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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作出判决##隔壁死人算凶宅吗#【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

#法院对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作出判决##隔壁死人算凶宅吗#【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

#法院对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作出判决##隔壁死人算凶宅吗#【隔壁死人算不算“凶宅”?法院判了!】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常被称作“凶宅”。那么,如果隔壁房屋死过人,自己所购的房子算不算“凶宅”?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隐瞒房屋交易信息引发的纠纷案件,买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才得知隔壁房屋曾发生过严重的爆炸事故,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重伤。法院认为,死亡地点虽然不在房屋“里面”,但只要与房屋紧密相关的事实,都会严重影响买房人的心理和房屋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重要事实。案情回顾↓2021年3月,王某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刘某位于东城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并与卖家刘某、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中介服务合同。王某按约定付清了房款和14万余元的中介服务费。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意外得知,自己所购房屋的隔壁曾在2006年发生过严重的煤气爆炸事故。事故炸穿了上下几层楼,导致多人受伤,一人因受重伤死亡。王某购买的这套房屋的墙壁也因炸裂后进行了修复。王某认为,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房屋买卖机构,应当知晓这一重大情况并如实告知自己。但中介却隐瞒了该信息,使其购买了一套自己并不想要的房子。由于交涉无果,王某先将卖家刘某和中介机构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刘某赔偿40万元后,王某撤回了起诉,并单独起诉中介机构,要求退还全部中介费1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争议焦点↓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各执一词。王某认为,中介机构长期在该小区工作,不可能不知晓房屋发生的严重事故及有人死亡的情况,其未如实告知的行为违背了合同中“如实告知、不隐瞒”的义务,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要求中介退还全部中介费并支付利息。中介机构则辩称,其门店于2009年才开业。爆炸事故发生在2006年,时间久远,自身查证能力有限。曾试图向派出所、居委会、物业核实伤亡细节,因非当事人,未能获取具体情况。双方签合同时,中介机构已向买方王某出示过爆炸事发时的新闻,合同中也明确写到“刘某已告知王某隔壁443号发生过爆炸,王某已知情”。该房屋成交价较同小区同户型其他房屋便宜很多,说明王某知晓爆炸对房价的影响。刘某已赔偿40万元,应包含了中介费损失。房屋已成功过户,中介服务已完成,不应退费。合同仅约定王某所购房屋没死过人,所购房屋隔壁死人不算“凶宅”,且王某无证据证明其所购房屋内死过人。第三人刘某表示,其与王某的纠纷已在法院调解中以40万元一次性解决,王某此次起诉中介机构属于重复起诉,应予以驳回。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购房作为重大事项,与房屋相关的重大信息必须如实告知买家。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凶宅”这类情况,即便死亡地点不在房屋“里面”,只要与房屋紧密相关的信息,都会严重影响买房人的心理和房屋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重要事实。本案中,王某所购房屋隔壁爆炸导致一人死亡的情况,对王某是否购买该房屋及购房价格有重大影响。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在明知房屋发生过严重爆炸的情况下,有责任进行更加仔细的核查,特别是伤亡情况。中介机构存在工作上的不足,属于履约瑕疵。综上,法院判决中介机构退还王某部分中介费4万元,驳回王某要求退还全部中介费及利息等其他请求。法官提示↓本案审理法官王亮表示,房产中介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对于可能对房屋交易价格、买方购买意愿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凶宅”或与之紧密关联的重大事故、伤亡信息,应主动进行审慎核查并如实告知买方。这不仅是对合同义务的履行,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交易秩序。(法治网)
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中介费承担模式,正随市场冷暖发生显著变化。部分城市房产中介已开始

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中介费承担模式,正随市场冷暖发生显著变化。部分城市房产中介已开始

部分城市房产中介已开始酝酿新规则:将3%的中介费全部转嫁给房东,购房者无需支付分文。这一转变,折射出房东在市场中的话语权逐渐弱化。回溯过往,房价上行期,房源紧俏,3%中介费多由购房者全额承担,房东占据绝对主动;房价...
买房计划暂时搁浅了!中介打电话说让我今天和户主谈一谈,见面商量一下看价格能不能

