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标签: 有期徒刑

明明双方都有家庭,但是,一个瞒着自己丈夫,一个瞒着自己妻子,两人发展出了不正当

明明双方都有家庭,但是,一个瞒着自己丈夫,一个瞒着自己妻子,两人发展出了不正当

明明双方都有家庭,但是,一个瞒着自己丈夫,一个瞒着自己妻子,两人发展出了不正当关系。然而令出轨女没想到的是,出轨男贪图的可不仅仅是自己的感情,还贪图她的钱!还拿着录音多次威胁索取!走投无路的她选择了报警。据深圳新闻网报道,男子和女子均有自己的家庭,但是在网络初识后,两人便联系不断,并且越来密切,好感也就此产生了。不正当关系就此确立起来,出轨男女都觉得甜蜜,两人的关系也慢慢稳定。然而,稳定后,出轨男却向出轨女提了一个要求,这个要求倒是不难,但是却让出轨女羞红了脸。最后,出轨女还是做了,在她跟丈夫亲密时,竟悄悄给出轨男打去电话。不知道出轨男的这个要求让她刺激不刺激,出轨男接下来的行为却让出轨女刺激极了。因为出轨男竟然偷偷将出轨女打来的这种电话,用录音软件录了下来,并且拿着录音威胁出轨女,如果不给他钱,他就公开录音,公开两人偷情的事实关系。这可比打电话刺激多了,可是被拿住婚外情证据的出轨女却没有办法,只能乖乖按照出轨男的话做。她打给出轨男2万块钱,并且看清楚了出轨男真实面目的她,也立即拉黑了出轨男,再也不跟他联系。然而,平静的日子却并没有长久,因为一年后,出轨男又找上了她。这次,他竟然以出轨女家人安全为要挟,又向出轨女要钱,要出轨女给他8.6万块钱。出轨女又惊又怕,同时也很生气,她知道自己错了,一念之差,背叛了婚姻,还惹上这样一个人。于是,她先转给出轨男4.3万元,稳住了来要钱的出轨男。出轨男的再次出现,也敲醒了出轨女的警钟,因为她意识到,这个男人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甚至还不会放过自己的家人。她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下去。所以,她选择了报警。从法律角度分析,出轨男的这种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在法律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那么,我们可以从目的、手段以及结果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出轨男的目的不是简单的贪图婚外情带来的欢愉,而是在取得出轨女的信任后,趁其不备,将出轨女的信息以及婚外情证据捏在手中,进而获得钱财的目的。手段上,以这些信息与证据相要挟,让出轨女不得不满足出轨男提出的要求,最后的结果就是,出轨男得到了出轨女的钱财。所以,出轨男的整个行为,毫无疑问的,就是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再结合《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效》:第一条中,明确指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出轨男对出轨女的两次勒索,每次都过万,一共得到了6.3万元,属于《刑法》敲诈勒索罪里的“数额巨大”。其中第八条还有规定,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2000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也就是说,出轨男会被判处的罚金在2000元以上,12.6万以下。最终判决,判处出轨男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然而出轨男对此却并不服气,提出上诉。但是他的犯罪事实清楚明了,二审维持了原判。出轨行为是不道德的,敲诈勒索行为是犯罪的,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出轨女的一念之差被出轨男抓住并且获得证据,给自己带来被敲诈勒索的后果。虽然出轨男已经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出轨女的行为也给自己的名誉带来损失。对于此案件,你有什么看法,请发表在评论区一起讨论吧!
法律要求对婚姻忠诚,但是一女子却没做到,她出轨了,然而出轨的感情却不是那么顺利,

