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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谁老谁有理!四川内江,70多岁老太在饭店当中掀一女子的短裤,女子用手阻拦,还

不是谁老谁有理!四川内江,70多岁老太在饭店当中掀一女子的短裤,女子用手阻拦,还被老太打了一拳。女子气坏了,随即把老太推倒在地,并导致老太受伤。事后虽然女子赔偿给老太200元医疗费,可老太家属仍不满意,先是选择报警,又把女子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5800元。法院这么判了!(案例来源: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女子张某70多岁,一年前的一天,张某在饭店吃饭时看到同在饭店吃饭的刘某。

张某见刘某穿着短裤,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多次去掀刘某的短裤。

因为饭店里吃饭的人很多,刘某不便当场发火,一直克制自己的情绪,直到张某再次准备掀开刘某的短裤,刘某出言制止,并用手拦住张某的手。

没想到,张某竟然用手拍打刘某。

这可把刘某气坏了,也不惯着张某一把将张某推倒在地,并导致张某受伤。

事后,刘某也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些过了,心里过意不去,主动垫付了治疗费用200元。

可张某的家属并没有打算放过刘某,选择报警处理。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如实供述了张某对自己的举动,自己推倒张某,也是无奈之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70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如果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可能会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给予较轻的警告、罚款等处罚。

公安机关认为,该起案件张某掀刘某的短裤行为违法,不过张某年龄已满70周岁,违法情节较轻。

另根据张某家属的供述,张某还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神志不清,遂对张某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本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刘某没想到,张某的家属又以张某的名义,将刘某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5800余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围绕其诉求,张某家属提出以下理由:

第一,对于张某掀刘某的短裤的事实,张某家属对此确认,不过认为,该举动并非是对刘某的骚扰,而是张某见刘某短裤太短,帮她往上提,主观上并没有恶意。

第二,张某已经有70多岁,刘某作为一名年轻人,却暴力将张某推倒并导致其受伤,其行为不仅违法,也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第三,经过鉴定,张某构成轻微伤,住院期间产生了实际医疗费用,且还需要专人照顾,刘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张某家属的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时查明,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中,认定该案件的起因,是由于张某在公共场合掀刘某的短裤,刘某制止无效后,两人因此发生纠纷。

虽然公安机关没有对张某做出行政处罚,但是其违法事实清楚,刘某将张某推倒的行为,在主观上并没有伤害张某的故意,应视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当防卫。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张某家属的诉求,刘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宣判后张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由于张某家属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二审对原判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再次驳回张某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认为?

评论列表

用户98xxx37
用户98xxx37 23
2025-05-19 14:56
法院没有追究张某家属的欺诈行为,差评!
小五
小五 4
2025-05-19 18:36
猥亵了吧?
和煦春风
和煦春风 4
2025-05-19 21:22
这一窝畜牲就不应该存在
勇勇
勇勇 3
2025-05-19 18:24
这个老封建!又装疯又手贱!
用户10xxx07
用户10xxx07 2
2025-05-19 17:39
这个不好说。我爸爸就是老年痴呆症,他经常打人,也打我。还骚扰女人。我经常给别人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