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夫殴打不治身亡的43岁女子是黑龙江人,她第二次离婚后原本已从辽宁返回老家,可为了8岁女儿的读书问题,不得已暂时重新回到前夫身边,谁能料到就此丢了性命! 当20多岁的大女儿在医院签下死亡通知书时,同母异父的8岁妹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给哭泣的姐姐擦眼泪,真的是太让人难过了。 女子经历过两段不幸的婚姻,第一次是2015年与大女儿的父亲离异,两年后从黑龙江远嫁辽宁营口,与第二任丈夫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因为男方多次家暴,两人于今年年初离婚。 她35岁生下小女儿,在年龄上已是高龄产妇,第二任丈夫不仅不知道感恩和疼惜,反而经常拳脚相加,实在是太不应该。 据大女儿讲述,离婚后,双方原本已经分开,但因为小女儿的上学问题,8月中旬,女子又带着孩子重新回到了前夫身边,想看看她是否能够独立生活。 8月29日,女子被前夫殴打到失去意识,送到医院ICU治疗7天后,不治身亡。目前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前夫被刑拘! 有网友认为,女子两次婚姻都以失败告终,可能自身也存在问题。但不管怎样,前夫将人打得如此严重,抢救无效去世,从法律上来说,都是不折不扣的犯罪,会被法律严惩。 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母亲走了,父亲后续若进去了,8岁的小女儿该由谁来抚养成人呢?这也是大女儿目前比较担心的。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父母,其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是有能力的兄长或姐姐。如果这些都没有的话,经当地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个人或组织也可承担监护责任。 因此,8岁小女儿后期监护人首先考虑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若4位老人离世,或因年老疾病、经济困难等没有抚养能力,20多岁同母异父的姐姐是可以获得抚养权的。 婚姻不是儿戏,是茫茫人海原本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个陌生人,构成家庭和幸福生活的纽带。如果爱请深爱,不爱可以离婚放过彼此,从亲人到仇敌是最不明智的,我们面对有些事情要学会放下……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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