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现开设专栏对河南法院被收录案件予以推介,更好为各类社会主体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参考,为人民群众选择调解等解纷方式提供指引。
李某与邵某、某中介公司、某物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人民调解化解错误装修房屋引发的赔偿纠纷
基本案情
邵某从开发商处购买了某小区一处东户房屋,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交房时某物业公司错将西户钥匙交给了邵某。后邵某欲出售房屋,便将西户钥匙交由某中介公司保管。2023年12月,李某因结婚急需购买婚房,经某中介公司介绍查看了前述西户房屋,并决定购买。随后,李某与邵某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东户房屋的买卖合同,李某与某中介公司均未发现合同载明的房屋与实际交付的不一致。成交后,李某直接对西户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进度达到85%时才发现其购买的房屋是东户而非西户。这时李某已投入11万余元的装修费用,且婚期将至,李某找到邵某、某中介公司、某物业公司及西户业主进行协商。因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邵某、某中介公司、某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为尽快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人民调解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初步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调解员约见各方当事人,耐心听取各方诉求。李某表示因婚期临近急需住房,此时装修东户房屋不仅会大幅增加额外费用,还会严重影响婚期房屋的正常使用,故坚持让所有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邵某认为某物业公司错误交付房屋钥匙,某中介公司与李某未能在实地看房、签署合同过程中发现房屋不一致问题,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某中介公司强调其只是居间撮合,对于合同约定房屋及实际交付房屋是否相符的审查责任应由李某、邵某承担。某物业公司主张李某、邵某、某中介公司应共同承担责任。此外,西户业主因自己购买的新房被他人擅自装修,且装修风格完全不符合自己的喜好而强烈不满、情绪激动,要求各方对其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二是综合分析,明确争议焦点。首先,各方对于房屋错交的原因和责任归属存在分歧,各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和交易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成为调解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点。其次,李某因房屋错交而错误地装修了西户房屋,由此产生的装修费用损失应由谁承担,李某认为所有相关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西户业主、某物业公司和某中介公司则持不同意见。再者,如果李某被要求将西户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将对其造成进一步的经济损失,并且恢复原状也可能对西户房屋造成不必要的毁损,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处理方式可能加剧双方的对立情绪,为今后的邻里关系埋下不和的种子。
三是现场勘察,评估实际损失。调解员前往案涉西户房屋对李某的装修进度和已投入的装修材料、设备等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实地查看,调解员对李某的损失有了直观的认识,并据此初步确定了装修费用金额,为后续的调解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查询类案,确定责任分配。调解员通过法答网、案例库等途径查询了类似案件裁判标准,由此确定了各方责任。首先,某物业公司作为房屋交付的直接执行者,有义务确保房屋钥匙的准确无误,在交房过程中,某物业公司错误地将西户的钥匙交给了邵某,这一错误直接导致后续一系列问题,应对该纠纷负主要责任。其次,某中介公司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核验房屋信息的职责,特别是在带领购房者看房时,未能发现钥匙与实际出售房屋不符的问题,这一疏忽导致了李某最终拿到错误房屋的钥匙,应对李某损失承担责任。再者,邵某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未能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导致李某基于错误的信息装修了其他房屋,亦应承担部分责任。最后,李某作为房屋的买受人,也应履行审慎检查、验收义务,因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交付房屋过程中存在疏忽,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五是释法明理,促成纠纷化解。调解员耐心细致地释明各方在房屋交易和装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强调了某物业公司、某中介公司以及买卖双方各自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帮助各方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与过错,促进各方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邵某、某物业公司、某中介公司分别承担李某房屋装修费用的16%、37%及31%,余下16%的费用由李某自行承担,各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当场履行完毕。此外,西户因装修产生的添附物、附着物归西户业主所有,西户业主表示不再追究各方责任。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第7条、第179条、第322条、第1165条、第1173条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35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错误交房导致业主错误装修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当前,房产价格较高,且具有居住和情感方面的双重价值,涉房产类纠纷往往矛盾较为激烈、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若处理不好,易激化矛盾,影响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对该类纠纷,调解的核心在于在法律框架内找准各方平衡点,促推纠纷实质化解。本案中,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仅增加了各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且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不一定能够做到实质化解、案结事了。为此,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并发挥指导调解职能。人民调解员凭借专业能力,充分考虑各方过错程度、经济损失以及后续影响,通过细致的责任划分和损失分担方案,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促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既定分更止争,一揽子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还促进各方之间增进理解和包容,维护和谐邻里关系和社区环境,更通过以案释法,让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以及买卖双方都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从源头预防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转自: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