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广东省海丰县原县委书记王仲因贪污被判处死刑 王仲1927年出生在天津蓟县一个普通人家,那时候国家还乱着,他1947年就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战争时期,他主要干后勤工作,负责部队的物资保障和地方动员。那些年,部队打仗需要大量补给,他参与过好几次战役的支援任务,确保前线不缺粮缺弹。这样的贡献让他在党内积累了资历,也为后来升迁打下基础。建国后,他转到地方上,从基层干部干起,一步步往上走。 到1950年代,王仲已经在县区负责农业和生产协调。他熟悉农村事务,处理过资源分配和民生问题。1960年代,他调到地市层面,参与政法和行政工作。那时候边境管理越来越重要,他开始接触缉私和仓库事务。1970年代初,他升任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同时兼任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这个职位让他管辖边防检查站和走私物资的处理,权力不小,也接触到不少紧俏货物。 王仲在位三年,从1979年开始利用职权搞贪污。先是收受贿赂,累计金额达到6.9万元。那些年,探亲批条很抢手,有人求他办事,他就收钱办事。手下人也学着他的样,办公室里这种事儿成了常态。他不光要钱,还直接侵吞缉私仓库的物资。汕尾边防检查站缴获的走私货堆积如山,他多次下手,从中拿走大批手表和电视机。 具体说,王仲从仓库里拿了263只手表,这些是走私来的进口货,当时老百姓买一台都得攒好久钱。他让妻子陈巧兰和儿子王建成在家私下卖掉,换成现金。电视机也有多台17英寸黑白机,从另一个仓库转移过来。这些东西对普通人来说是奢侈品,他却当成自家财产处置。这样的行为不只损害公家利益,还扰乱了物资分配秩序。 1982年2月20日,《人民日报》刊登报道,曝光海丰县缉私艇执法违规。这直接牵扯到王仲,他一看报纸就知道麻烦大了。很快,上级派人调查,办案人员突击搜查他家和窝赃点。从家里客厅到厨房柜子,到县郊农舍,全都翻了个遍。追缴出来的东西价值巨大,全是手表、电视机这些生活必需却又稀缺的物品。这下他的贪污事实全暴露了。 调查过程中,王仲的受贿索贿细节一一浮出水面。总额6.9749万元,在当时相当于普通工人几辈子的积蓄。他保护走私,还让家属参与出售赃物,整个链条清晰。检察机关认定他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1982年12月31日,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审判期间,有人想起王仲早年的贡献,向中纪委书记陈云求情。那些人觉得他参加过解放战争,立过功,应该从轻处理。陈云仔细看了材料,但坚持严惩。他认为王仲的举动不可饶恕,尤其在改革开放关键期,这种贪污会坏了风气,让人效仿。那些物资虽是生活用品,对百姓却很珍贵,不能因为过去就网开一面。 陈云的批示很关键,他强调必须严肃处理,以维护大局。王仲案不是孤例,当时经济领域问题不少,这个案子成了典型。法院最终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仲上诉,但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整个过程体现了纪律的严肃性,没有功劳簿可抵罪。 1983年1月17日,公审大会在汕头市人民广场举行,上万百姓到场见证。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列出所有罪行和证据。枪声响起,王仲被执行死刑。这事儿通过报纸和广播传开,震动了全国。王仲成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他的案子被称为反腐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