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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到银行取款4万元,万万没想到,银行柜员竟然给了男子5扎,男子皱了一下眉

福建,男子到银行取款4万元,万万没想到,银行柜员竟然给了男子5扎,男子皱了一下眉头,紧接着又看了看柜台上的“离柜概不负责”,立马将钱装进了口袋,迅速离开了银行。 银行柜台那块“离柜概不负责”的亚克力牌,我们都见过,它安静地立在那儿,没有人觉得它的存在不合理。 但在福建建宁县,一个叫何某的男子,却真的因为这块牌子,被银行告上法庭。 有一天,何某原本只打算去银行取款4万元,处理一笔急需用到的资金。 那天早上,他穿好衣服,拿着银行卡走出家门,心情有些急切,因为取完钱还有事,时间紧张。 到达银行后,他排队等候办理业务。 当轮到何某时,银行的柜员是一位年轻女性,笑容和蔼,动作熟练。 何某递上银行卡和取款单,简单说了取款金额:“4万。” 柜员点点头,开始操作。 几秒钟后,柜员将5沓钞票递给了何某,1沓钞票是一万元,柜员顺便提醒了一句:“请核对一下金额。” 何某一瞥包里的钞票,突然发现里面的金额似乎比他预期的多。 数了一下,确实是5万元,而不是4万元。 起初,他心里还有些疑惑:“怎么回事?是不是银行搞错了?”但随即,他脑海中冒出了一个念头,心中一阵窃喜。 何某瞅了一眼银行柜台那块“离柜概不负责”,他开始对多出来的一万元动了小心思。 何某觉得既然“离柜概不负责”,那他人离开了,银行有什么事,也别来找他了。 这笔“横财”拿回家,并没有带来快乐。 他把钱藏在床底下,内心却在“馅饼”和“炸弹”之间反复横跳。 最终的结果是,他为一时的贪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何某站在法庭上的时候,心里充满了自信。 他之所以没将这多出来的1万元交还给银行,最大的“理由”便是那块柜台上赫然写着的字:“离柜概不负责。” 可是,银行的律师显然没有被何某的说辞所动摇。 律师引用了《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阐明了一个关键点:“何某从银行错误中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这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何某必须返还不当得利,不论银行是否有规定,顾客的行为依然应当遵循法律原则。 这一番话如同当头一棒,何某的脸色微微一变,但他仍旧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条款应该成立,银行自己设定了规则,就不应该来追究责任。 可是,银行律师接着解释道,这块牌子,作为银行的一项规定,并不是由双方共同商定的协议,而是属于银行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如果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减轻了银行的义务,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所以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约束力。 这时,何某才意识到,原来,那块所谓的“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 法院宣告了结果,何某必须归还多出的1万元。 法院认为,银行的错误确实不能让何某“得利”,即便是银行的一时失误,也不能成为他占为己有的理由。 判决结果出来后,何某虽然不甘心,但也无力反驳。 他感到有些愤怒,又有些无奈,毕竟自己一直认为那块牌子对他有着绝对的保护作用,没想到自己最后居然“翻了船”。 不少网友吐槽说,如果当天是柜员少给了一万,银行会大方地承认“离柜概不负责”吗?答案不言而喻。 他们会调出每一帧监控,核对每一张单据,来证明自己没有错。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评论列表

大川
大川 7
2025-09-04 15:44
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只是针对个人的,你出了门钱少了他们不管。但他们犯错了,多给钱了就报警,抓的还是你[抠鼻]
用户92xxx88
用户92xxx88 5
2025-09-04 17:26
歪理:多有责,少无责
用户10xxx62
用户10xxx62 3
2025-09-05 05:43
最坑人的地方就是银行跟医院
冥王星用户66xxxx658
冥王星用户66xxxx658 2
2025-09-04 16:00
是针对银行的,你少拿了,概不负责,你多拿了等着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