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错账,只能自认倒霉吗?”浙江金华,男子照常给儿子转了800元的生活费,不料几分钟后儿子说还没到账,男子一检查才发现错转给陌生人了。没办法男子先给儿子转了800元,随后添加对方,并留言这是孩子的生活,看到后帮忙转回,可试了数十次都石沉大海。事后求助平台,也是无功而返。
近日,小强热线报道了这则一男子给儿子转生活费时,因为操作失误转给了他人,最终只得自认倒霉的新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董某的儿子上高中了,为了更好的学习,平时一直住校,只是在月底的时候要赚些生活费。
眼看到了八月底,二十九号的晚上董某照旧给儿子转了800的生活费,随后就去忙了。
几分钟后董某接到了儿子的电话:“爸,钱转了吗?我这边还没收到呢。”
董某愣了一下,这不是秒到账吗,不可能还没收到啊。
等挂了电话一检查才发现坏事了,这钱转到别人的账户了。
董某不想让儿子分心,先转了800元给儿子,确认收到后赶紧联系这个账户的主人。
董某查了下聊天记录,这个账户是自己在去年网购衣服时,因为款式不喜欢申请了退货,当时商家加了自己的某宝号,转了11元的运费。
因为董某平时很少用某宝,平时主要用来给儿子转生活费的,上面也没几个好友,导致儿子的账号和这个账号挨着的。
“也怪自己不小心,希望对方能把钱推给自己吧...”董某自我安慰道。
因为不是好友,董某赶紧给对方发了好友申请,可一直都没动静,这下董某有点紧张了,便连着给对方发了好几次好友申请,但都石沉大海。
没办法,董某申请好友时又备注了信息:看到信息麻烦通过下,这个钱是转给我儿子的生活费,不小心转到您这边了,帮帮忙退给我吧。
就这样折腾了一个小时,好友申请都发了十几次,可对方一直都无动于衷,董某意识到,这钱也许要打水漂了...
虽然是自己的错,但董某还是感觉很窝火,这800元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怎么招这也是是自己的血汗钱啊,凭什么对方可以不劳而获呢?
为此,董某找到调解员帮忙,看看能不能要回这800元。
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想通过平台店铺联系户主,可一查才发现对方已经关门了,这下就麻烦了。 由于找不到商家的联系方式,调解员只得联系平台客服求助。
客服核实情况后表示,平台不是收款方,这笔钱是用户正常转账的,钱也到了商家账户,平台这边无能为力了。
在调解员的要求下,客户表示平台会试着联系商家的,晚点会给消息。
几个小时后平台联系了董某,表示已经联系到商家,但对方拒绝退钱,如果后续需要平台的协助帮忙挽回损失,平台会主动配合的。
董某不服气,想要平台提供商家的联系方式,自己去沟通。
客服称这设计商家隐私,如无正当理由,无法提供商家的联系方式。
这下子可难倒董某了,为了这800块,去打官司,去起诉根本不值得,但自认倒霉吧,说实话确实挺心疼的,看来只能以后多加小心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董某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 985 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董某因为粗心,误将800元的生活费转给了商家,但这钱既不是合同付款,也不是债务还款,更不是无偿赠与,这意味商家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董某依法有权要求对方退还不当得利,其行为完全合法合理。
2、董某将如何维权,挽回自己的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在求助平台无果后,如果董某执意想要回自己的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董某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如聊天记录、平台的处理结果等,来证明确实是自己的操作失误导致错误转账,且商家拒不退钱的事实。
这也提醒我们,以后不管多忙,转账的时候还是要多检查下,不然以后处理起来将会更加费时费力;同时对那些不认识的陌生账号,及时删了吧,反正留着也没用。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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