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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小伙火到人民日报了!”7月21日,新疆小伙吴英杰获得了“见义勇为英雄”的称号

新疆小伙火到人民日报了!”7月21日,新疆小伙吴英杰获得了“见义勇为英雄”的称号

新疆小伙火到人民日报了!”7月21日,新疆小伙吴英杰获得了“见义勇为英雄”的称号,是重庆科技学院的一名学生,现已毕业。事情发生在2023年,3月19日,重庆,这天吴英杰坐地铁1号线外出,车厢内已没有座位,他站在一旁看手机。突然,身旁座椅上一男子持利器直刺旁边女生的胸口,就在周围的乘客还没反应过来时,吴英杰一个箭步过去,直接将男子按倒在座位上,控制住了男子。旁边被刺的女子赶紧趁机跑开了。车厢里的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其他乘客也过来将女子保护了起来,并查看女子是否有受伤。另一穿风衣的男子上前帮忙,他怕吴英杰被伤到,将吴英杰拉起来,见无危险,就去看被刺女子了这时,吴英杰怕男子还会有伤人的行为,一边指着男子呵斥他不要乱动,一边拿出手机报警。经查,伤人男子患有中度抑郁症,中度焦虑症,目的为随机伤害人。因吴英杰勇敢出手阻止,才避免了事情的发展。事后,吴英杰说,当时没多想,后怕是有的,如果不出手制止的话,会有更多的人受伤,希望我以后也可以。一次毫不犹豫的行为,让这个普通的小伙子一下子火了,被网友们怒赞,事迹也被各大媒体转发。而这个略显腼腆的男孩在面对采访中提到,是学校两位救人牺牲的学长,他很佩服,同时影响了他。英雄不问出处,勇敢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东西,它可能就藏在某个普通人的心里,在某个瞬间,被某个事件点燃。吴英杰用行动诠释了,善良的力量,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但又是那么强大。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多一份勇气,多一份担当,多一份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和守护,让世界充满爱。给这位勇敢的新疆小伙点赞!也希望他的事迹能影响更多的人,将这份光传递下去。
新疆真的处处是热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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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架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班爬升至5000米高空时,空姐突然推着餐车猛撞驾

2012年,一架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班爬升至5000米高空时,空姐突然推着餐车猛撞驾

