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跟30多年的男同学一同出游玩耍,住在男同学租的房子里,却不曾想被男同学又伸手又伸嘴占尽便宜。次日两人通话一小时,男方言语骚扰,女方严词拒绝。后来女方被诊断出精神障碍,将男方起诉要求赔偿,一二审判决结果不同。
2024年4月,赵女士和老同学老王相约一起去河南游玩,因为两人相识30年,赵女士对老王并没有多大戒心。只觉得是值得信赖的老朋友,并且老王还在那里有租房子,景区游玩之后居住也比较方便。
但是老王可不是这么想的,他可能认为一男一女便应该有些“故事”。在游玩之后的第二天,老王便借助出租屋的私密空间,持续不断地向赵女士暗示。
赵女士也是50岁的人了,自然听得出老王言下之意。但是她并未对此有所回应,而是不予理睬。对赵女士来说,不回应就是非常明确的拒绝了。
可是老王却会错了意,他的言辞开始越发露骨,变得更加直接,甚至到后面更是直接上手触碰赵女士的身体占便宜,嘴巴也是不老实一直说着“两性话题”。
之后旅行结束,赵女士和老王各回各家。老王也并不打算借此作罢,在4.25号又跟赵女士通话了一个多小时,一接通老王就不断地说着挑逗的话,赵女士终于忍无可忍狠狠地骂了老王一顿。意识到赵女士生气的老王,才在微信上和赵女士道歉。
再后来,两人基本没了什么联系。但是赵女士一直觉得自己状态不佳,九月到医院一检查,被诊断为精神障碍。诊断结果一出,赵女士以“性骚扰”将老王告上法院,认为老王之前的行为是造成她精神障碍的主要原因,要求老王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用。
赵女士提供了录音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录音内容是4.25日的通话,老王在那通电话中足足有32次明显的言语骚扰和挑逗,而赵女士明确拒绝了23次。之后老王又在微信上和赵女士道歉多次,请求原谅。
但是老王这边却并不承认道歉原因是因为言语骚扰,而是因为旅游时的“照顾不周”才对赵女士道歉,至于通话,他认为内容非常正常,虽然有比较露骨话题,但是整体两人也是有说有笑的。
但是“性骚扰”的认定和老王说的完全是两回事性骚扰而是在于有没有主动地肢体接触,言语骚扰。一审判决老王赔偿5000元。
赵女士认为赔偿太低,老王认为不该赔偿。两人均不服,重新上诉。结果二审认为,赵女士被诊断为精神障碍,并且老王存在肢体和言语的双重侵犯,5000元难以弥补赵女士其人格受损的程度,改判为两万元的补偿。
判决结果引发了热议,有人觉得:“都是成年人有各自家庭,除了血亲,任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存在动物属性,孤男寡女一起出行共处一室,大家都心知肚明!”
但也有认为:“不管关系有多铁,不能模糊边界,尊重对方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有网友产生了激烈争吵,有人问被骚扰为什么不马上走人,断绝联系?
马上有人回答:“独处一室,要顾及情面和自己的安全着想,而且时事后联系是为了沟通解决问题让对方道歉,不能因为这个就认为老王不构成骚扰吧?”
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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