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了“互殴”定性的处理问题,央视指出“互殴”已经成为“垃圾桶”一样的存在。
“互殴”的存在,确实在行政事务上节省了很多支出,在刑事案件上也减轻了基层治安人员的办案压力,但“互殴”并不是万能的,“互殴”一旦被用在刑事案件中,就会打击国人的血性与公德,让被打的人只想着能不能得到赔偿,而不想着替他人伸张正义。
即便是被抢劫的人,也只想着让抢劫的人跑不了,而不是想着替被抢的人讨个公道。
遇到问题了,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让警察来处理,而不是想着自己出手相助,甚至连见义勇为都成了让人避之不及的高压线。
最好的处理方式是让被打的人能得到赔偿,但同时又不影响国人的血性与公德,让大家在遇到不平事时,能出手相助,而不是冷漠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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