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骆民)旷达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4.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39元/股,交易价款合计约22.2亿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沈介良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