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浙江省委原副书记、省纪委原书记、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法文同志遗体送别于8月14日上午在杭州举行。
陈法文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吊唁,王浩、刘捷、廉毅敏、王成等省领导和老同志老领导、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同志等,以看望、慰问家属或发唁电、送花圈等方式表示慰问和吊唁。
中共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省领导及老同志老领导,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同志,陈法文同志家属、生前友好和家乡代表等参加遗体送别并献花圈。
陈法文同志1930年2月出生于浙江乐清,1948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台州师范学校学习并做学生工作,任浙南括苍游击支队代理文化教员、浙南游击纵队一支队二中队文化教员、浙南游击纵队司令部警卫大队一中队指导员。1949年10月起先后任浙江警一旅三团一连指导员,丽水军分区警备团一连指导员、军分区干部管理部干事,省军区后勤部生产处干事,杭州利群烟厂党总支书记,省委工交部秘书、巡视员,省委办公厅秘书、工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文革”期间受到冲击。1971年1月起任省长广煤矿大西矿井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3年3月起任省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1977年3月起任省委办公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厅主任兼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副秘书长。1983年3月起任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省委机关工委书记。1993年1月起任省政协副主席。1999年3月离职休养。
陈法文同志青少年时期就接受革命思想,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深入浙南地区开展艰苦的游击战,为浙江解放作出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他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先后在部队、企业、省直单位任职,始终在岗爱岗、勤勉敬业、为民奉献。“文革”期间受到迫害,但他对党的信念始终毫不动摇。恢复工作后,他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中心大局。担任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期间,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省纪律检查工作,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有力领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和不正之风纠治,为严肃党纪、惩治腐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担任省政协副主席期间,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离休后,他仍心系党的事业,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陈法文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对党、对人民、对事业无限忠诚,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怀着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他清正廉洁,严以律己,生活简朴,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革命风范。
陈法文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是忠诚于党、勤政为民的一生。他的高贵品质和优良作风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