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王阿婆和王老伯是二婚夫妻。王阿婆对继子王某一直很好。为了给孙子小王买房,他们甚至把自己的房子卖掉了。两位老人将280万卖房款赠与小王,条件是王某要负责他们的晚年照料。可钱一到手,王某态度就变了。王阿婆无奈起诉离婚,但被驳回。后来,她搬出去租房住,并起诉撤销赠与。法院判返还135万,上诉后,二审仍维持原判。 1991年,王阿婆与王老伯走到一起,开始了二婚生活。 王阿婆心地善良,把继子王某当亲生儿子一样对待,家里有好吃的,都会先想着他。 后来,两位老人为了日子过得好些,咬牙买下了一套房子,一直住到2022年。 那年,孙子小王准备结婚买房,但家里积蓄不够。无奈之下,老人决定卖掉自住房。 卖房后,两人合计着这280万:王阿婆说,自己年纪大了,以后还得靠儿子照顾,不如把钱给小王买房,但前提是王某得承诺照顾他们。 王老伯也觉得妥当。于是,他们写下《房屋财产赠予说明》,明确把280万赠给小王,条件就是王某要尽孝心,照料二老。 拿到钱时,王某满口答应,还拍胸脯保证:“爸妈放心,我一定照顾好你们。” 可谁想到,钱一到手,王某立马翻脸。 他对王阿婆态度恶劣,经常大声呵斥。有一次,王阿婆不小心打翻一个杯子,王某竟破口大骂:“你个老太婆,啥都干不好,赶紧滚出去!” 王阿婆心寒,向老伴诉苦:“老头子,儿子这样,我实在过不下去了。” 没想到王老伯却偏向儿子,劝她别折腾,还说“儿子忙,难免有脾气”。 2023年12月,王阿婆愤而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并未判离。 2024年4月,忍无可忍的她搬出去租房。那租屋又小又破,冬天冷得像冰窖,本就身体欠佳的她,更是雪上加霜。 某个阴雨天,王阿婆坐在床边,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最终决定起诉撤销赠与,要求返还140万。 1. 王阿婆要求撤销赠与,有法律依据吗? 老人把280万赠与小王,并附带条件——王某需照顾他们,这属于典型的附义务赠与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可以附带义务,受赠人必须履行。 王某不仅没尽到义务,还对王阿婆恶语相向,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因此,法院认定王某违约,裁定撤销部分赠与,返还135万。王某不服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2. 为什么返还135万,而不是全部280万? 法院考虑到公平原则。赠与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合理费用,比如手续、税费等。 如果要求全额返还,可能对小王影响过大,也不符合公平合理。因此,综合权衡后,判返还135万,而非全部金额。 虽然钱没全退回来,但王某背信弃义,为金钱伤害亲情,实在令人唏嘘。 3. 王老伯一味偏向儿子,该怎么看? 王阿婆多年来对继子视如己出,尽了母亲的责任。 可当王某对她态度恶劣时,王老伯不仅没维护妻子,反而偏袒儿子。这种做法既伤害夫妻感情,也破坏了最基本的信任。 夫妻间应互相支持,遇到家庭矛盾更该公平公正,而不是因血缘偏心。 金钱与亲情的矛盾,总是最考验人心的。你觉得在类似情况下,老人们该如何更好地保障晚年生活呢? (来源:上海案件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