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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支持福利+1!产假社保补贴50%,速看!

上海又双叒叕放大招了!生育支持福利再+1 “真金白银”补贴 帮助用人...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本市用人单位为其落实本市产假及生育假政策,并在产假及生育假期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终于搞清楚了为啥馆长深圳行的热度不如上海原因很简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跟深

终于搞清楚了为啥馆长深圳行的热度不如上海原因很简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跟深

终于搞清楚了为啥馆长深圳行的热度不如上海原因很简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跟深圳整座城市的氛围,有很大关系说到底,深圳是个务实的城市,大多数都是草根移民。大家一心只想着搞钱,自然没有时间,也没有闲心去搞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这次馆长深圳行,粉丝的热情不比上海,这只是地方差异造成的风土人情不一样罢了,并不代表不欢迎馆长的到来。大家观看却不参与,友善却不刻意,热情却也不狂热。深圳人这种内敛,有距离的礼貌,不打扰馆长的行程,其实也挺好呀。大家觉得呢?
2015年,上海女博士怀孕2个月查出癌症,婆婆当场卖掉价值300万的婚房,飞回老

2015年,上海女博士怀孕2个月查出癌症,婆婆当场卖掉价值300万的婚房,飞回老

2015年,上海女博士怀孕2个月查出癌症,婆婆当场卖掉价值300万的婚房,飞回老家,丈夫崩溃大哭,不料几天后,婆婆拿来一张400万的卡,让儿媳妇去治病,怎料儿媳却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2015年的上海秋意正浓,26岁的女博士张丽君正沉浸在人生最幸福的时光里,刚刚怀孕两个月的她,每天都能感受到腹中小生命带来的奇妙变化。丈夫韩志俊对她呵护备至,婆婆更是把她当亲闺女一样疼爱,一家人都在期待着新生命的到来。可是生活总是喜欢开残酷的玩笑,一次例行产检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宁静,当医生神情凝重地宣布张丽君患上胰腺癌晚期时,整个世界仿佛瞬间坍塌了。胰腺癌被称为癌症之王,更何况还是晚期,这几乎等同于宣判了死刑,更让人痛苦的是,医生给出了一个残酷的选择题:要么立即终止妊娠开始治疗,要么继续怀孕等死。韩志俊当场就崩溃了,这个平时顶天立地的男人像个孩子一样痛哭流涕,张丽君虽然表面平静,内心却早已翻江倒海,她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给她出这样一道无解的难题。就在夫妻二人最需要支持的时候,婆婆的反应却让他们彻底傻眼了。这个平时对张丽君关怀备至的老人,在得知消息后竟然一句话都没说,趁着夫妻俩还在医院的时候,悄悄拿着房产证找到买家,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价值300万的婚房,拿着钱就飞回了老家。韩志俊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拼命给母亲打电话,可是对方已经关机,看着妻子苍白的脸色,再想到母亲的所作所为,这个大男人的心彻底凉了。他愤怒地握紧拳头,眼中满含泪水,张丽君听到这个消息后苦笑了一声,原来那些温暖的关怀都是假象,在生死关头,人性的自私暴露无遗。夫妻俩陷入了绝境,韩志俊开始四处借钱,可是面对如此巨额的医疗费用,亲朋好友们虽然同情,却也爱莫能助。更有人直言不讳地劝他放弃,毕竟胰腺癌晚期基本没有治愈的可能,张丽君看着丈夫为了自己四处奔波,心中既感动又绝望。就在这个时候,奇迹出现了,失踪了几天的婆婆突然出现在医院里,手里拿着一张银行卡。她眼眶红肿,显然哭了很久,颤抖着声音对张丽君说,卡里有400万,除了卖房的300万,还有她回老家变卖所有家产和向亲戚借来的钱。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张丽君彻底崩溃了,原来婆婆并不是抛弃她,而是在用最快的速度为她筹集救命钱。这个善良的老人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默默地为儿媳妇的生命奔波,韩志俊紧紧抱住母亲,一家人抱头痛哭。面对这400万救命钱,张丽君却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决定,她询问医生胰腺癌是否会遗传,得到否定答案后,她坚定地表示要把孩子生下来。她的理由很简单:自己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26年,看过了春夏秋冬,感受过了人间的美好,可是腹中的孩子还没有机会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世界,她不能剥夺孩子来到人间的权利。家人们急了,纷纷劝她以自己的生命为重,可是张丽君态度异常坚决,她甚至威胁说如果有人强迫她引产,她就从楼上跳下去,这份决绝让所有人都沉默了,他们知道这个柔弱的女人内心有着钢铁般的坚强。从那以后,张丽君开始了与时间的赛跑,癌细胞在她体内疯狂扩散,剧烈的疼痛让她夜不能寐,可是为了给腹中的孩子提供营养,她强迫自己进食,怀孕五个月时,她的体重只剩下70多斤,整个人瘦得不成人形。最让人心疼的是,张丽君知道自己可能无法陪伴孩子长大,于是她强打精神为未出生的儿子录制了18段生日祝福视频,从1岁到18岁,每一个年龄段都有。录制视频时,她总是努力露出最美的笑容,用最温柔的声音对镜头说话,仿佛真的在对着自己的孩子。怀孕7个月时,张丽君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了,医生紧急为她进行了剖腹产手术,一个只有两斤重的男婴提前来到了这个世界。孩子被立即送进保温箱,而张丽君由于身体极度虚弱,连看孩子一眼的机会都没有。这就是她给孩子取名"小笼包"的原因,因为孩子实在太小了,像个小笼包一样,她还给孩子起了大名韩鹤鸣,寓意孩子能够一鸣惊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前行。2016年11月,张丽君走完了她短暂而伟大的一生,她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什么叫做母爱如山,用最珍贵的代价换来了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那400万不仅仅是救命钱,更是三代人爱的传承,是人性光辉最闪亮的体现。如今,小笼包已经健康长大,每当夜幕降临时,他都会仰望星空,寻找那颗最亮的星星,因为爸爸告诉他,妈妈变成了天上的星星,永远守护着他们。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信源:中国青年网——《人世间》张丽君死后5年遭流量消费,当事人亲属:已委托律师起诉造谣者!
上海,一男子自称成功企业家,约女主播线下见面,并当场转账100万,女主播以为钓到

