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7月10日,记者了解到,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不得在食品标签标识上标注“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词等词汇,避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区域监管执法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在食品标签标识上标注“不添加”“不使用”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将食品安全作为自身发展生命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避免在同一生产线或生产设备上生产加工原料不同的产品。确需共线生产的,应制定清洁消毒制度,在产品切换时对生产线或生产设备进行清洁,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并验证清洁消毒效果,确保产品不受交叉污染。不得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不得与下游食品生产企业合谋生产含有非法添加物的产品。同时生产食品级和工业级产品的,不得以非食用物质、工业级产品冒充食品添加剂销售至食品领域。不得分装食品用香精和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得将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作为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组分。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对产品中所含食品添加剂的含量进行验证,一旦发现超范围、超限量添加,要查明原因立即整改。鼓励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产品配方,积极探索应用天然配料和新型食品加工、防腐及保鲜等技术,通过改进生产环境、工艺、包装和贮存运输条件,逐步科学减少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用量和品种。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范产品标签、说明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标签标识应依照各省(市)地方立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在食品标签标识上标注“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词等词汇,避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建立健全长三角食品安全失信惩戒机制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区域监管执法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健全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失信惩戒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请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诚信道德,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做好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上下游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违法违规问题,与市场监管部门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共同守牢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坚固防线,积极助力长三角地区食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实习生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