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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塌了!黑龙江,一男子婚后育有一子,但随着时间的增长,男子愈发觉得儿子越长越不像

天塌了!黑龙江,一男子婚后育有一子,但随着时间的增长,男子愈发觉得儿子越长越不像自己。为了解开疑惑,男子遂找到亲子鉴定机构做鉴定,结果让男子傻了眼,精心抚养12年的儿子竟并非亲生。 (信源:红星新闻) 据红星新闻8月19日报道,家住黑龙江逊克县的王先生在今年遭遇了一件令他痛苦不堪的事情。 王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疼爱了12年的儿子,竟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 2004年,王先生与妻子张某成婚。 2013年夏,张某生下儿子亮亮,王先生抱着襁褓中的小家伙,感觉人生就此美满了。 直至2020年,王先生与张某缘分已尽,和平离婚。 但在王先生心中,始终挂念着儿子,总感觉亏欠孩子,对亮亮的生活起居一直操心着。 到了2025年,已长到12岁的亮亮,在王先生眼中越看越不像自己,身边偶尔也有人说闲话,这让王先生心里像扎了根刺。 于是,他偷偷找了一家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然而,等到拿到结果那天,王先生的心都碎了——报告上清清楚楚写着,他和亮亮没有血缘关系。 12年的父爱,刹那间成了笑柄。 王先生不甘心,于是将张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和亮亮没有亲子关系,并让张某返还多年的抚养费,以及支付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253041元。 不得不说,王先生的这番遭遇,简直是杀人诛心啊! 婚后9年才好不容易有了孩子,12年的朝夕相伴,王先生把全部的父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结果发现从根源上就错了,这种情感上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 正因如此,广大网友心疼王先生的遭遇,纷纷斥责张某不忠的行为。 当然,事已至此,结局无法改变, 王先生只能通过法律讨个公道,而张某也必须给出一个交代! 1、张某婚内出轨生下他人之子,显然对婚姻不忠! 婚姻以坦诚和忠诚为基石,《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忠实勤勉的义务。 然而,张某却背着王先生生下别人的孩子,并且选择隐瞒孩子非王先生亲生这一事实长达多年,让王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倾注了12年的父爱。 最终给王先生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情感创伤。 张某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批判! 2、王先生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亲子关系。 当然,在诉讼中,张某对王先生出具的那份亲子鉴定存疑,并且一直否认相关事实。 法院于是组织双方选定亲子关系鉴定机构,重新做亲子鉴定。 但张某似乎心中有鬼,对此进行回避,拒绝重新做鉴定。 那么就拿她没办法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简单来说,张某不想重新做鉴定来自证清白,那就只能按照王先生提供的证据及依据来判定,即他与亮亮没有血缘关系。 3、这样一来,王先生要求张某返还抚养费并索要赔偿就有了事实依据。 首先,抚养费的给付是以子女与支付方存在亲子关系为前提。 由于王先生与亮亮不存在亲子关系,而张某隐瞒真相致使王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张某和原本具有抚养义务的孩子生父构成不当得利,王先生有权要求张某和孩子生父返还其在抚养亮亮期间所支出的抚养费。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张某的行为属于隐瞒子女非亲生的重大过错行为,给王先生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王先生有权要求张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最终,法院综合审理本案后,酌情判决由张某向王先生返还16.8万余元抚养费,并支付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