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向彻底变了!
青岛“行人安全距离”迎来大反转
央视发声,青岛中院道歉:
普法中提到的“行人安全距离”,确实存在表述欠妥!
央视亮出事件原视频,真实情况和网传差很异大:
1、两位事主都是女性,不存在被告为男性的说法
2、原告没有突然转身,实际是原告接电话时已经放慢脚步,缓慢转身停下,与和被告还有一段距离
3、“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表述不当,实际上是被告走路东张西望且快步前行,撞倒老人
多数网友看完视频认可判罚,但也有人质疑赔偿金额是否过多?
要我说,作为舆论向导的官方媒体,进行普法时还是应该更加的严谨。
否则就这样一个大乌龙,差点就毁了城市形象,差点颠覆了大众的认知!大家觉得呢?
青岛行人相撞案相关法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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