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白嫖上了!”吉林长春,一个男的跟对象处了 7 年,俩人一直同居,没领证却过得跟小两口一样,女方突然就提了分手,男的不同意,可女方根本就不搭理他,没想到,男的也翻了脸,让她把花他的钱全还回来,女方急着脱身,就给他写了张 5 万块的欠条,刚搬走就不认账了,男的要不到钱,就把女方告了,法院这样判了! 据极目新闻8月7日的报道,吉林长春,一对情侣,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在一起同居了整整七年。 男方郭先生40岁,女方李女士34岁,2017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后就确定了关系。 虽说没领证,但日子过得和已婚夫妻没什么区别了,一起租房子住,还想着攒够钱买房就结婚,男女朋友这样的这些年也很常见。 郭先生工资高一些,女友手里没钱了他就转账,2021到2023年累计转了8万多,这钱李女士后来也认。 她也没白拿这笔钱,七年的房租8万4全是她掏的,柴米油盐这些大多也是她在管。 以前都是奔着结婚过日子去的,谁也没把账给对方算的很清楚,没想到感情最后会消磨没。 2025年初,李女士实在盼不到头了,就提出了分手,郭先生不甘心就这么分了,就让她在还钱和不分手之间选一个。 没想到,李女士为了尽快斩断这段关系,写下了这5万的欠条,刚搬走就不认这笔账了。 在法庭上,李女士又说欠条是被逼着写的的,郭先生就把转账记录拿出来和她对质,俩人直接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 之后郭先生说要5万还得加利息,说这是两人之前算过的。 李女士一听急了,说郭先生2020到2025年一共就转了12万多,但她也转回去10万,再加上房租,她花的比男方还多,这话听着在理,可没有实质性证据就很难办。 就拿她一口咬定欠条是受胁迫写的,可翻来覆去都拿不出证据,之前济南有个类似案子,女方拿了通话录音,法院直接采取了胁迫这一说法,李女士这情况就太被动了。 很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先定了性,说这是“同居析产纠纷”,还说俩人的转账、房租这些,都算维持感情的正常支出,本质是赠与。 也就是说恋爱时的日常开销,法律一般不认账。 一审法院判了,李女士得在7天之内把那5万块给郭先生,至于他要的利息,法院没支持。 李女士哪儿甘心啊,直接上诉了,可二审法院看下来,还是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不少人都觉得,谈恋爱时花的钱,分手了就不好意思张嘴要了,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儿。 就说这案子,法院不光认那张欠条,看得还有他俩的实际转账,可不是空口要的“分手费”。 按法律来讲,这种男女朋友同居时的财务结算,只要欠条是自愿写的,还有真实的转账记录作证,那就能算数。 可要是俩人没任何钱的往来,光写张“青春损失费”的欠条,法院才不会管呢。 所以咱平时处对象,转账的时候别就说“给你花”,最好备注明白是“交房租的”还是“应急借你的”。 还有租房合同、买菜的小票啥的,别用完就扔,真要是闹掰了起纠纷,这些全是证据。 (来源:极目新闻 分手时男方要女方写下5万元欠条,女方称系受胁迫所写,法院判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