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车祸重伤,在医院躺了1年多,妻儿没来看过一眼,是好友全程忙前忙后悉心照料,男子感动了,把银行卡密码告诉好友,让他随便用,结果男子去世后,儿子突然蹦出来,说父亲账户里少了6万9,怀疑好友拿了,就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好友委屈坏了,说交通费、伙食费,给你爸买的营养品,哪样不要钱?这钱是合理支出!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6月19号,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老张和老王是20多年的老朋友。
老张这人,性格闷,不爱交朋友,在苏州独居十几年,老婆孩子都在外地,一年到头见不上几面。
平时生病发烧,连个端水递药的人都没有,全靠老王这个朋友时不时上门照应。
2022年夏天,老张出了场车祸,脑袋撞得血糊糊的,直接瘫在床上动弹不得,医院一住就是1年多。
老王天天往医院跑,送饭、陪床,连老张的脏衣服都带回家洗。
更麻烦的是,老张早些年卖房还惹了场官司,买家天天催着过户。
老王硬着头皮跑法院、跑房产 局,在老张清醒时扶着他签字画押,最后官司结了,卖房钱52万也进了老张的账户。
他儿子小张人在外地,连电话都打不通几回。老王叹气,说要不是他堂哥在苏州,估计连老张出车祸都不知道。
小张懒得管,就前后寄来3份委托书,让老王全权处理卖房、交通事故赔偿这些事儿。
老王也没含糊,交通事故赔偿35万,卖房钱52万,全给他捋顺了。
可老张的老婆呢?车祸后一次都没露面,连个电话都没打过。
这1年多,老王不光是陪护,简直成了老张的“半个儿子”。
老张住在护理院,老王天天给他送饭,买营养品,连护理院的护工都说:王师傅比亲儿子还上心!
老张也信他,视他如亲兄弟,银行存折密码直接告诉了老王,说钱你看着用,别委屈自己。
2023年10月,老张还是走了。
老王忙前忙后办丧事,把骨灰送回老家。
本以为这事儿就算完了,可没想到,一年后,小张突然翻出账本,对老张说,说我爸账户里少了6万9,是不是你拿的?
小张算得清楚:卖房钱52万,加上每月养老金,到去世时账户里应该有59万6,可老王转给他50万,这对不上啊。
医疗费、护理费花了2万7,剩下的6万9去哪儿了?
我爸没留遗嘱,钱就该我和我妈分,你凭什么拿?小张越说越气,直接把老王告上了法庭。
老王一听,心里直冒火,说我这一年多,光是交通费、伙食费就花了多少?
你爸住院吃的营养品,哪样不是我掏的钱?
更让他委屈的是,老张临终前还拉着他的手,说老王,这1年多辛苦你了,这钱你拿着,算我给你的。
可这话没录音,没证据,小张压根不信。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这场官司?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法庭上,小张坚称,说我爸没说过给你钱,你就是擅自取钱,属于不当得利。
而老王主张6万9元用于老张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交通费等,属于合理支出。
如果老王能证明6万9元用于老张的必要支出,如提供交通费票据、营养品购买记录等,法院或许会认定老王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
老王当庭掏出《物品交接说明》,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张成账户的钱由王光支配,用于医疗、护理等费用。
可小张咬死,说这协议没写清楚具体金额,谁知道你是不是多拿了?
法官调查后发现,老王这一年多确实花了不少钱。更关键的是,老张住院期间,所有签字都是老王代签的,连“直系亲属”那一栏都填的是他的名字。
法官算了笔账:王光每天从家到医院往返,交通费、伙食费,再加上张成的营养品、护理用品,一年下来6万9还真不算多。
而且张成生前没提过异议,说明他是认可这笔支出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张主张老王“擅自取钱”,需证明老王存在过错,比如故意侵占财产。
但老王持有老张的银行存折密码,系老张主动告知,表明老张对老王具有信任关系;
老王在老张住院期间承担了照护义务,且处理了卖房、交通事故赔偿等事务,其行为具有合理性,小张未提供证据证明老王存在故意侵占或挥霍财产的行为。
老王主张6万9元用于老张的必要支出,并提供了照护事实、护理院工作人员证言等间接证据。若法院认定老王的说法属实,则老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返还责任。
最终,法院需综合考量老王的照护事实、老张的口头承诺、6万9元的用途等证据,作出公正裁判,驳回了小张的诉求。
法官说,老王这一年多的付出,不光是金钱,更是情分。老张把密码交给他,就是信任。
小张作为儿子,一年到头不露面,现在来争这笔钱,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判决下来后,小张没再上诉。
对于这场官司,你怎么看?
信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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