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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子买的是粉色衣服,退货时递给快递员的却是白色,转头却投诉快递员调包货物,

安徽,女子买的是粉色衣服,退货时递给快递员的却是白色,转头却投诉快递员调包货物,不仅要求赔偿损失,还额外索要100元。被冤枉的快递员气不过,花半天时间集齐证据,直接带着民警上门要说法。 据洛阳网7月14日报道,张建军接到女子的电话说要退货,让他上门收一下。 张建军马不停蹄地赶往该小区,联系上了该女子,拿到了衣服后赶紧发出去。 可没过两天,张建军却接到了投诉,说他发的货不对版,人家店家不退钱,导致了女子的损失。 张建军赶紧查明原因,发现是衣服颜色不对,女子买的是粉色的防晒衣,退回去的是白色的,女子认为是张建军做了手脚,导致自己无法退钱。 张建军自知自己光明磊落,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并且他做快递员已经这么久了,做事很谨慎小心,事情绝对不是出在自己这里。那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呢?张建军唯一想到的就是女子拿给自己的衣服就不对吧? 为了找出事情的缘由,还自己一个公道,他赶紧赶往女子的小区请求调取监控,查看女子当时给自己的衣服到底是什么颜色。 由于张建军是外来人,不属于小区的内部人员,别人也不愿意调取监控。 在张建军诉说着自己的不易,也表明想查明真相,不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后,对方还是允许了他调取监控。 张建军目不转睛地盯着监控,他希望如自己所愿,是女子那里的问题。果不其然,当画面进入到女子和他的交接环节时,清晰地显示女子给自己的就是白色衣服,而并非粉色。 当他再次联系女子,拿着证据告诉对方:“你当天给我的衣服就是错的,你怎么还反倒来投诉我呢?” 对方不予理睬,直接挂断电话,不想和张建军做任何沟通。 张建军感觉对方没有丝毫的悔意,还如此强硬地要自己赔钱,认为对方应该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于是张建军用了一上午整理证据,赶紧报了警,带着民警一起上门讨要说法。 女子面对大家的来访并没有感到丝毫的慌张,还抱着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张建军再次叙述了自己的遭遇,说7月2号8:30,自己上门接货,过了几天后就接到了投诉。当时自己的同事为了安抚女子,直接赔偿了女子,但张建军不服气,直接上门调取了监控,之后女子确实又把钱返回去了。 不过张建军比较生气的是,邮政的工单是500元,现在已经超时了,这件事导致他丢了工作,他必须要讨要说法。 而女子却淡淡地说:“我退错衣服了,不是有意的。”张建军不服,必须让对方对自己的损失负责。 双方还在进一步的协商当中,张建军也表示,协商好后,他会第一时间发布出来,让大家放心。 1、女子退错衣服投诉快递,张建军该如何维权?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张建军被女子冤枉,其名誉权和财产权益受到潜在威胁。张建军应先保留好监控录像、与女子的通话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然后与快递公司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公司协助处理,因为公司也有责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若女子仍不撤销投诉,张建军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投诉导致丢工作等产生的损失。 2、女子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可处相应拘留和罚款。女子明知是自己退错衣服,却故意投诉张建军调包,这种虚构事实的行为可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如果张建军能证明女子是故意为之,且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女子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女子的行为也构成对张建军名誉权的民事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快递公司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处理用户的投诉、举报。 在该事件中,快递公司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展开调查,核实情况。如果快递公司未履行合理调查义务,仅凭女子投诉就对张建军进行处罚,导致张建军丢工作,快递公司的处理存在不当。 快递公司应重新审查处理结果,恢复张建军名誉,若造成张建军经济损失,也应给予相应补偿。同时,快递公司也有责任协助张建军维护合法权益,共同应对此类纠纷。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洛阳网7月14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