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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贷款被扣近百万服务费?北京金融监管局亮剑非法存贷款中介 三大套路撕开金融“黑灰产”假面

金融监管利剑再出鞘!

8月11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直指寄生在金融服务链条中的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明确提醒金融消费者远离非法存贷款中介,珍惜个人信用,严守法律底线,不轻信、不盲从,避免因小失大。

新浪金融研究院梳理发现,近期在北京、山西、山东等地的多家银行均发布了相关公告或风险提示;今年以来,还有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发布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的风险警示,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治理行动。

12万服务费变百万

企业主堕入中介陷阱

北京市企业主吴某的遭遇,揭开了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的冰山一角。2023年,吴某接到一个贷款中介的营销电话,对方询问“最近是否有资金缺口”,并许诺“可快速代办低息贷款”。彼时,吴某的企业正深陷资金紧张、经营困难的困境,这番话让他动了心,随后他便与中介公司展开了多次沟通。

沟通中,中介再三承诺“只需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我们帮您优化收入流水”,同时明确表示“代办业务仅收取2个点的费用,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5%”。最终,吴某被说动,签订了相关合同。

合同签订后,中介的“操作”确实显得“高效”。他们通过转让空壳公司、先行垫资、虚构申贷材料等非法手段,很快协助吴某从一家银行机构获批了一笔600余万元的企业经营性贷款。

按照最初“2个点服务费”的承诺,这笔费用本该是12万元左右。可就在贷款到账、吴某以为企业终于能喘口气的当天,中介公司竟直接分笔扣划了近百万元“服务费”,此前信誓旦旦的“2个点”早已被偷梁换柱,吴某实际到手的信贷资金仅500万元左右。

从承诺的12万元到实际被扣的近百万元,巨大的落差让吴某又怒又急。他立刻报警,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了投诉材料。尽管经过多方努力追回了部分费用,但非法中介留下的债务阴影,却依旧久久未散。

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

三大套路撕开金融“黑灰产”假面

吴某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作为金融领域“黑灰产”的主要表现之一,已成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顽疾。非法中介通过虚假承诺、违法包装、恶意垒债等手段,不仅推高融资成本,更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当前,非法存贷款中介的表现模式愈发复杂隐蔽。据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金融不法分子的常见套路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虚假营销与低息诱惑。对外声称“与银行有合作”“可通过内部渠道办理贷款”或冒充“XX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所谓“额度高、利率低”的贷款,实际收取高额服务费,导致消费者贷款成本远超预期。

深圳金融监管局曾披露这样一起案例:2023年,Z先生接到自称与A银行合作的中介来电,对方宣称可提供年化3.6%的低息贷款。因公司急需周转资金,Z先生同意由其中介代办,在提供个人及必要资料后,中介为其伪造部分材料并助其通过审批。Z先生签署贷款文件后,按约定支付了贷款总额10%的服务费。然而还款数期后他才发现,实际利率远高于承诺费率,且还款周期大幅缩短,最终导致他无力继续偿还贷款。

二是违法包装骗贷。瞄准资质不足的小微企业或征信白户等特定人群,协助借款人虚构工作单位、贸易合同、银行流水、资产规模等申贷材料,甚至勾结银行机构个别员工,共同骗取通过授信审批、实现贷款发放,借款人则为少量报酬甘愿成为“职业背债人”。

新浪金融研究院发现,在某社交平台上,有多名用户倾诉了被“贷款包装”套路坑骗的遭遇。但与此同时,仍有中介在各个评论区向半信半疑的用户兜售所谓“成功案例”。不少人直到被骗后才惊觉落入陷阱,却已追悔莫及、欲哭无泪。

三是实施“套路贷”犯罪。以“小额贷款公司”等名义诱导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或变相“担保”等相关协议,制造贷款交付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通过设置违约陷阱、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虚假诉讼、暴力胁迫等一系列手段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截至8月12日12点,关于“套路贷”的投诉已超10万条。有投诉者称被诱骗签订虚高合同,合同金额远高于实际借款额,实际利率高达60%;还有人反映贷款中介故意制造逾期,收取近20万元“砍头息”,甚至通过虚假诉讼快速执行,非法套取借款人房产。

从严从快惩治银行“内鬼”

全国整治不法中介行动正持续推进

北京金融监管局明确表示,坚决整治非法存贷款中介,已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今年更是加大力度,推出一套“强责任、全覆盖、严打击”的组合拳,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具体举措上,监管部门要求辖内机构加强助贷业务管理,特别提出两个“严禁”:严禁机构与非法存贷款中介开展合作,严禁银行员工与非法存贷款中介内外勾结。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着重强调将从严从快惩治银行“内鬼”,对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形成强力震慑。

裁判文书网显示,因不法中介行贿受贿而被判刑的银行员工并不少见。例如,某银行员工在担任三级网点柜员、个人客户经理助理、对公客户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贷款中介介绍的贷款业务在提交申请、材料审查等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8万元。经法院审理,该员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还曾于今年3月发布过消费者风险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牢记“三核实”“五拒绝”,筑牢防线,远离不法贷款中介陷阱。

事实上,这场针对非法中介的“剿灭战”早已突破地域界限。

今年3月,公安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专项工作,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各类犯罪活动。

今年以来,已有湖北、河南、天津、厦门、青海、江西、山西、深圳、湖南、陕西等地金融监管局发布警惕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中介活动的风险提示,还有山东、福建、新疆等地组织专项打击治理行动。

整治力度层层传导,新浪金融研究院注意到,近期北京、山西、山东等地多家银行也主动发布相关公告或风险提示。

例如,近一个月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大行的北京分行纷纷公告澄清:均未与任何不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贷款业务合作,所有贷款业务均不收取合同约定外的费用。对于中介机构或个人宣称可提供“突破条件”“降低利率”“内部渠道”“包过审批”等服务的,均属虚假宣传及涉嫌欺诈行为,提醒客户切勿轻信,以免受骗。

多地银行提醒金融消费者:务必提高风险意识,珍惜个人信用,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切勿委托中介伪造和提供虚假申贷材料;如需办理贷款,务必通过正规渠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