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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网约车倒车慢,当着两小孩的面掰弯网约车牌并放气,只愿赔200元,司机:侮辱

男子嫌网约车倒车慢,当着两小孩的面掰弯网约车牌并放气,只愿赔200元,司机:侮辱性极强,不和解

2023年7月2日,浙江余姚市的一名网约车司机庞先生向九派新闻反映,约三周前在倒车过程中与一名酒后驾驶电动车的男子发生争执。事件中,对方不仅用言语攻击他,还对其车辆进行破坏,包括掰弯车牌和放气轮胎。

由于事发后耽误了两天左右的工作时间,庞先生损失了租车费和误工费,估算每天约在300至500元之间。他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但对方只愿意赔偿200元,显得不够诚意。

“这点赔偿几乎没有伤害,但侮辱性极强。”庞先生表示,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不接受调解。他强调,对方故意破坏财物,应该受到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还应当赔礼道歉,赔偿相关损失。

余姚市公安局的凤山派出所于事发两天后出具了立案通知,称案件已被立案处理,但至今已近一个月,案件仍未有后续进展。庞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依法办案,给出明确的处理结果。

律师谭敏涛(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分析指出,此案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可能面临五到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并可能被罚款500元以下至1000元以下。同时,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提醒公众,遇到类似事件时,应选择有监控录像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停车,避免在偏僻或光线昏暗的地点停放车辆。如遇财物被破坏,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

【事件经过】

庞先生是一名滴滴司机,平日租车工作。6月9日晚10点左右,他试图在自家店门口停车,但由于空间狭窄且前方有车,倒车多次未果。期间,他注意到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带着两个小孩,试图让他先行,但男子也停在原地,似乎对他有误会。

监控录像显示,22时08分,庞先生让出车道后,男子下车,用手机疑似拍摄车牌,辱骂并威胁:“你跑不了的。”他下车后仍在言语攻击,庞先生没有多做反应,只回应了“关你什么事”,便离开。

当天晚上11点左右,庞先生发现车牌被掰弯,随即报警。随后调取物业监控确认嫌疑人,报警三次后,发现轮胎被放气,也再次报警。监控显示,男子在20分钟后来到车辆前掰车牌、放气,小孩也在现场。

庞先生称,他多次报警,但警方未能及时出警。物业监控和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后约20分钟,嫌疑人到场破坏车辆。他曾被告知警方已在处理此案,但等了将近一个月,案件仍未有明确结论。

【嫌疑人回应】

次日,庞先生联系了涉嫌违法的男子。对方称,事发当天他带着小孩调头,等待对方离开,但对方迟迟不动,双方发生争执。男子承认当天喝了酒,情绪激动,已被民警批评教育,车牌已恢复原状,并为车辆充气。

庞先生则表示,自己希望对方赔偿两天的误工和租车费,总计约1000元,但对方只愿意赔偿200元,理由是只损失了一天的误工费。庞先生认为,赔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且对方的态度缺乏诚意。

他多次向警方索要立案回执,但未能如愿。警方在出具立案通知后,曾告诉他案件会在三天内有结果,但实际等待时间已超过一个月。庞先生表达了对案件尽快处理的诉求,并考虑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律师意见】

谭律师指出,掰弯车牌和放气行为涉嫌违法的故意毁坏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处罚。此类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因为双方的争执起因是交通纠纷,而非无端挑衅。

受害者可以要求违法者赔偿财产损失和误工费,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赔偿。律师强调,合理的赔偿应依据实际损失,包括误工和租车费用,需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此外,警方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受害人应保存好现场证据、票据和相关证明,以便维护自身权益。若对警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此案反映出在交通纠纷中,故意破坏财物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受害方有权依法索赔,警方应依法快速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