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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老太卖了房子,搬去和儿子同住,卖房款280万,全部给孙子买了婚房,谁知钱

上海,一老太卖了房子,搬去和儿子同住,卖房款280万,全部给孙子买了婚房,谁知钱交出去,儿子翻脸,老太只好搬走,自己租房居住,老太自己住了一年,越想越气,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撤销赠与,并要儿子孙子返还房款,法院判了! 2024年深秋,上海某老旧小区的出租屋里,72岁的王阿婆正对着一张法院判决书发呆。屋内陈设简单,唯一的取暖器嗡嗡作响,却暖不透她心里的寒。 一年前,她还是有房有家的人,如今却只能在租来的小屋里过冬,而这一切的转折,都源于2022年那笔280万的售房款。 2022年6月,王阿婆和老伴王老伯做出了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卖掉两人共同居住30年的房子。彼时,孙子小王要结婚,婚房首付还差一大截,儿子王某整日唉声叹气。 王阿婆没有亲生子女,将王某视如己出,看着继子发愁,她主动提出:“把房子卖了,钱给孙子买房,我们搬去跟你住,以后也方便你照顾。” 这套房子是1991年两人再婚后共同购置的,承载了他们大半辈子的回忆。6月7日,房子以280万成交,钱款直接打到了王某账户。 为了让“养老有靠”有个凭证,6月16日,老两口签署了《房屋财产赠予说明》,明确写着“因晚年需儿子照料,故售房赠款给孙子,搬至儿子家同住”。 王阿婆以为,这纸说明能换来安稳晚年,却没料到是“引狼入室”的开始。 搬进王某家的第一个月,矛盾就开始显现。儿媳嫌弃王阿婆做饭口味重,要求她按年轻人的习惯改;王某则抱怨她起得太早,吵到家人休息。 王阿婆忍着委屈迁就,可退让换不来体谅。2023年初的一次争吵中,王某指着她的鼻子吼道:“你又不是我亲妈,凭什么占着我家房子!” 这句话彻底击碎了王阿婆的幻想,她才明白,自己卖掉房子换来的,不是亲情,而是寄人篱下的屈辱。 更让她寒心的是老伴的态度。王老伯始终偏袒亲生儿子,每次王阿婆哭诉委屈,他都劝:“儿子给我们吃给我们住,别不知足。” 甚至在王某提出要赶她走时,王阿婆也只是沉默。2023年12月,王阿婆绝望之下起诉离婚,想脱离这个冰冷的家,却因王老伯反对,法院驳回了诉求。 2024年4月,王某干脆换了门锁,王阿婆被拦在门外,只能拖着行李箱找中介租房。 独居的日子里,王阿婆翻遍了法律书籍,偶然看到《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她突然意识到,当初的《房屋财产赠予说明》不是简单的“给钱”,而是附了“儿子照料晚年”义务的合同。 于是,2024年底,她再次走进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追回属于自己的140万(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她占一半份额)。 法庭上,王某和小王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他们称“赠予是自愿的,照顾老人是另一回事”,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反驳《说明》里的义务约定。 一审法院直接指出,从文字逻辑看,“赠款”与“照料”存在明确因果关系,王某未履行义务,王阿婆有权撤销赠与。考虑到王阿婆曾在王某家居住过半年,法院酌情判决返还135万。 王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进一步强调了“公序良俗”的重要性。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老年人以唯一房产换取赡养承诺,是对亲情的信任,更是对晚年生活的寄托。 受赠人获取巨额利益后却背弃承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更违背社会道德底线。”最终,二审维持原判,王某和小王需在15日内返还135万。 如今,王阿婆用追回的钱款在郊区买了套小公寓,虽然面积不大,却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她的经历也给很多家庭提了醒:亲情不能用金钱衡量,但涉及养老与财产的约定,一定要明确义务、留下凭证。 信息来源:《上海一老人倾其所有卖房赠孙,儿子却翻脸不认人?法院出手了》,2025-09-08 17:52·上观新闻

评论列表

合静清寂
合静清寂 7
2025-09-11 14:12
失信成本太低,只会让失信之人越来越多,社会正义越来越少
S
S 5
2025-09-11 13:45
给所有70 80 90 提个醒,不管你有几个小孩,亲生的还是不亲生的,钱要捏手里,死的那天再交出去,否则,给钱那天就是你的死期

李太狼 回复 09-11 14:01
没有错,我有几套房子,我的孩子结婚可以免费自由住,想卖或改名不行

简爱
简爱 4
2025-09-11 14:06
没良心的白眼狼,老伴也不是个好东西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3
2025-09-11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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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快乐园
驾驶快乐园 3
2025-09-1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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