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黑了,17万租金想涨到45万。山东临沂,超市老板和房东签了13年合同,才刚到两年,对方就想涨租金,从原来的17万涨到45万。老板不同意加钱,对方就起诉他,最后法院没有判决,对方自己撤诉了,因为知道打不赢。结果他们拉来几车石子和沙子,倒在超市外面,影响超市正常经营。双方已经协商过很多次,但对方就是胡来。老板已经报警,民警已经介入此事。 素材来源于:网易新闻9月30日报道。 超市老板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自己看好的这个地段,一口气签下13年的合同,不是生意不好要垮掉,而是自认为平易近人的房东,要把自己逼垮。 这话要从前一段时间开始,房东突然找到老板,说你们的生意这么好,是不是该给我涨点租金呀? 老板一听就急了,我不是一口气跟你签了13年吗?这才两年呀,怎么就要涨租金了? 自己的生意看着好,其实没什么利润,都是薄利多销,人气倒是旺了,口袋里的钱却没涨。 老板拼命叫苦,就是怕房东要求涨租。人嘛,都是见不得别人好,别人一好,总想着分一杯羹。 房东觉得老板在找借口,什么薄利多销,自己就在楼上天天盯着,他们生意好不好,自己还不知道吗?对方就是仗着租了个好门市,不想给自己好处呗。 老板心想,不管你说得多天花乱坠,反正合同签在这儿,你要我多交一分钱都不可能,可不能开了涨租的头,不然明年又要涨。 房东看出来老板不好对付,不是大方的人,就威胁他们,你们不涨,我可要起诉你们,让你们归还门面,我租给下一个人。 老板又不是吓大的,敢一口气签13年合同,也是摸爬滚打过来的,你要是敢违约,他也会起诉,所以没理睬房东。 可房东还真不省事,直接去法院起诉了,说租给老板他们的价格太低,才17万一年,你看人家旁边的都几十万,我让他一年给45万,他还不同意,说我不讲理。 老板也不慌不忙拿出合同,说白纸黑字在这儿,大家看就是了,我是不是欺负他,是不是按合同来的?要是合同签了不算数,那还签来干嘛? 还在调解阶段,大家一看就明白,分明是房东不讲理,想额外增加收益,就跟他说这官司打不赢,确实不在理。 作为成年人,说话要算话,而且还签了字,这就是证据,到哪儿起诉都没用。 房东有点失落,看着邻居的租金蹭蹭涨,真后悔一口气签了13年,原本以为不用愁,不用中途换租客,现在倒好,人家旁边两年一租、三年一租的,只用一半时间就比自己收的租金多,自己可不能坐视不管。 最后,房东觉得打不赢,就撤诉了,心想用别的办法逼老板,看他涨不涨。 结果他拉来几车石子和沙子,直接堵在了超市门口,想看看是谁先扛不住。 他觉得门市是自己的,想怎么倒就怎么倒,没有顾客来,老板总会找自己协商涨租。 老板可不惯着他,门市本来是你的不假,但现在租给我了,门口这一块也该我管,这是我的租赁范围,不管你是谁,我就得报警。 最后,民警已经介入,正在协商当中。不过之前协商多次都没成功,这次可能也难。 大家觉得如果老板狠一点,追究房东的责任,对方有可能被刑拘,还会被罚款。 1、老板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办事,房东单方面要将租金涨到45万,是违约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还想用堆放砂石的行为逼对方涨租,违背了诚信原则。老板可以起诉他支付违约金,并且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 2、房东把沙子石子堆放在超市门口,严重影响了别人的生意,情节轻微的也会被行政拘留,严重的有可能会被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东扰乱老板的正常经营秩序,最轻的也会被行政处罚或者拘留,若时间久、造成超市严重损失,还可能被认定为破坏生产经营罪,之后就要面临刑事处罚。 人无信而不立,这说的就是房东。本来可以细水长流慢慢收租,现在搞得鸡犬不宁,最后自己还要受到处罚,真是拎不清。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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