法律要求对婚姻忠诚,但是一女子却没做到,她出轨了,然而出轨的感情却不是那么顺利,

法律要求对婚姻忠诚,但是一女子却没做到,她出轨了,然而出轨的感情却不是那么顺利,可能当时她也只是觉得跟那个男人的情感纠纷而已,但令她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拿着刀到自己家里追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砍。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有一个已婚女子邂逅了一个男子,开展了婚外情。本来感觉甜甜蜜蜜,但是感情里难免磕绊,本来也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恋情,再加上这些磕绊就更难长久了。已婚女子本想好聚好散,但是这个婚外男子却没想这么轻易放过她。已婚女子虽然困扰,但也觉得只是情感纠纷而已,总能解决的。然而,她却没想到这个纠纷竟然让婚外男子那么愤怒,愤怒到失去理智。因为他竟然提着刀,要来自己家里泄愤。婚外男子朝着已婚女子的丈夫连砍数刀,还是对着已婚女子丈夫的头部。已婚女子的儿子看到这个情况被吓的立刻逃跑,然而婚外男子也没想放过孩子,还想翻墙进去砍他。身为母亲的已婚女子拼命阻拦,但是还是让婚外男子划伤了儿子的背部。连砍两人的动静不小,发泄了愤怒的婚外男子也会怕,扔下刀就赶紧跑。最后,鉴定出已婚女子的丈夫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而已婚女子在阻拦中也受了轻微伤。轻伤一级,以头部来说的话,常见的有颅骨骨折、脑挫伤等。而伤残等级有一到十级,从十级到一级伤残程度逐渐加重,伤残十级的特征为,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起码人都活着。但是,加害者是一定不能逃离法律的制裁!检察院提起公诉,因为婚外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了。在《刑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婚外男子提刀而来的行为,是十分明确的,而且他还朝着女子丈夫的头上砍,还追着女子儿子砍,他是真的明知、希望还放任自己的行为,是百分百的故意犯罪。至于为什么是故意杀人,并没有造成人死的情况啊?因为法律上关于故意杀人的判定中有一点,看的是动机目的而不是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婚外男子的目的是为了杀人,那么他就是故意杀人。所以,在故意杀人中是存在,杀人没有杀死人的情况的。那么,对于这个案件,婚外男子是拿着刀而来,不是拿的棍子,砍的是女子丈夫的头部而不是其他地方,对于女子逃跑的儿子也没想放过,甚至还要翻墙砍。所以男子的行为动机目的是杀人,只是他没达到目的罢了。《刑法》第十四条中还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判罚。最终,判处婚外男子有期徒刑7年9个月。
吉林长春,男子和女子各有家庭,结识网络,发展成情人,男子为求刺激,让女子把她和丈

