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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一男子花22元买了盒香烟,到手后男子觉得香烟重量不对,打开后竟发现里面

江西吉安,一男子花22元买了盒香烟,到手后男子觉得香烟重量不对,打开后竟发现里面根本没有香烟,反而装着2000元现金!商店老板见到后直接上前抢夺香烟,还声称这是他藏起来的私房钱,二人争执不休,最后闹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04年,江西吉安街头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一个普通男子只是想解解烟瘾,掏出22元钱买了一盒平时常抽的香烟,本来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却因为这盒烟的分量不对,掀起了一场持续多年的争论。   男子拿到烟盒的时候,立刻感觉到异常,香烟盒应该是轻巧规整的,可这次明显沉甸甸的,摸起来也有些松软,他心里直犯嘀咕,担心自己买到了假货。   如果就这样拿走,再想找老板理论可能就说不清了,所以他当场撕开了塑封,里面的景象让人完全没想到,烟一根都没有,盒里整齐叠放的是一摞红色的百元钞票。   他一时愣在当场,没想到花二十几块买来的烟盒竟然塞着2000元现金,正当他还在震惊的时候,店主也发现了这个情况。   老板的表情瞬间紧绷,马上伸手去夺烟盒,还一口认定钱是他自己的私房钱,只是放错了位置。   可是他既没说清楚具体数目,也没能给出证据,男子觉得,自己花钱买下的东西就应该归自己,这里面装的不是烟而是钱,那自然也是自己的收获。   小小的烟盒成了两人之间的争执焦点,一个坚持这是买来的,一个声称是误放的财产,两人越吵越僵,谁都不肯退让,最终事情闹大,走上了法律途径。   上了法庭,矛盾被摆到法官面前,男子的理由很简单,22元买的就是这盒烟,不管里面装着什么,他拿到手就是自己的,而店主则强调,自己只是粗心把钱放错了地方,不能因为误会就让别人据为己有。   问题在于,店主始终说不清楚钱的确切数目,既没存放凭证,也没有证人,男子虽然有买烟的事实,但合同标的只是香烟,现金并没有在交易范围内。   法庭上,证据成了关键,按照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两人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钱归自己,法院最后认定,这笔现金属于典型的“隐藏物”。   所谓隐藏物,就是放在另一个物品内部,从外表看不出来的东西,2000元被塞进烟盒,外面还有塑封,不论是进货时的店主,还是买烟时的顾客,都没法通过外观察觉。   它既不是交易的对象,也没有明确的主人,所以不属于买卖的一部分,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隐藏物应当归国家所有。   法院判决这笔钱上缴处理,两人谁都没有分到,这一下子让双方都傻了眼,本来以为能多得一笔意外之财,最后却是一场空。   消息传开后,大家议论不断,有人觉得,为了2000块钱闹到法庭,花的精力和诉讼费用比结果还不值,有些人调侃说,22元买烟差点就成了一次“投资”,可惜没能兑现。   还有人感叹,如果当初两人能冷静一点,私下想个办法解决,或许还能各自落个好处,可一旦走上法律程序,最终的归属只能按照规定执行。   这起纠纷让不少人第一次听说“隐藏物”这个概念,类似的案例其实在全国各地也发生过,比如有人钓鱼钓起乌木,有牧民在荒地上发现狗头金,也有人在农田里挖到古代文物。   这些东西乍一看都是意外收获,可法律并不等于“谁捡到就是谁的”,像矿产、古迹、埋藏物,都可能因为所有人不明或涉及公共资源,被认定为归国家所有,拾到的人通常只能得到一笔奖励。   站在个人角度,可能觉得白忙活一场,但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如果允许谁先拿到就归谁,必然会引发更多混乱和争夺。   把这类财物上缴,避免了争议,也堵住了漏洞,问题是奖励机制是否足够合理,这也是社会讨论的焦点。   吉安这起事件,最终留下的不是2000块钱,而是一堂关于财产归属和法律规则的课,对于普通人来说,它提醒大家,意外之财未必是福,拿到手也未必属于自己。   真正能保护个人利益的,是证据和法律意识,对商贩来说,更该小心管理财物,避免类似的失误,对消费者来说,也要理解法律规定,遇到类似情况不要盲目占有。   从一盒普通香烟开始,延伸出一场闹剧,也引出公众对法律、公平和利益的思考,最终结果虽然让人哭笑不得,但它展示了法律维护秩序的作用,也告诉人们,不该有的意外收获,终究留不住。   信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