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证券代码:600651)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宣告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顺利完成,无否决议案。
会议召开与出席详情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9号华鑫科技园D3栋3楼会议室举行。共有1,084名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会议,他们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达1,700,848,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7.8432%。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丽虹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整个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任董事11人,6人出席;在任监事5人,2人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A股同意票数及比例、反对票数及比例、弃权票数及比例)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通过
1,698,216,193股,99.8452%;2,144,916股,0.1261%;487,500股,0.0287%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通过
1,697,141,013股,99.7820%;2,487,116股,0.1462%;1,220,480股,0.0718%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通过
1,697,833,793股,99.8227%;2,516,216股,0.1479%;498,600股,0.0294%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通过
1,697,282,667股,99.7903%;2,852,416股,0.1677%;713,526股,0.0420%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蒋毅、张文妮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