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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借厕猝死家属索赔21万善意施惠不应成“责任陷阱”。本案中,70岁老人借

70岁老人借厕猝死家属索赔21万善意施惠不应成“责任陷阱”。本案中,70岁老人借厕猝死,法院终审认定商家无责,看似“冷硬”,实则是对“善意边界”的守护。法律上,商家无偿提供厕所非经营义务,发现异常后撞门、叫120已尽合理救助;民法典1198条的安全保障义务,本就指向“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专业责任,而非对“善意施惠者”的无限苛责。

伦理层面,此案更关乎社会温度——若因救助反遭索赔,只会加剧“不敢帮”的冷漠。正如“老人摔倒不敢搀扶”的困境,过度追责善意,本质是将风险转嫁于无辜者,消解人际互助的善意根基。

而家属更需反思:高龄老人突发疾病风险高,外出时应尽陪伴照护之责,而非将安全完全寄托于他人。

法律与道德的共通逻辑是:守护善意,才能让更多人“敢为”;苛责善意,终将让社会“不为”。

智搜分析💬 网友锐评:

“商家没要精神损失费算大度了,谁愿自家店里出人命?”

“今日判赔21万,明日公厕全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