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王女士跟丈夫李先生结婚三十多年,育有一位女儿。有一次丈夫跟同事婚外情被王女士得知,王女士很生气,夫妻之间也产生了隔阂。李先生一直想要一个男孩,找寻了一名女子协议做试管的小孩,李先生给对方支付了30万元。奈何两次均以失败告终,试管女子想要找李先生赔偿,此事终于被王女士知晓。王女士感觉自己被丈夫的冷漠无情伤害,决定离婚。 star星视频9月17日报道称,因为做试管小孩的女子找上门来,向李先生索要额外的赔偿,这件事才被王女士知晓,瞬间她感觉天塌了。 王女士跟丈夫李先生,因为性格关系互补,二人相识、相恋、相爱、结婚。成家之后,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小餐馆,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结婚之后,王女士跟李先生共同养育了一位女儿。婚后三十年来,两口子相处也还算和睦。 但是王女士隐隐约约感觉到,其实自己的丈夫一直是想要一个儿子的。但是自己也已经过了生育年龄,所以就一直没有给老李家添丁。 丈夫表面没有说什么,却暗地里搞小动作。有一次,丈夫居然跟自己的同事约会,二人相约酒店滚床单。 这件事被王女士知道之后,夫妻二人之间的关系出现隔阂。自此之后,王女士对丈夫始终存在一定芥蒂,毕竟这是丈夫背叛自己。 有一次,借着酒后吐真言,王女士跟丈夫发生争吵,王女士哭诉,三十多年来,自己为家庭付出,含辛茹苦,又要照顾女儿,又要服侍丈夫,没想到对方居然出轨。 而听到妻子的哭诉,李先生也很恼火,居然对着王女士一阵辱骂,意思也是包含了埋怨,怎么就没给自己生个儿子。 这件事过去没多久,李先生又搞幺蛾子。这次,他在网上找寻了一位女网友,女子称自己想要生育,而李先生又想要再抱个儿子、以了夙愿。 双方就此达成一致,男方提供种子,女方提供肚子,就是去做试管小朋友。在准备去做之前,李先生就给这位女网友打款三十万元。李先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对方可以给自己生一个儿子。 这件事王女士是完全不知情,因为李先生为人非常勤俭,在是否乱花钱这一块,王女士完全放心。 但是有一天,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名女子,这位女子跟王女士说,想要找李先生。王女士当场就很懵,不清楚这位女子的来历。 看到一脸茫然的王女士,女子则把这一切都进行了告知。因为做了两趟都没有成功,女子感觉自己也有损失,所以这次上门来,就是想要李先生给自己做出赔偿。 当时王女士就感觉天塌了,自己丈夫为人非常节俭,怎么可能一掷三十万,就去做这样的事情呢。而且,也就是为了生个儿子就背叛自己的感情? 思来想去,实在是接受不了这个沉痛的打击,王女士最终选择要跟李先生离婚。 面对妻子如此决绝,李先生表示,他真的想要挽回妻子的决定,他还是想要跟妻子好好生活下去。但是王女士表示,事已至此,自己跟李先生实在没啥好说,只希望快点办完手续、互相解脱。 1.王女士要是申请离婚,其丈夫在婚内支出的这笔30万元,王女士可以要求追回吗?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内犯错,无错方申请离婚时,可以依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试管费用,配偶有权要求返还。 王女士享有财产追回权,这笔钱属于二人的婚后财产,且王女士完全不知道丈夫使用了这笔钱,这笔钱的去向也是涉嫌违法操作,当然可以申请追回。 2.婚内李先生跟婚外其他的女性去做试管的小孩子,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婚内一方跟婚外他人通过试管技术生育子女,此行为虽然没有直接构成传统意义上的出轨,但是违规法律规定的夫妻重视义务,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大婚姻过错。 李先生此举已经违背了婚姻的忠诚原则,而且违背公序良俗,其行为最终也迎来了家庭破裂,即使内心非常悔恨想要挽回,王女士也无法接受。 根据《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禁止买卖配子的行为,如涉及第三方女性提供这种服务,则直接违反该规定。 李先生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违反了婚姻法,违反了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李先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并且此行为甚至可能会引发家庭破裂。 相信李先生的这个做法,换做是谁都无法接受。对于此案,大家是否会支持王女士的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