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何晓波实习生苏畅摄影报道)日前,福山区鸿福御景小区居民王先生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他将车停在小区附近街面的停车位上,被人张贴了“禁停”贴纸,不仅清理困难,还影响视线,维权过程更是屡屡碰壁。
9月21日下午,王先生将车辆停放在福山区曙光西路与鸿福街交会处西北侧街面的停车位上。此前他注意到,该区域虽划有停车线,但未标注“私人停车位”字样,便认为是可正常使用的车位。
第二天清晨取车时,王先生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上被贴了一张写有“此处禁止停车、请及时驶离”的贴纸。这张贴纸面积较大,清理时反复擦拭仍难除干净,驾驶时还会遮挡前方视线,对行车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王先生无奈地表示,这已是他的车辆第二次被贴“禁停”贴纸了。
9月23日,附近商铺业主向记者介绍,王先生停车的区域实际属于约500米长的禁停区,且此处的停车位是私人车位,仅允许临时停靠,禁止过夜停放。该商铺业主解释,此前已在地面和电线杆上标注“禁停”字样,因王先生未在车内留存联系电话,车辆长时间停放影响了商铺客户的通行,所以物业才会贴“禁停”贴纸。不过,王先生表示,此前他并未注意到“禁停”标识,也不知道“私人车位”及“临时停靠”的相关规定。
为了解是否有其他居民遇到类似情况,王先生在小区业主群内询问,多位业主表示,此前也曾被贴过“禁停”贴纸,但报警后物业人员清理了贴纸。
国家二级律师、山东省刑事专业律师、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智光律师认为,市民夜间在街面停车,无论是否合理合法,有权对车主采取措施的是道路管理者,即交警或者城市管理执法者。王先生车上的“禁停”贴纸不可能是执法单位所为。无论是谁,对停放在街面上的车辆贴上如此大面积且难以清除的贴纸,从法律层面上看,清理不干胶贴纸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