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门票一票难求,“黄牛”利用购买的软件抢票后再高价出售,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近日,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黄牛”倒卖博物馆门票的案件,对6名被告人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刑,有力打击了该类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10月,被告人郑某、曾某二人共同出资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抢票软件,用于抢购三星堆博物馆门票,然后通过高价出售谋取利益。经鉴定,郑某、曾某使用的抢票软件通过借助网络抓包工具获取三星堆博物馆“预约购票”小程序并发送到“预约购票”服务器端的参数值及收集用户手动录入的预留手机号、预约日期、观众信息来拼接预约购票请求参数,可以批量向预约购票接口发送POST请求以获取购票状态数据,从而达到非正常途径购票成功的目的。
2024年2月开始,郑某、曾某伙同其他4名被告人先后通过网络宣传可以买到三星堆博物馆门票、在三星堆博物馆门口询问他人是否需要购买门票以及通过讲解员介绍等方式寻找客源,后在网吧等场所利用购买的抢票软件抢购三星堆博物馆门票。其间,6人先后非法获取三星堆博物馆门票近2500张,并将原价36元至72元一张的门票以100元至150元的价格进行出售,累计非法获利10.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曾某等6人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传输的数据,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法院综合考虑6名被告人具有的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坦白、认罪悔罪情节及部分被告人具有的立功情节,最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不等,同步追缴6名被告人违法所得。该案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