支持了他的诉求。6月6日,中华遗嘱库报道,八旬的邱老伯,无儿无女,独自守着一间老房子,日子过得冷冷清清。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大不如前,邱老伯心里越来越渴望有个依靠,能有人陪他说说话、照顾他的生活。思来想去,他决定用自己这套房产来换取赡养。邱老伯第一个想到的是侄女。他联系侄女说:叔老了,没个依靠,你看能不能来照顾叔,叔这房子以后给你。侄女却说:叔,不是我不想照顾您,我这也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实在抽不出身。邱老伯听了,心里一阵失落,无奈之下,邱老伯又想起了20年未见的养女邱女士。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邱女士的联系方式。邱老伯告诉女儿,这么多年没联系,是爸不好。爸现在老了,想让你照顾爸,爸这房子……邱女士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下来:爸,您别着急,我照顾您。邱老伯听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他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又借了些钱,买了一套新房。在办理房产份额时,邱老伯想着养女以后也有个保障,便把99%的份额给了养女的儿子,自己只留了1%。他觉得,只要一家人能好好过日子,这些都不算什么。刚开始,一家人相处得还算融洽。邱老伯也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依靠,脸上渐渐有了笑容。然而,好景不长,矛盾渐渐浮现出来。邱女士的儿子觉得邱老伯太挑剔,生活习惯也不一样,总是对他指指点点。邱女士夹在中间,也是左右很为难。她试图调和两人的矛盾,可效果并不理想。邱老伯觉得邱女士一家不重视他,心里越来越委屈。在一次争吵后,邱老伯把邱女士一家拉黑了。邱女士多次尝试联系邱老伯,可电话打不通,她觉得邱老伯太绝情了,一气之下也不再赡养邱老伯。邱老伯觉得自己当初太冲动了,不该把房产份额给出去。于是,他决定起诉撤销赠与。邱女士得知邱老伯起诉后,心里又气又委屈。她觉得:我当初答应照顾他,也是一片好心。这些年我也不是没照顾他,他怎么能说反悔就反悔呢?邱女士的儿子也觉得邱老伯太过分了:他当初自己愿意给的,现在又反悔,哪有这样的道理。其实,邱老伯也是没办法,他晚年没个依靠,只能用房子换赡养。现在养女一家不照顾他了,他反悔也是人之常情。不过,邱女士一家确实也付出了,邱老伯不能这么绝情,说撤销赠与就撤销。一、邱老伯将房产份额赠与养女儿子后,还有撤销权吗?邱老伯出资买房并将99%的份额赠与养女儿子,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邱老伯将房产份额赠与养女儿子,养女儿子接受,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然而,赠与合同并非不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邱女士一家在接受邱老伯的赠与后,未能履行赡养邱老伯的义务,这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二种情形。邱老伯作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邱女士一家认为邱老伯不能反悔,这种观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他们觉得自己付出了,但赡养老人是他们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曾经付出过就忽视了对邱老伯的照顾。二、邱女士一家是否可以以邱老伯太挑剔过分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呢?邱女士作为邱老伯的养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邱女士在答应照顾邱老伯后,却因为一些矛盾不再履行赡养义务,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邱女士的儿子虽然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但在接受了邱老伯的房产份额后,也应该协助邱女士履行对邱老伯的照顾义务。他们与邱老伯之间的矛盾,不能成为不履行义务的理由。邱女士一家觉得邱老伯太过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他们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而不是抱怨邱老伯的反悔。综上所述:邱老伯以房产换取赡养,是基于对养女一家的信任。而邱女士一家在接受赠与后,未能履行赡养义务,导致邱老伯的晚年生活没有保障。最终,法院支持邱老伯撤销赠与的请求。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为了维护邱老伯的合法权益。在涉及财产赠与和赡养义务的问题上,要慎重对待。赠与人不能轻易地将财产赠与他人,而受赠人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积极履行对赠与人的照顾。
“无耻至极!”上海,一对夫妻离婚多年,前妻病重时想见亲生女儿最后一面,结果被女婿

“无耻至极!”上海,一对夫妻离婚多年,前妻病重时想见亲生女儿最后一面,结果被女婿

“无耻至极!”上海,一对夫妻离婚多年,前妻病重时想见亲生女儿最后一面,结果被女婿以“怀孕不便”为由拒绝了。可等母亲刚去世,这所谓的女儿却突然跳出来要分25%的房产,还为此闹上了法院。网友:“病危时刻见一面不行,哪还有脸继承房产?”据新闻6月6日报道,事情得从三十多年前说起,当时一对夫妻离婚时,女儿判给了爸爸抚养,妈妈后来重组了家庭,还和现任丈夫买了套共同房产。离婚后,妈妈和女儿几乎断了联系,女儿成年后也从没见过妈妈。直到妈妈病重住院,亲戚们多次联系女儿一家,希望能见最后一面,甚至临终前还盼着女儿来病房,结果女婿始终以“媳妇怀孕不方便”为由推脱,连葬礼也没参加。可万万没想到,妈妈刚走没多久,女儿就把继父告上了法庭,说自己作为亲生女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求继承妈妈名下25%的房产份额。继父觉得委屈啊,这么多年都是自己在照顾妻子,继女不仅没尽过赡养义务,连最后一面都不愿见,凭啥分房产?在法院审理时,女儿辩解说小时候以为妈妈去世了,成年后才知道妈妈还活着,但怀孕后实在不方便见面,只能等生完孩子再说。虽然考虑到女儿可能确实有过“不知妈妈存在”的阶段,最终法院酌情判她分25%的份额,但也明确说明:对父母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原则上应该少分甚至不分遗产。这事儿搁谁眼里都有点别扭,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就得养他们老,这是中国人的老理儿,就算因为特殊原因没法贴身照顾,至少得有份心意在吧。信息来源:《离异母亲病危见女儿最后一面遭拒去世后女儿要继承25%房产法院判了》潇湘晨报
74岁的著名导演张纪中,再次因家庭情感纠纷被推至风口浪尖。所谓“闹剧”传言喧嚣尘

74岁的著名导演张纪中,再次因家庭情感纠纷被推至风口浪尖。所谓“闹剧”传言喧嚣尘

74岁的著名导演张纪中,再次因家庭情感纠纷被推至风口浪尖。所谓“闹剧”传言喧嚣尘上,更被指已诉诸法律。这位曾以恢弘武侠世界打动观众的老艺术家,其晚年私生活竟以如此戏剧性的方式被摊开在公众视野之下。这场风波核心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