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花300多万买一套样板间,交完首付之后,他明确告知销售,不允许在带人进入参观,销售果断答应并告知物管。为了保险,他还特意改了房门密码。谁知,事后男子来新房给绿植浇水,却发现物业不仅私自带人进入了房间,甚至还擅自修改了门锁密码,导致他连自己家门都进不去了。男子非常气愤,当场报警,而物业给出的解释更加让他恼火。 今年5月份,黄先生看中了某个小区的一套房子,因为房源紧张,他买下了2楼的一套样板间,总共花了三百多万。 虽然买的是样板间,但黄先生心里还是挺高兴的,已经开始满怀期待地规划未来的新家生活了。 5月初,他跟销售人员签了认购协议,月底按时付清了首付款。 到了6月份,银行那边的贷款也顺利批下来了,虽然还没到正式交房的日子,但这房子在法律上已经算是他的了。 考虑到这间样板间可能还会有人来看,黄先生特意跟销售人员打了招呼,明确表示,这房子自己已经买了,以后就不要再带人进去了。 销售人员爽快答应,还在销售群里发了通知,也转告了物业公司。不过,销售也补了一句,说以后房子要是有什么损坏,他们就不负责了。 黄先生心想,只要没人进来,能有什么损坏,也就没太在意。 从7月份开始,黄先生的新房就开始计算物业费了,他虽然还没搬进来,但隔三差五就会过来一趟,给自己留在新家的几盆绿植浇浇水。 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他还特意把智能锁的密码给改了,心想这下总该万无一失了。 可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 9月初,当黄先生再次来到新房时,竟然发现门锁密码被人修改,自己连门都打不开了,而且,门把手都有些松动。 自己买的房子,自己却进不去,黄先生又惊又气,当场就报了警。 后来物业给出了解释,说是在8月28日,应销售主管的要求来进行例行巡查,他们用物业的IC卡开了门,之后就把密码改掉了。 一听这个解释,黄先生火气更大了,巡察可以理解,但谁给你们的权力擅自修改业主的密码?这简直太不像话了。 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黄先生还拿出了一段和物业通话的录音。 录音里,物业人员明确承认密码确实是他们改的,还解释说,对于还没正式交接的房子,他们每周都会巡查,并且会不定期修改密码,美其名曰,为了保障业主房内财产不受损失。 对于物业的这种说辞,黄先生完全不能接受,双方沟通了几次,事情就一直僵持着,没能解决。 然而,更让他气愤的事情还在后头。 9月24日,黄先生又一次来到新房,他发现家里又有人进来过。 因为上次离开时,窗户他管得严严实实,但客厅和卧室的窗户竟然大开着。 这种窗户只能从室内打开,外人根本动不了,除了拥有IC卡和密码的物业人员,还能有谁? 黄先生立刻找到物业对质,但这次对方却一口咬定,绝对没有人进过他的房子。 自己花了几百万真金白银买的房子,陌生人却接二连三地随意进出,甚至连密码都能被擅自更改,简直欺人太甚。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物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但他表示,自己不了解情况,需要向领导汇报。 而物业方面的领导在电话里则打起了官腔,说这件事既然已经报警了,就一切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这种推诿的态度,让黄先生震惊,物业实在是太嚣张了。 很明显,房子肯定还没卖完,销售还想带潜在的客户看样板间,物业就私自开门行方便。 换句话说,虽然房子已经是黄先生的了,但他们却依然想免费享用这个资源。 根据《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黄先生已经支付了房款,虽未正式交房,但基于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业主 。 物业在未经黄先生同意的情况下,使用IC卡进入其房屋,并擅自修改门锁密码,侵犯了黄先生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也侵犯了黄先生的隐私权。 黄先生可以与物业协商解决此事,要求物业恢复门锁密码、赔偿因擅自进入房屋造成的损失。 如果协商不成,黄先生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源:重庆天天630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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