吉林长春,男子和女子各有家庭,结识网络,发展成情人,男子为求刺激,让女子把她和丈

吉林长春,男子和女子各有家庭,结识网络,发展成情人,男子为求刺激,让女子把她和丈夫亲密时的声音,用微信语音通话发给他,女友照做,不料,男子瞒着女友偷偷录音,事后,男子3年间,陆续问女子敲诈6万多,女子最终报警,法院这样判了。故事的男女主角,大辉和小丽(均为化名)都是有家室的人,两人原本只是网络上的陌生人,在一次偶然的聊天中,因为寂寞和虚荣,他们渐渐走近。小丽原本的日子,在外人眼里几乎是让人艳羡的。她嫁进的家庭氛围温和融洽,婆婆待她如亲生女儿般体贴,平常生活中,总会特意为她准备她爱吃的小菜。她的丈夫更是许多人眼中的“模范老公”,对小丽百般包容,工资按月上交,从不藏私。平日里,家务活也抢着干,哪怕是下班再晚,也会主动帮小丽洗碗、拖地,从不让她操心太多。可是,幸福的外壳下,却渐渐滋生出小丽自己都未察觉的落差。丈夫的性格虽然温厚,但木讷寡言,不懂浪漫。久而久之,小丽觉得自己在这样的日子里缺少了情感的火花与激情。时间久了,那种心底的空虚逐渐放大,变成了微妙的不满足和厌倦。大辉和小丽从最初是暧昧的文字,再到深夜的电话,最后发展成了不堪的情人关系。但大辉的欲望并不止于偷情的刺激,他逐渐露出控制与占有的心思,提出了一个极其荒唐的要求。让小丽在和丈夫亲热时,用微信语音把声音传给他。小丽当时心智被感情蒙蔽,本能觉得荒谬,却又怕失去这个所谓“特别的关系”,竟然鬼使神差地同意了。她拿起手机,手心满是冷汗,心里惶恐不安,却还是照做了。她哪里能想到,电话那头的大辉,并没有沉浸在所谓的“共享秘密”里,而是冷静、娴熟地按下了录音键。那一刻起,一切都变了。录音不再只是声音,而是一把悬在小丽头顶的利刃。大辉露出了真面目,他不再假装温柔体贴,而是提出“借钱”的要求。他威胁小丽,如果不答应,就把录音和两人肮脏的秘密一并发到她丈夫和亲友的手机里,让她身败名裂、家庭崩塌。小丽瞬间如坠冰窟,她才意识到,自己从一开始就落入了一场早已布好的圈套,而所谓的激情与浪漫,不过是大辉编织的陷阱。恐惧彻底控制住了小丽,她乖乖转了2万元,只求息事宁人。事后,小丽不堪其扰,拉黑了大辉,以为噩梦就此结束。但她只换来了一年的平静,一年后,大辉再次找上门,这次的威胁变本加厉。这根最后的稻草,彻底压垮了小丽的心理防线,面对8.6万元的巨额索要,她精神恍惚地分两次转出了4.3万元。在漫长的三年里,小丽像是被困在无形的牢笼里,每一次大辉的微信提示音响起,她的心就像被重锤敲打。可一次退让,只换来下一次更狠的勒索。金额从几千到上万,再到更频繁的催促,大辉的胃口越来越大。小丽每次转账时,心里都清楚这是个无底洞,但她又找不到勇气说“不”。日复一日,精神上的折磨让她夜夜失眠,常常对着丈夫和孩子露出牵强的笑容,背地里却独自崩溃。终于,在一次几近崩溃的夜晚,她鼓起勇气选择报警。警方介入后,事情的真相一步步被揭开,那段录音成了最核心的证据。法庭上,冰冷的音频回放让大辉再无辩解的余地。大辉的罪名被彻底坐实,他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持续威胁勒索,数额高达6.3万元,早已超过吉林地区对“数额巨大”的3万元入罪标准。法院认定其手段恶劣,主观恶性深重,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与心理健康,还破坏了社会秩序。最终,大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他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大辉的偷录行为,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人隐私权。但小丽的角色却相对复杂,她虽然在事件中让丈夫的隐私被间接暴露,却并未主动传播。小丽为自己的一时糊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她的报警,为自己争取到了一线解脱。最后,这段录音也宣判了小丽自己婚姻的死刑,它成了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铁证。
山西运城,男子接到85岁母亲偷偷打来的电话,母亲在那头哭着说,自己被打了,浑身都