2012年,一架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班爬升至5000米高空时,空姐突然推着餐车猛撞驾驶舱门,并用身体紧紧顶住,随后迅速拿起广播设备发出紧急求救……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2012年6月29日,GS7554航班从新疆和田飞往乌鲁木齐,飞机在五千米高空平稳巡航,机舱内弥漫着日常的平静,乘务长郭佳像往常一样穿梭在过道间,检查乘客状态,安排餐饮服务。她身形瘦弱,眼神却透着职业的敏锐与责任的光芒,乘客们或低头看书,或闭目养神,浑然不知一场生死危机正悄然逼近。郭佳的目光扫过机舱,注意到几名男子行为异常,他们拒绝食物,眼神却频频瞟向驾驶舱,动作间透着一丝不安,她心中警铃轻响,但职业素养让她保持冷静,继续观察。不料,一名男子突然起身,直奔驾驶舱方向,郭佳迅速上前阻拦,试图以礼貌的询问稳住局面,男子不予理会,一把将她推倒在地,紧接着,几名同伙也冲了过来,目标明确,直指飞机的命脉——驾驶舱。情况危急,郭佳顾不上疼痛,爬起身,猛地拉过一旁的餐车,用尽全力推向舱门,用身体死死顶住,歹徒被激怒,推挤餐车,拳头如雨点般落在她身上。她咬紧牙关,双手紧握餐车边缘,血从额头渗出,染红了制服,驾驶舱是飞机的核心,失守意味着全机人的生命岌岌可危,这个念头在她脑海中无比清晰,她拼尽全力,绝不退让。危急时刻,郭佳展现出惊人的机智,她迅速抓起广播设备,声音虽因疼痛微微颤抖,却依然坚定:“各位乘客请注意,前舱出现不法分子,请青壮年旅客前来协助制服歹徒!”这声呼救如惊雷炸响,打破了机舱的混乱,乘客们起初有些慌乱,但很快,二十余名青壮年站了出来,冲向前舱,与歹徒展开激烈搏斗,拳脚交错间,机舱内喊声与撞击声交织,紧张的气氛令人窒息。与此同时,驾驶舱内的机长邹劲松通过透明隔板察觉到异常,他眼神一凛,果断按下舱门锁死按钮,将歹徒的威胁隔离在外,紧接着,他拿起通讯器,沉稳地发出7500紧急劫机信号。这串数字如无声的警报,瞬间传至地面指挥中心,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信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配资源,气氛紧张到极点。郭佳在搏斗中头部受创,血流满面,一度昏厥过去,歹徒见驾驶舱一时无法攻破,竟将矛头转向乘客,企图制造更大混乱。机舱内,呼喊与打斗声混成一片,这不再是一场简单的劫机,而是关乎全机人生命的正邪较量。乘客们在郭佳的感召下,展现出惊人的团结,有人用皮带捆绑歹徒,有人协助空乘人员控制局面,空姐王婉钰与安全员杜岳峰也加入战斗,身负重伤却毫不退缩。在乘客与机组的紧密协作下,六名歹徒最终被制服,牢牢绑住,邹劲松机长迅速调整航线,飞机于当天12点40分在和田机场安全降落。医护人员与警方迅速赶到,接管现场,郭佳被送往医院,头部重创,四肢多处挫伤,脸上伤痕累累,直到歹徒被带走,她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松懈。事后调查揭露了歹徒的恐怖计划,他们并非单纯劫机,而是计划在天山某处引爆藏在拐杖中的爆炸物,制造“机毁人亡”的惨剧,意图效仿“9·11”事件。郭佳用餐车堵门与广播求救的果断行动,为全机人争取了宝贵时间,扭转了局面,她的勇气与智慧,成为化解危机的关键。郭佳的英勇事迹传开后,民航局与航空公司为她颁发荣誉表彰,22名参与反抗的乘客获“海航荣誉乘客”称号,享有免费乘坐海航班机的殊荣。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们勇气的肯定,更是对人性光辉的礼赞,郭佳伤愈后重返岗位,继续守护蓝天,她的故事激励着无数人,证明了平凡人也能在危难中绽放光芒。这场五千米高空的生死较量,揭示了人性的坚韧与团结的力量,郭佳用身体挡住歹徒的那一刻,不仅守护了驾驶舱,更点燃了乘客的勇气。22名乘客的挺身而出,展现了“人心齐,泰山移”的信念,这起事件也敲响警钟:恐怖主义风险潜伏在日常生活中,强化安检与公众警惕至关重要。在和平年代,英雄并非遥不可及,郭佳与那些站出来的乘客,用行动诠释了担当的意义,他们的故事如星光,照亮了危机中的希望,也提醒着人们,无论面对何种挑战,团结与勇气总能创造奇迹。GS7554航班的反劫机事件,不仅是一场生命的胜利,更是一曲献给平凡英雄的赞歌,激励着每一个人在危难中勇敢前行,守护共同的家园。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信源:人民网——247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郭佳事迹
养儿就能防老吗?新疆,一老人有两个儿子,在老伴离世后将名下的房子卖了29万。为了

