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3年11月,上海,一7旬老人乘坐地铁时,未站在规定区域内等候,地铁门打开后,他拼了命的往里挤,结果被一名下车的女子撞倒,导致右股骨粗隆间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老人要求女子赔偿28.4万元。法院:需赔偿7万元。 地铁的发明方便了市民的出行,由于是在城市地下运行,同时也减轻了地面上的交通压力,属于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是在早、晚高峰期,挤地铁的人蜂拥而至,难免会发生意外。 事发当天,丁大爷在站台等候地铁,可他并没有站在规划好的上车区域,而是站在了下车区域,随着地铁逐渐靠近,周围等车的人也变得拥挤起来。 地铁门打开后,袁女士试图从拥挤的人群中下车,而丁大爷则从下车区域往车上挤,双方就这样挤在了一起。 由于周围都是人,袁女士没有注意到丁大爷,不小心将他给撞倒了,见老人摔得不轻,袁女士和地铁工作人员立即将丁大爷送往医院,经过检查,丁大爷被摔骨折了,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 事后,丁大爷认为住院期间所产生的28.4万元费用,都应该由袁女士来承担,所以将她起诉至法院。 法官审理后认为,袁女士未仔细观察,所以应当承担责任,但丁大爷未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也没有站在规定的区域上车,所以也有责任。 最终认定丁大爷自己承担事故70%的责任,袁女士赔偿他7万元即可。 大家觉得袁女士冤不冤? 信息来源:《上海地铁一七旬老人被下车女子撞成十级伤残!法院:老伯自担7成责任》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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