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老人看直播,一50岁女主播正在打PK比赛,他首次打赏了20元。女主播下播联系他,给老人看了不该看的地方,老人欣喜,8天打赏六万,卡里只有33元。老人花光积蓄,要求酒店见面,发消息说:我对你的爱天地可鉴!女主播看老人没钱,就不再理睬。他懊悔:老伴有残疾,我只想找人说说话,生活太孤独了,看完我好开心。女儿替父讨钱,对方回复一句话,大爷气得自扇耳光。 来源于:小莉帮忙 李大爷泪流满面,自觉愧对女儿。女儿再三追问原因,他才被无奈坦白实情。 原来,李大爷遇见一位50岁女主播,心生喜欢。主播PK时请求支援,大爷毫不犹豫,打赏了二十块钱。 直播间观众寥寥无几。李大爷打赏后,主播私下联系,对他表达谢意,脱下衣服向他展示。 李大爷哪见过这场面,他正欢喜不已,主播突然邀他做榜一,守护自己。 从此,李大爷日夜守在直播间。女主播一开播,先喊榜一大哥。大爷听得开心,不打赏心里过意不去。 只要女 主播上线,他就不断刷礼物,少则九块九,多则上千元。钱财如流水,哗哗向外淌。 今年,2月21至28号,短短八天,李大爷竟不知不觉打赏了六万!他转念一想,既然花了这么多,总不能连面都没见上。 某天,李大爷订好酒店,约见女主播,对方赴约发现,他兜里仅剩33块钱。 此时,女 主 播转身离去,不再理睬。大爷顿时心急,方知自己上当。 女儿回家,见他神色悲伤,细问才知父亲被骗。 女儿气得落泪:您怎么这样糊涂?这六万元怎么来的?您吃了那么多苦,一辈子才攒下这点钱。 女儿痛哭,母亲残疾无法自理,全家靠父亲挣钱。 他却把钱全打赏给女主播,对方见他没钱不再搭理,他才悔悟。这算什么?父亲将妻女置于何地? 李大爷懊悔不已,猛扇自己耳光,但他也坦言,看女主播时非常快乐。 女儿翻看他的v信,发现他与女主播的聊天记录,李大爷写道:别骗我了,我所有家当已全给你,这份爱天地可鉴! 女儿无奈找来媒体,希望把钱要回来,若只凭自己,恐怕难以要回这笔钱。 李大爷辛苦一辈子,攒下六万元。他家境困难,老伴身患重病,二级伤残,还有两个女儿,好不容易才将她们抚养成人。 生活本在渐渐好转,他却一时糊涂,竟将毕生积蓄打赏给了陌生人。女儿失声痛哭,仿佛天塌一般! 记者问李大爷为何这样做?李大爷说:老伴残疾,有旧疾缠身,我只想找人聊聊天,不然太孤独了。 随后,记者又致电女主播,大爷说:我是你榜一大哥。 谁知!女主播却冷淡回应:您有什么事吗? 大爷女儿夺过电话:你什么也不穿,诱我父亲打赏,你这分明是不正当行为! 然而,女主播要她拿出证据,矢口否认,绝无此事。 此时,女主播那边传来一名男子声音,说李大爷女儿诽谤,将报警并举报。 李大爷女儿当即追问身份,男子说了句,别管是谁,可以报警,但需拿出证据! 李大爷女儿听后,立即反问:你母亲聊天让人观看,你怎么都能容忍? 对方听完,马上挂断了电话。记者联系平台客服,客服回应说,平台严禁此类行为,需要用户提交材料,平台将深入核查。 随后,女主播同意退还一万元,但李大爷并未接受,他没要求全退,只希望对方能退还一半。 然而,女主播始终否认,她曾脱衣让李大爷观看。 不久之后,女主播儿子转来一万元,大爷报警。 对于此事,目前,平台和警方正全力处理该事件。 那么,此事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方式,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若李大爷能证明女主播故意虚构事实,致他产生误解而作出打赏,即构成民事欺诈,李大爷有权要求返还相应款项。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6条:一方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共同财产打赏,如金额超出家庭日常消费水平,损害共同财产权益,可认定为挥霍。 本案中,李大爷家境困难,未经老伴同意打赏六万元,远超家庭正常开支,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 因此,老伴可主张李大爷无权处分或挥霍共同财产,并可要求返还。 当然,平台有责任对主播行为实施监管,若查证属实,应依规对涉事主播作出处罚,并协助李大爷办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