养儿就能防老吗?新疆,一老人有两个儿子,在老伴离世后将名下的房子卖了29万。为了

养儿就能防老吗?新疆,一老人有两个儿子,在老伴离世后将名下的房子卖了29万。为了颐养天年,在村委的见证下和两个儿子签了份养老协议,老人自愿分给两个儿子各10万,儿子轮流照顾老人。签完协议后老人很痛快给了钱,刚开始也相安无事,可没过久后大儿子就态度大变,将老人赶出了家门。多次沟通失败后老人直接起诉了大儿子,要求按照协议让大儿子退还10万元,并按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最后的判决让人意外。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个赡养案的最后审理结果,结果让人意外,先来介绍下整个案件的情况。苏某家住新疆尼勒克县,和老伴一起拉扯两个儿子长大成人,不幸是的大儿子因肢体上的残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幸运的是最后申请下来了低保,除了每月的补助400元,还有残疾补贴240元,勉强度日。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终于苏某的老伴也因病离世,强忍悲伤处理完爱人的后事后,为了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苏某决定趁现在房子还值点钱,将名下的房子给卖了29万。手里有了钱后,苏某再三考虑后终于下定决心,随后在村委的见证下和两个儿子签了份养老协议,主要内容就三点:一、苏某自愿分给儿子每人10万,自己留9万元应急。二、儿子需要给父亲准备套房子,两人轮流照顾,提供每天的一日三餐。三、如果儿子在赡养期间的行为让苏某不满意,有权收回10万。见各方都无异议,苏某和儿子在村委的见证下签了这份协议,刚开始都相安无事,两儿子给父亲找好房子后,就商量好了轮流照顾的时间。大儿子身有残疾行动不便,在照顾一段时间后发现确实力不从心,随后就越来越不耐烦,最后甚至将父亲赶了出去。苏某了解大儿子的情况,尝试多次和对方沟通但都不欢而散,最后一怒之下将大儿子给告了,要求按照协议退还10万,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每月一千的赡养费。面对指控大儿子表示,这卖房款29万,按理说有一半属于母亲的,在母亲去世后应该作为遗产由父子三人平分,算下来这个所谓赠予的10万,有4万多是原本属于自己的遗产。另外关于赡养问题,不是自己不孝顺,实在是自己都自顾不暇,每个月拿着640的低保和补助,哪里还有多余的钱来支付每个月1000元的费呢?审理期间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证实大儿子因身体不便,确实在照顾老人方面有诸多不便。在赡养父亲期间,大儿子也尽力保证了父亲的生活需求,更不存在打骂老人的行为,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1、如何判定父亲苏某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苏某在主张赡养费时,要提供父母经济状况证明、子女收入情况等,赡养费的金额需综合父母实际需求、子女收入及当地消费水平确定。苏某作为长辈,更是一个父亲,应该多体谅大儿子的生活不易,而不是张口就要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此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苏某起诉大儿子不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要求返还10万并按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承担全部医疗费的50%。审理过程中苏某没能提交大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更没有提供相关医疗费票据,工作人员走访调查发现大儿子按照自身的能力,尽到了相应的赡养义务,这意味着苏某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判决结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虽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更是一项传统美德,但具体到本案,大儿子因自身情况,不能尽到全部的赡养义务,法律需给予支持。最终审理后判决,驳回苏某的全部诉求。要说养儿防老,那父母就是儿女天生的债权人,这种地位本就不是对等的,父母抚养子女本就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只是把它当个“生意”,深怕自己吃亏、斤斤计较,那最后吃亏就无法避免了!
新疆,一老人生育2个儿子,老伴儿去世后,老人将房屋以29万的价格出售,并与两个儿

新疆,一老人生育2个儿子,老伴儿去世后,老人将房屋以29万的价格出售,并与两个儿

新疆,一老人生育2个儿子,老伴儿去世后,老人将房屋以29万的价格出售,并与两个儿子签订协议,自愿给两个儿子10万元,条件是跟随儿子生活。可协议签订之后,大儿子对老人不管不顾,还把老人赶了出来。老人多次与大儿子沟通未果,一纸诉状将大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返还10万元赠与,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法院这样判!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赡养纠纷的案件,案件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男子苏某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行动不便是当地的低保户。苏某在老伴去世后不久,将自己的房产以及29万的价格出售。苏某感觉自己年事已高,于是在村委的见证下,与两个儿子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上约定:第一,苏某自愿给两个儿子10万元,自己仅零9万元自用。第二,苏某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两个儿子需要给苏某提供一处住房,住房要求居住环境适宜。同时,两儿子需要照顾父母的一日三餐。第三,在赡养期间,如果苏某不满意两个儿子的表现,有权收回分给两个儿子的10万元。协议签订之后,大儿子起初还能对苏某尽到赡养义务,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儿子逐渐表现出不耐烦,以至于最后将苏某赶出家门。苏某多次与大儿子进行沟通,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大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大儿子退还10万元赠予,并每个月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苏某所依据的,正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面对苏某的控诉,大儿子提出:第一,苏某卖房的29万元,其中一半是母亲的份额,也就是14万,由苏某、我弟弟、我三人继承。也就是说,苏某赠予的10万元,其中有4万余元是继承母亲的。第二,大儿子肢体上存在残缺,是当地的低保户,每个月低保补助400余元,残疾补贴240元,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满足。第三,大儿子认可对苏某负有赡养义务,不过对于苏某提出的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自己无力承担。法院怎么判?法院通过双方的质证确认以上事实,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一项传统美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具体到本案当中,苏某主张大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求大儿子返还10万元,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并承担医疗费用的50%。《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可是在庭审中苏某并未提交,大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以及相关医疗票据的有关证据,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另外,法院通过对村委会调查了解,大儿子在赡养苏某期间,能够保障苏某的基本生活需求,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并不存在打骂虐待等情况。苏某的大儿子身体上存在不便,苏某作为长辈,也应当考虑其实际的生活情况,给予一定的理解和体谅。综上,法院判决,驳回苏某的全部诉求。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2005年,山西一位农民因没钱住宾馆,只好在沙漠里搭个塑料布过夜,没想到,他由此

