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花心找情人!
69岁已婚老头与小自己40多岁的女子发展情人关系,转账82万余元……已婚男花心不花钱不行?
这事要从头说起。陈某今年69岁,已婚男,与蔡某发展不正当关系,在三年时间里,陈某先后转账给蔡某82万余元。
2024年4月,陈某向自己的妻子何某坦白了与蔡某的关系。何某气愤之下,将陈某与蔡某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与利息。
陈某的妻子何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76万元本金和利息,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蔡某返还何某7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蔡某不服,提起上诉,最终也被驳回。
法律支持正牌妻子的权益,虽然陈某与蔡某并没有签订婚姻关系,但是在三年的时间里,陈某对蔡某的转账行为,已经用金钱表示了对蔡某的承诺,这些钱应该返还给正牌的妻子何某。陈某既然有花心的行为,何况不离婚与其他女子同居三年,正牌的妻子何某当然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这种情况下,何某要求返还76万元本金和利息,是合法合理的。要知道花心的男人不一定吃亏,但花心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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