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小伙四年前因性侵入狱服刑,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于是便来到商圈看女主播表演才艺,期间加了一名女主播,取得信任后将其约出,随后与之发生了关系,事发后,小伙因性侵再次判刑。 据悉,27岁小伙杜某在4年前因为性侵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杜某无所事事,于是就来到热闹的广场看女主播表演才艺。 看到女主播石某青春靓丽,于是,杜某就给石某刷了不少礼物,而且还混迹在现场的人群中,期间,杜某利用一名携带宠物的观众,利用逗狗之际获得了石某的关注,并逐步降低了其心理防线与之添加了好友。 后续杜某也是经常和石某聊天取得其信任,就这样,石某觉得差不多了,于是便将石某约了出来,随即与之发生了关系。 事发后,杜某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可是杜某却表示,一名成年女性深夜赴约男性酒局,她应该知道会发生什么,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那么,杜某的辩解能站得住脚吗? 显然,杜某并没有在上一次犯罪中得到教训,而是依然再次实施同样的罪名,显然这样做如果是犯罪,就已经涉嫌累犯了。 并不是说女性深夜赴约男性酒局,她应该知道会发生什么,而是她要由明确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才算是双方自愿,但凡她说一个不字,杜某都无权与之发生亲密行为。 本案中,如果石某是因为喝醉了酒不省人事与杜某发生了亲密接触,那么,杜某的行为,就算是以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方式,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 而如果杜某直接是压制了石某的反抗,与之发生的关系,则是利用暴力的方式,所以无论怎么说,只要事发时,石某没有同意,那么,杜某都应当受到惩处。 加上杜某是在四年之后再次实施故意犯罪,显然这样的行为又属于累犯,按照刑法的规定,累犯的,要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杜某构成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事发后,有人说,女孩子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大半夜单独出去。还有人说,判的还是轻了,4年6个月,等出来之后,他还不一定能接受到教训。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