山西运城,男子接到85岁母亲偷偷打来的电话,母亲在那头哭着说,自己被打了,浑身都

山西运城,男子接到85岁母亲偷偷打来的电话,母亲在那头哭着说,自己被打了,浑身都疼,男子这才得知,母亲在养老院被人从凌晨打到天亮,身上多处骨折,几乎没有一处好地方,男子找打人者要说法,对方却死不承认,说这是他母亲自己磕的…8月22号下午,解先生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母亲哭着说:儿呀,娘被打得浑身都疼,你能不能把我接出去?解先生听完母亲的求助,这才知道母亲竟被养老院院长的母亲从凌晨打到天亮。打人者还威胁他母亲,不准说出去,下午母亲浑身疼得实在扛不住了,才借别人手机偷偷给他打了个电话。这一通电话,让解先生心痛不已。他的母亲今年85岁高龄,患有轻微的阿尔茨海默症。平常他忙于工作和家庭,没精力再去照顾母亲,就把母亲送进了镇上一家养老院里。这家养老院的院长是魏某,平常魏某的母亲也跟着一起经营。解先生接到消息后,心急如焚,立刻赶到养老院查看母亲的情况。可一见到母亲,他的心都碎了。只见母亲面部有多处瘀青,那触目惊心的伤痕,让解先生心疼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打人者不承认是她打的,偏说是他母亲自己磕的。解先生哪能信?他不敢耽搁,赶紧把母亲送到医院先治疗,这笔账他后面再算。医疗诊断书上,密密麻麻列出了老人遭受的种种伤害:肋骨、胸椎、腰椎骨折,胸腔积液、头皮血肿、面部损伤…不仅如此,老人还伴有腔隙性脑梗死、心力衰竭、泌尿道感染以及中度贫血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看着诊断书上的这些字眼,解先生和家人感觉天都要塌了,他们无法想象母亲遭受了怎样非人的折磨。事后,解先生回忆起事发当天的情景,当时他问院长母亲什么情况,院长只给他发了一段母亲腰部以下的视频,还睁眼说瞎话,说一切都好。当时解先生也没多想,可后来才知道,院长这是在刻意隐瞒真相。而解先生从警方调取的监控视频里,清楚地看到了那令人发指的一幕。8月22号凌晨3点到5点,院长魏某的母亲多次对老人实施殴打。她先是拿鞋子狠狠地往老人脸上打,接着又用脚用力地踹老人,甚至还抓住老人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那画面,让解先生愤怒到了极点。刚开始,涉事者还死不承认打人,直到监控视频摆在眼前,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恶行。解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家跟魏某母亲并没有仇,对方咋能这么狠心,对一个85岁的老人下这样的毒手?目前,解先生的母亲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每次去看望母亲,解先生心里都像刀割一样。母亲状态很不好,总是眼神惊恐地说怕有人打她。那无助的模样,让解先生暗暗发誓,一定要为母亲讨回公道。好在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打人者也已经被警方控制。解先生和家人现在正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伤情鉴定结果。9月1号,警方表示已经全面介入调查。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打人者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院长母亲在凌晨3点至5点期间,多次对85岁高龄、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老人实施暴力行为,包括用鞋击打面部、脚踹身体、抓头发撞墙等。从行为手段、暴力程度,及主观故意来看,其行为已超出一般纠纷范畴,符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要件。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腰椎/胸椎压缩性骨折、胸腔积液等损伤均可能构成“重伤”。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老人损伤程度达到重伤标准,涉事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打人者对无自保能力的老年人实施暴力,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针对老年人实施犯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一般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通常会在基准刑基础上增加20%以下的刑期,打人者将面临严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权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77条规定:虐待老年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养老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对入住老人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包括提供安全环境、监督工作人员行为、及时制止侵害等。院长作为经营者,不仅未履行管理职责,其母亲作为工作人员直接实施侵害,养老机构构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本案中,涉事人员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立案侦查符合法定程序。除刑事责任外,受害人家属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要求养老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对此,你怎么看?信源:新晚报2025.9.1

长春已婚女子网聊遇到“真爱”,尽管两人都有家庭,但“情到深处”让他们无所顾忌了。

长春已婚女子网聊遇到“真爱”,尽管两人都有家庭,但“情到深处”让他们无所顾忌了。一天,男方要求女子把她和老公床上亲密的声音用微信语音传给他听,女子照做,没想到男子偷偷录音,并以将此录音发给她丈夫为要挟,多次要求女方转账,女方在分几次给了他6万元以后,男子依然不依不饶,女子忍无可忍只能报警。最后法院判男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款2万。难题摆在女子丈夫面前,离还是不离?离,孩子成单亲了,不离,怎么面对这种女人?聊热点
真是让人又气又无奈!就因为怀疑妻子出轨,一个男的竟然在老婆车里偷偷装了定位和

