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女子花49800元买一翡翠手镯,收到不满意,要退货退款,快递小哥上门取件,第2天告诉她,快递丢了,女子报了警,快递方只愿赔60多元,理由是女子没保价。女子不解:我是退货,商家那边没选保价啊。可商家却说:要快递赔付后,才能退款。这让女子有些崩溃。
据DV现场5月29日报道,陈(化姓)女士在网上看中一翡翠手镯,花了49800元买下。
购买的时候,因为限额,她分了三次支付才将手镯买下,然后,她满心期待的等着收货。
然而,陈女士收到翡翠手镯后,发现跟自己的预期不太一样,觉得有些不满意,于是,她就选择了退货退款。
商家有运费险,指定某快递上门取件。
陈女士就把翡翠手镯重新装好,用胶带再次打包妥帖,就等着快递小哥上门取件。
5月22日上午10点,快递小哥准时来到陈女士家,将这个翡翠手镯快递取走了。
之后,陈女士留意了一下快递的情况,发现物流一直显示是正常运送的。
陈女士估算着23号晚上就应该能到商家那里。
可是,万万没想到,23号晚上,她等来的不是翡翠手镯快递到货,而是,快递小哥给他打来了电话,告诉陈女士,她的快递丢了。
陈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近5万块钱的件,说丢就丢了,这么倒霉的事怎么会发生自己身上?
第二天,陈女士和快递小哥报了警。
通过监控视频看到,5月22号,快递小哥在陈女士家取完件,拉着一个板车,可以清楚的看到陈女士的快件在上面。
陈女士说,她打包快件的时候,有一黄色胶条,很容易辨认。
然而,当快递小哥经过了一段监控盲区之后,来到了6栋大堂,这时快件就不见了,板车上已经没有那个黄色胶条的件了。
陈女士只好找快递方索赔,毕竟近5万价值的翡翠手镯啊。
快递方表示,可以赔偿,按照基础运费7.5元的9倍,赔偿陈女士60多元。
陈女士无法接受,觉得太不合理了。
可是,快递方认为,陈女士没有对快递进行保价,所以,只能按照非保价快递条款进行赔付。
事情僵在这里,陈女士是无可奈何,她又去找翡翠手镯的商家。
商家表示,因为手镯是陈女士寄出的,因此不能给她退款,已经联系快递公司那边处理,需要等快递赔付后,才能给她处理退款。
陈女士认为,翡翠手镯是自己寄出的不假,但是,有个前提条件,自己是退货,而且是商家包邮,有运费险在的,自己只是退货,并没有选择快递或者是否保价的权限,正常来说,应该是商家选择是否保价的。
那么,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选择保价吗?
此事中,陈女士退货原因是因为觉得翡翠手镯和自己预期不符,不满意,属于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的退货。
商家虽然提供了运费险,但没有明确承诺保价服务。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并无强制义务为陈女士退货选择保价。
为了找回手镯,陈女士只好再和快递方协商。
快递方网点表示,陈女士的快递可能在小区里面丢失了,应该是从运货时掉下来了,也已经配合警方寻找过了。
对于有没有“监守自盗”这个情况,网点负责人也说,其实,也“诈”过去陈女士家取件的快递小哥了,确实没有。
再说,小哥要监守自盗的话,他早跑路了,就不会继续在这边送快递了。
最后,负责人猜测,快递很有可能被小区的某个业主捡了。
不过,负责人表示陈女士的快递丢失了,确实是网点这边的问题,公司会跟进处理,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理赔小组,在跟进了。
另外,赔偿肯定是快递公司这边负责的,但是,陈女士的快递没有保价,是会按照非保价快件的条款赔付。
最终,陈女士没有和快递公司达成一致,准备走法律程序。
有人疑问,手镯交到快递手里丢失了,快递不该照价赔偿吗?
《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事中,快递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翡翠手镯丢失是由于上述免责事由导致的,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通常会在服务条款中约定未保价的货物的赔偿标准,比如按基础运费的倍数赔偿。
陈女士的翡翠手镯价值近5万元,而快递公司只愿按照基础运费7.5元的9倍赔偿60多元。
显然这种赔偿标准,可能低于货物的实际价值,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
其实,未保价不是免责的理由。
快递公司作为提供运输服务的一方,有义务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在未保价的情况下,快递公司更应该谨慎处理货物,避免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
如果,因快递公司的过错导致货物丢失,快递公司应该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所以,陈女士可以与快递公司进一步协商要求按照翡翠手镯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陈女士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过,陈女士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翡翠手镯价值,还有快递公司的过错。
那你觉得贵重物品该不该保价呢?
信源:DV现场-2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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