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七旬老人在家人陪同下游西湖,趁着家人买票,独自一人来到景区石凳歇脚,不料,老人突然身体失去平衡,后仰摔倒,最终不幸离世。家属认为石凳缺乏靠背和防护措施,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77万元。景区辩称事发地并非核心游览区,且老人摔倒可能与自身健康及无人陪同有关。庭审中,老人家属变更赔偿金额为28万元。不过,这次法院判决没有和稀泥。 2024年3月24日,72岁的施奶奶跟着儿子、儿媳一行七人来到西湖景区游玩。 当时家人要去买景区门票,队伍排了好长,施奶奶走不动,就说在旁边等。 她看见步道边有个石凳,凉丝丝的,表面平平整整,就慢慢坐了上去。 那石凳不高,也就到成年人小腿肚,没靠背,旁边就是条小河,不过河边有一米多高的石护栏,看着挺结实。 家人没多想,想着歇一会也行,就让她坐着等,转身就去排队了。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也就几分钟的功夫,有人喊“老人摔了!”。 家人跑过去时,施奶奶已经躺在石凳后面的草地上,脸色发白,说不出话。 景区保安也赶得快,三分钟不到就到了现场,帮着叫救护车,还一起把老人抬上了车。 送到医院一查,颈椎骨折,当天就安排了手术,住到3月29日出院,光这一趟就花了6万2。 本以为回家养着就好,可转去另一家医院复查时,医生又查出了多脏器衰竭、心肌梗死,得靠呼吸机才能呼吸。 家人又四处凑钱,前后花了35万多的治疗费和陪护费,熬到11月8日,施奶奶还是走了,出院当天就没了气息。 悲痛劲儿还没过去,施奶奶的儿子小金就找上了景区。 他觉得是景区的石凳有问题,才让老人摔了,最后没救回来。 2025年1月,小金把景区告到法院,一开始要赔77万,后来改成了28万,说是包含医疗费、丧葬费,还有老人走了的精神损失费。 这事儿一传到网上,评论区立刻吵成了一锅粥。 有人刷“景区收了钱就得管安全!石凳连个靠背都没有,老人往后一仰不就摔了?”。 也有人反驳“自己家老人有高血压、心脏病,还让她一个人坐着,家属咋不怪自己?”。 还有人扯到了别的话题,说“以后带老人出门是不是得绑在身边?景区总不能当保姆吧?” 景区这边也挺委屈,说那石凳根本不是专门给人休息的。 事发地是停车场到景区大门的步道,不是核心游览区。 石凳是跟护栏配套的,主要是防止有人不小心掉进河里,算防护设施,不是休息椅。 而且当时太阳特别大,监控里能看到光线晃眼,说不定是老人晕太阳才摔的,这算意外。 更重要的是,景区说小金拿不出证据,证明老人的死跟摔那一跤有直接关系,毕竟老人本身就有重病。 直到法院开庭,法官专门去现场看了那石凳,跟周边其他景区的步道设施比了比,说40厘米的高度符合常规。 石凳旁边的护栏已经能起到防护和提醒作用,没必要再额外装靠背、加警示牌。 要是每个石凳都这么要求,景区里怕是要到处都是栏杆,反而破坏了风景。 之前也有类似的案子,比如有游客逃票爬景区的悬崖摔了,法院也没让景区赔。 还有个景区因为地面有水没放警示牌,最后赔了钱,关键还是看“有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 现在再路过西湖那个步道,石凳还在,只是偶尔能看到有人带着老人路过时,会特意扶着老人走,没人再让老人单独坐那儿歇脚。 其实这事儿挺让人唏嘘的,老人走了谁都不好受,但责任不能乱算。 现在带老人出游的人多,要是能在步道旁多放几个带靠背的椅子,或者贴个“老人休息请有人陪同”的小提示,说不定能少些麻烦。 对家属来说,带老人出门,多盯一眼、多扶一把,比事后找责任更实在。 咱们去公共场所玩,也得有自己的安全意识,不能觉得“出了事有人兜底”。 公共安全从来不是某一方的事,景区守好规则,游客多份小心,家人尽到责任,才能少些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