真是让人又气又无奈!就因为怀疑妻子出轨,一个男的竟然在老婆车里偷偷装了定位和

真是让人又气又无奈!就因为怀疑妻子出轨,一个男的竟然在老婆车里偷偷装了定位和监听的手机。结果还真被他监听到了——妻子和另一个男的在高速高架桥下的车里发生关系。这男的叫郭某,一听这个当场就炸了,直接带了两把刀,骑上电动车就冲去现场。到了之后,他亲眼看到两人在车内,没一个人理他。这换谁受得了?郭某当场和那个叫张某的男人发生冲突。趁着张某下车穿鞋根本没防备,郭某掏出刀就朝他胸部、腹部连捅好几刀。妻子齐某冲上来拦,结果自己左侧腹部也被捅伤。事情闹到法院,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郭某的行为被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法院认为他“主观恶性较小”,而且被害人张某在这件事上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了案件发生。所以,郭某最终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并且还要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和齐某的医疗费。十二年,重吗?有人说太重,有人说太轻。说太重的人觉得:张某明明就是破坏别人家庭,还当场被撞见,换成任何一个人,可能都控制不住情绪。说太轻的人认为:不管怎样,动手杀人就是不对,凭什么因为对方有错就减刑?但这判决背后,其实讲了一个很现实的道理:法律不鼓励任何人用暴力去解决感情问题——哪怕你真的是受害者。你觉得自己被背叛、被伤害,你可以离婚、可以闹、可以要赔偿,但你不能动刀。一旦动了刀,性质就完全变了。张某有错吗?当然有!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与其发生关系,这种行为既不道德,还直接刺激了郭某的情绪,确实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可这并不意味着郭某就可以替天行道、私自用刑。法院这个判决,其实是在告诉所有人:情感纠纷不是动手伤人的理由。你再委屈、再愤怒,一旦选择了暴力,你就从受害者变成了罪犯。而真正可怜的是谁?是那个被夹在中间、既背叛了婚姻、又被刀捅伤的妻子齐某。一场婚外情,差点闹出两条人命,一个家庭彻底破碎,另一个也未必好到哪儿去。这件事从头到尾,没有赢家。郭某输掉了十二年自由,背上了刑事案底;张某重伤一场,还背了个“第三者”骂名;齐某身心俱伤,婚姻完了,信任也彻底崩塌。所以说,不管遇到什么事,别让情绪替你做事。你一冲动,可能毁掉的就是自己整个人生。
口味太重了!北京,一女子深夜下班回家,埋伏在暗处的男子突然窜出来,猛地将女子按倒

口味太重了!北京,一女子深夜下班回家,埋伏在暗处的男子突然窜出来,猛地将女子按倒

口味太重了!北京,一女子深夜下班回家,埋伏在暗处的男子突然窜出来,猛地将女子按倒在地上,万万没想到,男子不劫财,也不劫色,他把女子的袜子脱下来,撒腿就跑。事发后,女子委屈地说,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法院: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男子身份已曝光!这家伙动作快得跟抢红包似的,一把捂住林晓的嘴,就把她撂倒在地。林晓心里那个慌啊,以为这下完了,是不是遇上啥大劫案了。结果呢,你猜怎么着?这哥们儿既没抢钱也没劫色,就麻利儿地把林晓的袜子给扒拉下来,然后跟兔子似的跑了。林晓那叫一个懵啊,爬起来就喊:“我的天,你抢我袜子干啥啊!”这事儿听起来简直比喜剧还逗,谁会为了双袜子这么拼命啊?后来警察出马,查了监控,很快就揪出了这个奇葩男子。原来是个货车司机,家里还藏着大堆女性袜子呢。最后,这家伙因为没事找事,被判了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你猜怎么着?这事儿可不是头一遭了!一个月前,她就在同一个地方遇到过这种奇葩事儿。连着两次,把她折腾得心力交瘁,最后实在受不了,直接报警了。警察大哥一看监控,立马锁定了一个嫌疑人,跑到他出租屋里一搜,好家伙,一大堆女性袜子!那哥们儿也爽快,直接招了,说自己有点特殊爱好,就是管不住自己。法院一听,这不成啊,寻衅滋事,直接判了六个月。这事儿一上网,网友们炸开了锅,都说太震惊、太生气了。有的网友心疼这姑娘,有的就喊话大家,晚上出门得小心点,特别是姑娘们。你说说,这看似没啥大不了的举动,其实是对人家心理的严重伤害。不管动机是啥,只要侵犯了别人的尊严和安全,法律可不会放过你!
最高检: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生效。14名被告人10日内

最高检: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生效。14名被告人10日内

最高检: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生效。14名被告人10日内均未提起上诉。14名离职技术人员非法获取技术信息估值超3亿。-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周某甲、刘某、周某乙、顾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高某、王某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河北,女子出事了,离开了人世,婆家给的证明是心梗,但娘家人发现,女子身上鼻青脸肿

