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都是大爷! 在此时也是巨像化了! 江西景德镇的薛女士因朋友未还借款,心生不满,买了10元的氢氟酸泼在朋友家门口,导致朋友一家三口中毒住院。2025年9月16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薛女士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件事里,薛女士因朋友不还钱就做出过激行为,实在是不理智。讨债本是合理诉求,可她用错了方法,才酿成这样的后果。 朋友之间借钱本应讲诚信,王某某没按时还钱,引发了矛盾。而薛女士冲动之下选择极端方式,让事情变得更糟,还害了对方一家人。 氢氟酸是危险物品,薛女士却随意购买使用,她声称不知其危害,但这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她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债务问题。 法院的判决是公正合理的,既对薛女士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惩处,也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给予了缓刑。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讨债要依法依规。 对这件事各位读者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欢迎评论区讨论?亲人借钱 氢氟酸伤人 氢氟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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