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成都地铁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男方败诉,这消息一出,如重磅炸弹,炸得人心里直犯堵。生活在成都的我,满心震惊与耻辱,这判决结果,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两次调解,女方5次不出面,所谓道歉也只是私下小范围,这算什么诚意?而二审判决却仿佛在说,公开侮辱诬陷他人,私下道个歉就没事了。长此以往,法律的威严何在?当法律不能成为公正的守护者,反而成了“社会不正常现象”的帮凶,那人们又该何去何从? 此案背后,是性别议题与法律公正的激烈碰撞。法律本应一视同仁,可如今却似乎在性别争议中摇摆不定。这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大家怎么看这判决结果?是觉得公正合理,还是认为法律失了分寸?来评论区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