买房计划暂时搁浅了!中介打电话说让我今天和户主谈一谈,见面商量一下看价格能不能

买房计划暂时搁浅了!中介打电话说让我今天和户主谈一谈,见面商量一下看价格能不能商量妥!有些话在电话里也不好说,当面谈一谈效果会好一些,我们约的下午3点,我家离中介公司很近,不到3点我就到了,等了大概十多分钟,户主就来了。户主是个年轻漂亮的老师,瘦长身材,很有气质,看样子年龄也就35左右,户主把房产证给我看了,房本面积是140.9平方,房子满五唯一,房主说要是真卖他们的房子还真舍不得,要给她的房子找个好主人[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我们谈的挺愉快,就是在价格上有分歧,房主报价83万,房主说看咱俩有眼缘,就说她让一点,82包过户是她的底价,但是没有达到我的心里价格,我一直给中介的报价是80个包过户!话说大家知道中介费到底咋算的吗?我之前看网上说有的按总价比例收,有的搞一口价,问了两家中介公司说法都不一样。有家说收房价1.5%还带砍价空间,另一家直接喊2%不打折,这差出去的钱都够换套沙发了!更夸张的是听说有人被收过什么「斡旋金」「贷款服务费」,听得我脑袋嗡嗡的……最近刷短视频还看到有人自己跑流程,省下大几万中介费,有没有懂的友友聊聊啊?你们买房时中介费是咋付的?[扁嘴]

女子花2.5万中介费去新加坡打工,没有想到很多费用中介还没说…

女子花2.5万中介费去新加坡打工,没有想到很多费用中介还没说… 女子花2.5万中介费去新加坡打工,没有想到很多费用中介还没说… 来源:是我的存在 发表时间:2025/06/25 20:22:27
买卖房子千万不要找中介,现在的中介都很坏的,他们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现在好

买卖房子千万不要找中介,现在的中介都很坏的,他们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现在好

买卖房子千万不要找中介,现在的中介都很坏的,他们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现在好多中介都不赚中介费了,开始黑你房子。他们先千方百计压你房子价格,如果你不肯降价,就晾着你,有人问价也不告诉你,就让你放着。哪一天你实在受不了了,达到了他们想要的价格,他们就买过去。然后简单装修,做成串串房,卖出去或者租出去。他们不收那种真正的老破小,他们只收标准学区房,或者性价比高的房子。所以如果你的房子足够好,不要放到中介那里去,他们都是坏人,你要自己发信息,发到网上去,发朋友圈,发抖音,会有真正的买家联系你的!
“太不讲究了!”浙江,女中介带客户看房,房东要135万,客户只愿给130万,双方

“太不讲究了!”浙江,女中介带客户看房,房东要135万,客户只愿给130万,双方

“太不讲究了!”浙江,女中介带客户看房,房东要135万,客户只愿给130万,双方没谈成,万万没想到3天后,房东说房子卖掉了,而买主正是原来的客户,女中介要求客户给13000的报酬,客户说的话,让她气的不行,于是她情急之下做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男子跳单买房遭中介威胁?要求补偿6000元未果,竟被扬言“泼油漆送花圈”!买房本是人生大事,但在杭州的高先生却因为一次“跳单”行为,惹上了大麻烦。他没想到,自己只是换了家中介成交,竟然遭到原中介的威胁和索赔。原来,高先生打算全款买房,于是联系了一位从业多年、手握大量房源的中介龚女士。她带高先生看了一套心仪的房子,房东报价142.6万元。高先生觉得太贵,提出130万的心理价位,并委托龚女士帮忙砍价。然而,就在龚女士积极沟通时,却发现这套房子已经被其他中介挂出,最终以132万元成交——买家正是高先生本人。而那家新中介只收取了9000元提成,比龚女士预期的少了不少。这让龚女士非常不满,认为高先生“跳单”抢了自己的业绩。她多次联系高先生,要求支付中介费作为补偿。高先生出于歉意,愿意给2000元作为安慰金。但龚女士一开始坚持要1万元,后来降到6000元,高先生无法接受。事情就此陷入僵局。随后,龚女士不仅继续施压,还放出狠话:如果高先生不赔钱,就要去他家门口泼油漆、送花圈!高先生这才意识到事态严重,赶紧报警处理。他也向媒体反映了这一情况,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这单生意已经归属哪一家中介公司,毕竟房东并未签署独家代理协议。此事曝光后,网友纷纷声援高先生:“中介没促成交易,凭什么强行要钱?”“这是中介行业的老毛病了,该整顿一下了。”“威胁客户?这不是黑社会吗!”也有部分人表示理解中介的辛苦:“虽然不合理,但也不能说他们完全没付出。”目前,龚女士已前往司法所咨询维权途径,但她的做法并未获得公众支持。你怎么看?在这个案例中,中介是否有权要求跳单者赔偿?还是应该自认倒霉?如果你是高先生,你会选择妥协吗?还是坚决拒绝无理索赔?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