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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女子向银行借款30万,没等还钱,却突然去世,银行发现女子与丈夫有一套5

湖北十堰,女子向银行借款30万,没等还钱,却突然去世,银行发现女子与丈夫有一套55万的房子,她占50%份额,告上法院,要求女子的父母、丈夫、孩子将继承的遗产,先拿来还清银行这30万贷款,法院认为,30万是女子个人债务,最后,这样判了!

7月28日光明网报道,个人欠下30万债务,继承人是该先继承遗产,还是先用遗产还债的案例,值得探讨。

2023年5月份,吴某要投资生意,跑银行申请了30万的贷款,约定一年后还款,她打算大干一场。

然而,世事无常,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吴某没等还钱呢,却突然遭遇意外,去世了。

银行这边眼看还款期限到了,吴某那边却没有了动静,他们去催要贷款时,才知道,吴某在2024年3月意外去世。

吴某人没了,截至2024年5月,她却还欠银行贷款本金30万,以及一些利息没有偿还。

银行发现,吴某虽然人没了,但她和她的丈夫王某名下有一套55万的房子,也就是说,吴某占有这套房子50%的份额。

于是,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吴某的父母、丈夫、孩子作为继承人,将继承的遗产,先用来给吴某还清30万贷款。

第一、得先弄清楚,吴某欠下的30万元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中,吴某借款30万贷款是用来个人投资,没有用在家庭生活,比如,日常花销、房贷等等,也没有证据表明其丈夫王某知情或者追认。

因此,法院认定30万属于吴某个人债务,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也就是说,丈夫王某不需要来承担这30万债务的还款责任,不过,他如果继承了吴某遗产,需要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就像夫妻中,有一个借钱去炒股,另一半完全不知情,而且钱也没花在家里,这笔债务就谁借的谁来还,和配偶无关。

第二、55万的房产该如何继承分割?

《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本案中,价值55万元的房屋属于吴某与丈夫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吴某去世后,房子作为遗产该怎么分割呢?

首先,需要先将房屋价值的一半,即27.5万元析出归丈夫王某个人所有。

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作为共有人,首先应当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剩余的一半才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

而剩下的那50%的部分,也就是27.5万则属于吴某的遗产,这些则由吴某的父母、丈夫、子女作为继承人分割。

3、法院认为,要为两个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院认为,吴某丈夫王某收入不稳定,随时可能失业,而两个孩子还未成年,需要王某抚养,以他的收入养两个孩子有些困难,所以,在吴某的遗产里要为两个孩子保留必留份。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王某赚钱少,很可能随时没了工作,而两个子女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另外,这55万的房子是家里唯一的房子,被拍卖后,他们一家可能没房子住,得靠租房生活,那两个孩子的生活将会得不到保障。

因此,法院认为要给两个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并和银行说明了吴某丈夫、孩子的真实处境。

银行出于同情,表示尊重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为吴某的两个孩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7.5万元,之后,4名被告在继承吴某遗产的范围内共同偿还欠款。

个人理解是,55万的房子,吴某占有50%的份额是27.5万元,减去给两个孩子的必留份7.5万元,剩下的20万由4被告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所以,银行只能收回20万,不过案例中并没有说利息多少。

对此你怎么看呢?

评论列表

用户18xxx90
用户18xxx90 20
2025-07-28 17:20
本金都还不起 你还想利息 !
阿义
阿义 8
2025-07-28 23:42
银行必先正明他们是一家人
脚下的路
脚下的路 4
2025-07-29 01:43
家庭名下唯一的房产是不允许拍卖的吧!
拟心、于深海
拟心、于深海 3
2025-07-28 22:57
你怎么证明他是我老婆
荆棘满途向前行
荆棘满途向前行 2
2025-07-28 23:23
AI新闻就不要发了,银行贷款不用抵押?

风情血染 回复 07-29 01:47
贷款又不是只有抵押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