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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购房置业

有人说,最倒霉的购房者是这两个时间段买房的人。第一批是2019年到2021年期

有人说,最倒霉的购房者是这两个时间段买房的人。第一批是2019年到2021年期

有人说,最倒霉的购房者是这两个时间段买房的人。第一批是2019年到2021年期间买房的。第二批是2021年到2024年期间买房的。感觉确实是这么回事。亲戚在2020年于我们高州县城的通川一号购置了一套140平方米、四房两厅的毛坯房,当时的售价是7600元一平方米。可谁能料到呢,在新冠病毒肆虐我国整整三年,疫情解封之后,原先7600元一平方米入手的房子,如今跌到了4600元一平方米,跌得简直惨不忍睹,到现在每平方米足足跌了3000元,尽管掉了这么多,但楼盘依然还有库存近半的房子,卖不出去,看来房子掉价还有存在很大的空间!不过话说回来,谁又能事先知晓会有这样的好事呢?大家要是知道有这么便宜的房子,是个傻子都会等着现在入手。所以啊,什么事情都是难以预料的!但是,是自己刚需的,就没有倒霉一说!你们认同我的说法吗?
人完全不需要买房买车背上一身债务。看看沈巍,以天为房,以地为床,只要有书看有觉睡

人完全不需要买房买车背上一身债务。看看沈巍,以天为房,以地为床,只要有书看有觉睡

人完全不需要买房买车背上一身债务。看看沈巍,以天为房,以地为床,只要有书看有觉睡,就会过的快乐而充实。中华五千年,只有两个人达此境界,一个是沈巍,一个是庄周。
对于任何行业来说,解释成本过高都是麻烦事。经常买房的朋友都知道,朋友随口一句“物

对于任何行业来说,解释成本过高都是麻烦事。经常买房的朋友都知道,朋友随口一句“物

对于任何行业来说,解释成本过高都是麻烦事。经常买房的朋友都知道,朋友随口一句“物业好”,“绿化好”“配套好”,很容易让你先入为主,进而让你优先关注这个楼盘。反之,如果朋友跟你各种吐槽一个楼盘,那么你潜意识里自然不会考虑这个楼盘。卖过房的朋友都知道,最怕买家带着一大堆家人朋友来看房,因为千人千面,感受各不同,旁人七嘴八舌一句话就可以影响卖家的判断,导致交易泡汤。放在汽车行业也一样,很多车还没上市就遭遇一大批“顺口溜”、“俏皮话”式的抹黑,这种抹黑传播非常广,很容易就左右一个潜在客户的判断。不要觉得危言耸听,事实就是如此。这一招屡试不爽,无他,只因为太有效果了。
现在还有人买房吗?有,身边就有!我以前那个前同事,湖北人,现在交了个女朋友,昨

现在还有人买房吗?有,身边就有!我以前那个前同事,湖北人,现在交了个女朋友,昨

现在还有人买房吗?有,身边就有!我以前那个前同事,湖北人,现在交了个女朋友,昨天跟我联系。他说,准备在青浦蟠龙天地那个小区买个房子,问我了解那个楼盘不?这个楼盘我还真知道,2021年时候积分非常高,当时五千人认筹,盛况空前,旁边蟠龙小镇,疏属于近郊。我问他:“你之前不是说,不想在上海买房了吗?老家的都卖不出去,贷款买房不适合现在形势。”他呵呵一笑:“此一时彼一时嘛,我女朋友家浙江的,父母做生意,独生女,我得赶紧把婚事定下来。”“他们让你买房啦?”我问。“没有说,但我想要表示诚意和实力啊。”他说:“我这手里有九十多万,付个首付,应该可以。”还记得去年知道他有80万的时候,还让他买一个房子定居上海,他还嗤之以鼻,说谁还买房,现在有了女朋友拉都拉不住。他比我小五岁,来自湖北农村,因为婆媳矛盾,刚离婚半年,孩子归了前妻。现在,遇到这个应该是各方面条件都非常合适,只有三个月,就让他如此激进。都说现在没人买房了,可看来在上海还是有需求的,毕竟婚姻的前提,还是有个房子托底。同时也佩服他,这么快又走进围城,大概他确信这次遇到的是个良人吧。都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男人亦然。这个生于浙江的独生女,可能是同事命运齿轮转动的支点。不知他此时买房对不对,不知他此时结婚对不对,反正祝福他吧!
买房,从来不只是添置一处栖身之所,更是对生活方式的主动选择。递进:1️⃣房

买房,从来不只是添置一处栖身之所,更是对生活方式的主动选择。递进:1️⃣房

买房,从来不只是添置一处栖身之所,更是对生活方式的主动选择。递进:1️⃣房子与房子之间,差异远不止于钢筋水泥堆砌的户型大小。有些仅仅是遮风避雨的空间,有些却悄然圈进了你向往的生活圈层。2️⃣选房时更应该在意的是,在这里你将与怎样的人成为邻居,孩子将亲润在怎样的成长氛围里。正如孟母三迁的故事,这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而是为生活挑选一个合拍的社交圈。3️⃣让房子跳出单纯的休闲功能,成为把日子过成理想模样的全新起点。
单纯买套房子,就是为了居住和生活的人,真的没有必要太关心房价的涨跌,你们关心的应