2005年,山西一位农民因没钱住宾馆,只好在沙漠里搭个塑料布过夜,没想到,他由此

2005年,山西一位农民因没钱住宾馆,只好在沙漠里搭个塑料布过夜,没想到,他由此发明了“无水植树”技术,还获得了专利,甚至走向了国际市场!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2005年,田新明在新疆沙漠边缘搭起一块塑料布,在风沙里熬过了一个寒夜,这天晚上他没钱住旅馆,就在沙丘背风处架了几根木棍,把塑料布拉起来当帐篷。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次偶然的露宿,让他看见了沙漠中潜藏的水分,也让他走上了一条和别人都不一样的种树路。他醒来的时候是凌晨,帐篷四周都结着薄霜,塑料布内侧也有不少水珠,这些水珠不多,但从空气里慢慢凝结出来,顺着布滑到地上,他蹲着看了很久,发现这不是偶然。沙漠虽然白天很热,晚上温度一下子就降下来,空气里的水汽就会凝结成水,这些水不像雨水那么明显,但数量稳定。想到这些,他心里突然一震,以前在沙漠种树,一直靠水车送水,几十公里来一趟,成本高得离谱,有时候一晚上风沙刮过,成片树苗就全没了,那时候他一直想,能不能让树自己找水活下去。这个想法他早在1991年就有了,那年他17岁,从山西去了内蒙古,跟着一支造林队下到阿拉善沙漠,他学历不高,家里穷,父母去世得早,没办法继续读书,造林是他能做的最踏实的活。他亲眼看过水浇下去,苗子却没活的情景,他也试过背水、挖坑、栽苗,每棵树要耗掉一桶水,树是栽下了,但往往第二年一查,能活下来的不到十分之一。每次清点,他都觉得心里难受,干了这么多活,最后成了白忙,他想过很多办法,翻阅种树的书,到现场试验不同树种,但一直没找到真正有用的方法。塑料布上的水珠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回家后,他用旧布、沙袋做了几个实验,他在沙地里挖坑,种上苗子,在两侧各放一个装满沙子的塑料袋,袋子封闭好,外层压实。他白天记录温度变化,晚上观察袋子表面,发现塑料袋上确实会形成冷凝水,温度降下来,空气中的水汽就在袋子内侧结成小珠,慢慢渗进土里,给树苗提供水分。他开始不断调整塑料袋的材质、大小、厚度,试了几十种组合,找到了能承受高温、透气但不透水的材料。2011年,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自己的专利申请,名叫“无水冷凝植树结构”,他没有实验室,也没有科研团队,靠的是在沙漠里的观察和一张一张试验数据。他不是科学家,但他靠自己积累出来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靠温差收集水汽、滋养树苗的植树方法,这套方法不用浇水,也不用管网喷灌,完全依靠昼夜温差产生的水汽。2012年,他在阿拉善自费设立了一个试验田,种了500株梭梭树,没有浇水,也没有铺水管,只是在树苗两侧各埋了两个塑料袋,次年春天,他回来清点,活下来的有486株,成活率超过97%。这个结果让他很有信心,他带着数据找林业部门,请他们一起评估,之后几年,这项技术被推广到了库布其、毛乌素等沙漠地区,用这套方法种下的树超过了300万棵,平均每棵树的成本从20元降到了不到2元。塑料袋的环保问题也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找到化工厂,设计出一种使用年限为9年的新型高分子材料袋子,用完后能回收处理,不留白色垃圾。这种材料还能二次利用,环保又耐用,随着技术逐渐成熟,他又在一些地方推广直接播种耐旱树种的方式,这种方式不再依赖育苗移植,而是将种子直接撒播,成本更低,成活率仍旧不差。2019年,一些中东国家注意到了这项技术,卡塔尔、沙特等地的专家来到了阿拉善,实地查看了试验田的树苗成活情况。他们在自己的沙漠里也试验了田新明的方法,用袋子种下200棵树苗,一年后全部存活,之后,这项技术开始进入中东市场,被写入多个国家的绿化项目中,阿联酋甚至将其列入国家“2050绿带工程”的核心技术之一。他并没有因此出名,几乎没有出现在媒体上,即使有记者找到他,他也大多拒绝采访,他说自己不善言谈,只是想把树种好。他的村子里,村口多了几排新树,冬天冷风吹过,塑料袋在阳光下闪着光,他还在种树,他知道,这些水珠虽小,却能撑起一棵树的命。过去三十年,田新明走过西北的六个省份,在沙漠里来回奔波,种下了希望,他靠着一次寒夜里的发现,把一个不可能的事情变成现实。他用一张塑料布看见了沙漠里的水,也用几十年时间把水一点点“种”进了黄沙,他没念过多少书,也不会说大道理,但他做的事,正悄悄改变着这片土地的命运。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信源:中国日报网——沙漠绿洲的缔造者:田新明与无水植树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