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女子开了一家烟酒店,顾客上门要5件好酒,4条好烟,一共30,110元,由于酒存货不多,女子就让业务员送酒过来,顾客就提前给业务员转了27000元的货款,业务员收到钱,女子才让顾客把烟和酒带走,结果第2天业务员的卡被冻结了,于是他起诉女子,要求女子返还27,000元。女子很冤枉,这下她货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8月26日都市报道,朱女士开了一家烟酒店,已经开了有10多年了,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货卖出去,却导致货没有了,钱还要给别人这种事情。 但去年的12月16日,她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她拿了5箱好酒,4条好烟给顾客,这些烟酒不见了,她还得拿钱给业务员。 事情是这样子的,那天,朱女士在店里,一个姓孙的顾客进店,他跟朱女士说,他要5箱好酒,4条好烟,朱女士算了一下,一共可以卖30,110元,这也算是一个大顾客,她自然满心欢喜。 她赶紧备货,结果发现,她的好酒存量并不是很多,需要业务员赶紧把酒送过来,好在顾客也愿意等,朱女士赶紧联系了业务员。 业务员愿意马上把酒送过来,但是要先收到货款,朱女士便让姓孙的顾客先把钱转给业务员,业务员收到2万多元之后,便把酒送过来了。 姓孙这个顾客,就把剩下的钱都付清了,他拿着那5箱好酒,4条好烟就走了,朱女士也算是挣了一笔。 可她的高兴没有持续多久,第2天,业务员就联系朱女士了,说他的卡被冻结了,那2万多元的货款是涉诈款,后来被划扣了。 朱女士一听,愣了好久,才明白过来,这就相当于业务员没收到货款,也相当于他提供了酒,朱女士没有付货款,所以业务员的公司起诉了朱女士,要她返还货款27,000元。 这下朱女士着急了,她的货已经卖出去了,现在要把货款转给业务员,也就相当于他货没了,钱也没了,她不但要亏掉货的那3万多元,还要亏掉这27,000元,这一单生意她亏大了。 遇到这种事情,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大冤种,当时来取货的那个人还是本地人,怎么看也不像是诈骗,偏偏这种事就被朱女士给给遇到了。 朱女士说,这上门来买好烟好酒的人,有些人办喜事确实也会要这么多货,她哪里能分得清楚谁是诈骗犯,毕竟骗子脸上不会写着骗子两个字,开门做生意,她总不能开口问别人是不是诈骗犯吧! 遇到这种事情,法院判决,朱女士需要返还27,000元的货款给业务员的公司,朱女士只能给业务员返回这27,000元。 这下,朱女士因为这件事情亏了5万多元,她心里非常难受,她也只不过是开了个小店,这5万多元,都是她全家一年的支出了,她起早摸黑,结果因为这一单,亏损了那么多,她实在是接受不了。 明明她只是正常卖烟酒而已,却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她不服气,而且据朱女士了解,买烟和酒的人,只是帮别人代卖而已,后面他们又把烟酒卖给了回收的人。 而回收烟酒的人属于正常回收烟酒,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可到了朱女士这里,她正常卖烟酒,却落得货没了,钱也没有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首先,业务员是供货给朱女士,他们之间构成合同关系,是合法的行为,货款本身应当由朱女士支付,即使是客户转钱给业务员,这钱也属于朱女士的,因此业务员的卡被冻结,并且被划扣了这部分的钱,这个损失应当由朱女士来承担。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不管这笔2万多元,到底是不是涉诈款,朱女士都应当正常交付给业务员。 其次,朱女士卖了这一批货,货没了,钱也要赔给业务员,她的损失,其实应当找诈骗烟酒的人,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在朱女士要找到他们,想要回自己的烟和酒,还要要回自己的损失,则要报警起诉他们。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朱女士的遭遇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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