单纯买套房子,就是为了居住和生活的人,真的没有必要太关心房价的涨跌,你们关心的应

单纯买套房子,就是为了居住和生活的人,真的没有必要太关心房价的涨跌,你们关心的应该是,持续的还房贷能力,以及工作和收入的稳定性。世间万物,没有只涨不跌的道理,而购置商品房,是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所以中国房地产业的兴起,是正常之事,可以说大多数城市购房的人群,都是为了居住和生活,以前的炒房客,必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近二十多年以来,中国的炒房客有多少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豪的我不清楚,有多少炒房客被严重套牢,资不抵债的,我也不清楚,正如去澳门的赌客,愿赌服输,他们不用去羡慕和同情,但有肯定的一点,是他们推动了房价的暴涨,也违背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今天不讨论房子的未来,是否涨跌,主题是已经买房子住的朋友,心态要平稳和淡定,当然,自己以前买的房子,现在涨了几十万,心里肯定庆幸,多亏早买了,如果房子跌了几十万,心里肯定不舒服,好像几十万被人抢走了似的。大家应该明白,近几年很多断供的房子,和房价涨跌没有关系,是和自己的失业,以及收入骤减有直接的关系,因为你当初买房时,肯定会慎重的考虑,自己的收入水平,会匹配自己的还贷能力,经过仔细的预算和推敲,才会做出买房决定的。假如你买房后,你的收入不跌反增,而且每年还完房贷,以及家庭的所有开支后,还能结余几万十几万,你会在意房子的涨跌吗?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在意的。正如现在的很多男性青年,有很多人不关心房价的涨跌,因为他们不考虑结婚,所以没必要去买房,而想买房子结婚的男性,也不能犹豫房子未来是否涨跌,因为时间不允许,想租房结婚,女朋友也许会同意,但丈母娘坚决不同意。
#法院对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作出判决##隔壁死人算凶宅吗#【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

#法院对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作出判决##隔壁死人算凶宅吗#【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

#法院对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作出判决##隔壁死人算凶宅吗#【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法院判了!】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常被称作“凶宅”。那么,如果隔壁房屋死过人,自己所购的房子算不算“凶宅”?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隐瞒房屋交易信息引发的纠纷案件,买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才得知隔壁房屋曾发生过严重的爆炸事故,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重伤。法院认为,死亡地点虽然不在房屋“里面”,但只要与房屋紧密相关的事实,都会严重影响买房人的心理和房屋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重要事实。案情回顾↓2021年3月,王某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刘某位于东城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并与卖家刘某、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中介服务合同。王某按约定付清了房款和14万余元的中介服务费。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意外得知,自己所购房屋的隔壁曾在2006年发生过严重的煤气爆炸事故。事故炸穿了上下几层楼,导致多人受伤,一人因受重伤死亡。王某购买的这套房屋的墙壁也因炸裂后进行了修复。王某认为,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房屋买卖机构,应当知晓这一重大情况并如实告知自己。但中介却隐瞒了该信息,使其购买了一套自己并不想要的房子。由于交涉无果,王某先将卖家刘某和中介机构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刘某赔偿40万元后,王某撤回了起诉,并单独起诉中介机构,要求退还全部中介费1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争议焦点↓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各执一词。王某认为,中介机构长期在该小区工作,不可能不知晓房屋发生的严重事故及有人死亡的情况,其未如实告知的行为违背了合同中“如实告知、不隐瞒”的义务,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要求中介退还全部中介费并支付利息。中介机构则辩称,其门店于2009年才开业。爆炸事故发生在2006年,时间久远,自身查证能力有限。曾试图向派出所、居委会、物业核实伤亡细节,因非当事人,未能获取具体情况。双方签合同时,中介机构已向买方王某出示过爆炸事发时的新闻,合同中也明确写到“刘某已告知王某隔壁443号发生过爆炸,王某已知情”。该房屋成交价较同小区同户型其他房屋便宜很多,说明王某知晓爆炸对房价的影响。刘某已赔偿40万元,应包含了中介费损失。房屋已成功过户,中介服务已完成,不应退费。合同仅约定王某所购房屋没死过人,所购房屋隔壁死人不算“凶宅”,且王某无证据证明其所购房屋内死过人。第三人刘某表示,其与王某的纠纷已在法院调解中以40万元一次性解决,王某此次起诉中介机构属于重复起诉,应予以驳回。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购房作为重大事项,与房屋相关的重大信息必须如实告知买家。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凶宅”这类情况,即便死亡地点不在房屋“里面”,只要与房屋紧密相关的信息,都会严重影响买房人的心理和房屋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重要事实。本案中,王某所购房屋隔壁爆炸导致一人死亡的情况,对王某是否购买该房屋及购房价格有重大影响。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在明知房屋发生过严重爆炸的情况下,有责任进行更加仔细的核查,特别是伤亡情况。中介机构存在工作上的不足,属于履约瑕疵。综上,法院判决中介机构退还王某部分中介费4万元,驳回王某要求退还全部中介费及利息等其他请求。法官提示↓本案审理法官王亮表示,房产中介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对于可能对房屋交易价格、买方购买意愿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凶宅”或与之紧密关联的重大事故、伤亡信息,应主动进行审慎核查并如实告知买方。这不仅是对合同义务的履行,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交易秩序。(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