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 温州看守所关了快两年的明珍珍,终审现场直接‘撕掉伪装’——被告席上眼神狠得像刀,哪还有半点当初装无辜的‘呆样’?这哪是悔罪?分明是‘我恶我自豪’的嚣张现场! 刚被抓时她还在镜头前甩锅给畏罪自尽的明学昌,现在倒好,连装都懒得装。 二十多岁的年纪,本该是人生最鲜活的阶段,偏要跟着家族作恶,把‘恶贯满盈’四个字刻进骨子里。 如今顶格判决,哪是‘可惜’?分明是‘活该’! 有人替她喊冤,可法律从来不是‘过家家’——选错路就要认罚,装可怜救不了恶贯满盈的人。 你们觉得,像她这样毫无悔意的人,终审判决是不是大快人心?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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