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到吗?那个看着挺精致、穿西装挺精神的明珍珍,在温州看守所待了快两年,终审的时候眼皮都不眨一下,眼神依旧狠厉得很,没有丝毫的悔意,跟她爷爷一个样。 或许有人觉得她长得还行挺可惜,这纯属搞错了重点!她跟着家族干坏事,被抓了还想甩锅,可证据摆在那,赖不掉的。年纪轻轻不学好,偏要走歪路,这是明摆着跟法律、跟良心对着干,必须重罚。 要知道她干的那些事,把好多人都坑惨了,受害者家里更是愁得吃不下睡不着。法院顶格判她,就是给正义撑腰,让受害者心里能稍微舒服点。 毕竟法律不管你长啥样,犯法就得付出代价! 明珍珍自己选了犯法的路,就得自己扛后果。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个醒:千万别以为能侥幸躲过,犯法的事碰都不能碰! 大伙说是不是这个理?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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