河北,女子出事了,离开了人世,婆家给的证明是心梗,但娘家人发现,女子身上鼻青脸肿

河北,女子出事了,离开了人世,婆家给的证明是心梗,但娘家人发现,女子身上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有新伤叠旧伤,他们要求尸检,结果发现女子是脑出血和心出血,还有多处骨折,女子姑姑说,她侄女是因为发现了丈夫的婚外情,并且那个女的怀孕了,她侄女打电话给那个女的,结果就被丈夫给打了,现在女子的丈夫和婆婆都被刑拘了。8月24日大象新闻报道,女子是在21号的时候出事的,22号送到医院,但还是失去了生命,发生这样的事情,娘家人也是赶来了。当他们赶来,女子的婆家人就拿了一份证明,说女子是因为心梗,所以失去生命的。但是娘家人看到的事实,却没有那么简单,他们只见女子鼻青脸肿的,眼圈乌黑,身上是新伤叠旧伤,一看就不像是生病离世的,倒是像被家暴离世的。毕竟女子在婆家,被家暴并不是偶然的事情了,之前女子被丈夫打,她也是有跟娘家人说的,只是后来被打得多了就没有说,都闷在心里。现在娘家人看着女子这般惨状,怎么可能会轻信一张婆家人递给的证明,他们不承认这份证明,要求进行尸检。女子离世的原因,这才得以知晓,女子根本就不是心梗离世的,而是心出血,脑出血,身上还有多处骨折,她的离世原因显然就是被打的。得知女子离世的原因之后,娘家人便追究起来。女子的姑姑说,她侄女被打的原因是,她侄女发现了丈夫有外遇,并且还怀孕了,她侄女质问丈夫,丈夫却不承认这件事,她侄女便打电话给那个女的,这件事可能被侄女的丈夫知道了,所以她侄女被打成这样了。娘家人看到女子受到了这般遭遇,他们非常痛心。就连女子的朋友也看不下去了,女子的朋友说,女子和丈夫是在校园恋爱的,曾经是一对金童玉女,结了婚之后,女子却完全变了。在没有结婚之前,女子非常爱美,可是女子结婚之后,就非常节省,有一次朋友和她去逛街,她愣是没舍得给自己买一件喜欢的衣服,只是给孩子买了两件衣服。朋友也证实女子被丈夫打过,一开始的时候还说出来,到后面,就自己一个人承受了。大家所说的都指向女子的丈夫有家暴行为,而且从女子死亡的原因来看,她确实是被打的了,而且是被打得非常严重。发生这样的事情,娘家人一直追究到底,不但发现女子是被丈夫打了,女子的婆婆还帮忙毁灭伪造证据。现在女子的丈夫和婆婆都被刑拘了。那么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呢?首先,若女子真是丈夫家暴而死,那么女子丈夫的行为是属于虐待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呢。如果只是长期家暴,还不至于危及生命,丈夫的行为就是虐待罪。《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如果丈夫的主观意识里,要剥夺女子的生命,那么丈夫的行为就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如果女子婆婆确实帮忙毁灭伪造证据,那么她的行为构成了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现在女子的丈夫和婆婆都被刑拘了,如果事情真的是他们所做的,大家希望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你对女子的遭遇有何看法呢?
婚姻法的尊严威严怎么了?婚姻法的轻判,造就了这种女人不守妇道,给一个家庭造成这

婚姻法的尊严威严怎么了?婚姻法的轻判,造就了这种女人不守妇道,给一个家庭造成这

婚姻法的尊严威严怎么了?婚姻法的轻判,造就了这种女人不守妇道,给一个家庭造成这种结果,给两个儿子没爹的结局!婚姻法应该修改调整,同时结合刑法民法典,判这个女人有期徒刑二十手!全国人民网民声讨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还有那两个男人!女人婚姻法婚姻法新解释新婚姻法解释二新出婚姻法新的一天婚姻法婚姻法草案婚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