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欠付出代价了!”湖南湘潭,一11岁男孩跟妈妈到4S店看车,因为闲着无事,他就在店里到处逛,可忽然就看到一辆电动汽车挺亮眼!趁没人注意之际,他悄悄跑上车,然后直接发动了车子!结果造成车子撞向展厅玻璃,不仅车前脸受损严重,玻璃幕墙也碎了一地!经过估算,车店的总损失高达38916元,于是就要求男孩家长赔偿!可家长不认同这一金额,而双方也一直未能达成协议,最终只能闹上法庭,而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2024年5月4日下午,贺某想着趁休息带孩子出来,顺便看看心仪的新车,当时4S店展厅亮堂堂的,几台崭新的汽车整齐摆放着,其中一台电动汽车设计亮眼,一下子就吸引了男孩男孩的目光。 贺某一进店里,负责接待的销售人员就凑了过来,拿着车型手册跟她详细介绍车子的配置、续航、价格,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得挺投入,没太在意身边的儿子,而男孩本就觉得待在一旁无聊,看着那台没人看管的电动车,心里犯了好奇。 趁着销售人员和妈妈都没留意自己,男孩悄悄绕到电动车旁边,试着拉了拉车门,没想到车门没锁,一拉就开了,他没多想,弯腰就钻进了驾驶座,小手在方向盘附近的按钮上胡乱摸索。 这台电动车是店里给客户体验用的,本身没上牌照,也不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但车里却放着一把感应钥匙,按说这种展车,商家本该做好安全防护,要么把钥匙收走,要么设置成无法启动的状态,可这家4S店偏偏没做到。 男孩摸索间,不知碰到了哪个按键,车子突然发动起来,往前冲了出去,只听“砰”的一声闷响,车子直接撞向了展厅的玻璃幕墙,玻璃瞬间碎裂,碎片撒了一地,旁边的椅子也被撞得歪歪斜斜,车子前脸更是凹进去一块,损坏严重。 事故发生后,4S店赶紧统计损失,还找了专业机构做评估,算下来所有损失加起来一共是38916元。 4S店找到贺某,要求她承担这笔赔偿费用,可贺某觉得这个金额太高,自己没法接受,双方就赔偿的事儿谈了好几次,每次都吵得没结果,最后实在没办法,4S店只能把贺某告到了法院。 随后法官仔细梳理了整个事件,他认为男孩才11岁,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年纪的孩子造成他人损失,得由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贺某作为男孩的妈妈,跑不了这个责任。 但法官也提到,4S店的过错更大,展车放在展厅里,商家明明知道客户可能会进车体验,却没做好最基本的安全措施,把能启动车子的感应钥匙直接留在车里,等于给危险留了口子。 而且店里的工作人员,在男孩这个未成年人独自进车的时候,既没上前制止,也没检查车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完全没尽到监管义务。 最终法院一审判贺某得赔给4S店11674.8元,可贺某觉得自己承担的责任太多,又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可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有理有据,还是维持了原判,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贺某必须按照判决结果支付赔偿。 其实这事儿说到底,就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意外,家长带孩子去公共场所,尤其是有车辆、器械这类存在风险的地方,真得把孩子看紧点,别因为自己的疏忽留下隐患,而像4S店这样的商家,更得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展车的钥匙该收就收,工作人员该盯就盯,别等出了事儿才后悔。 评论区聊聊,你们觉得这个判决结果合理吗?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认同这样的责任划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