上海,一男子自称成功企业家,约女主播线下见面,并当场转账100万,女主播以为钓到

上海,一男子自称成功企业家,约女主播线下见面,并当场转账100万,女主播以为钓到了“榜一大哥”。事后,男子称自己银行卡被父亲冻结,以各种理由问女主播借钱,9个月借了80多万。为了打消疑虑,男子给她发去一张6500万存款的截图。谁知,男子一毛钱没还,还突然失联,女子意识到不对劲,赶紧报警,真相让女主崩溃大哭:是我眼瞎!接下来的九个月,曹某就开始演苦情戏了,说银行卡被老爸给冻上了,一次次找李女士借钱,加起来借了80多万。他还发了个6500万的存款截图,想继续骗李女士的信任。一直到联系不上他了,李女士才发现,那些转账截图、存款截图全都是假的。赶紧报警,结果一查,曹某就是个房屋中介,啥企业背景都没有。真相一出,李女士那叫一个崩溃,直呼自己瞎了眼!曹某这一出戏唱得挺好,就是利用李女士对“成功男士”的幻想,一步步让她相信自己。一开始那100万的转账截图,就是他布下的第一步棋。李女士也没多想,一下子就掉进了感情和金钱的大坑里。后来,曹某又说被派出所罚款了、资金周转不开,各种理由借钱,每次都能找个看似合理的借口打消李女士的疑虑。最狠的是,那个6500万的存款截图,直接让李女士最后那点防线也给攻破了。九个月啊,李女士一直相信“他会还钱”,结果等到人跑了,才发现全是骗局。警察一来,真相大白:啥企业家,就是个中介骗子。李女士不光丢了80多万,还搭进去了真心。网络世界啊,真假难辨,一不留神,轻信和贪心就容易惹祸上身。这事儿告诉我们:网上诱惑多,可得理智点,特别是涉及到钱的事儿,更得小心再小心,一旦发现不对劲,赶紧报警,别让自己损失更大。
“漂亮的判决!”上海,一男子在下雨天乘地铁时,站在扶梯上,前面一位女乘客脚下一滑

“漂亮的判决!”上海,一男子在下雨天乘地铁时,站在扶梯上,前面一位女乘客脚下一滑

“漂亮的判决!”上海,一男子在下雨天乘地铁时,站在扶梯上,前面一位女乘客脚下一滑,马上就要摔倒,男子反应快,及时扶住了她,为了保持平衡,他往后退了一步,没想到,这一退让身后的几位乘客一个接一个地摔倒了,其中一名女子摔断了骨头,受伤的女子觉得不公平,就把那个好心扶人的男子、脚滑的女乘客,还有地铁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五万多块钱,最后法院做出了判决,大家看了都觉得挺满意,认为判得公正合理。半岛晨报近日报道,谁也没想到,一个简单的摔倒,会引发这么多人的纠纷,社会还在讨论“扶不扶”的时候,法院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好心扶人的刘先生(化名)没有责任,地铁公司也没责任,最先脚滑的冯女士(化名)要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七成,摔得最重的丁女士(化名)自己承担三成。判决一出来,网上一片叫好,说法院判得公正,不拖泥带水,但热闹过后,大家又开始思考:为什么一次好心的救助会闹到法庭上?法院是凭什么逻辑让救人者免责,又让受伤者承担部分责任?这案子里最让人争议的是刘先生的责任问题,刘先生看到冯女士快摔倒了,出于好心伸手去扶,结果自己往后退的时候,导致后面的人摔伤。但刘先生是在关键时刻救人,他为了稳住自己,往后退了一步,这是正常反应,没有恶意也没有严重失误,所以他没有责任,法律就是要保护这种好心,让大家放心去帮人,不用担心帮人会倒霉。这件事的起因是冯女士,她是最开始的原因,所以责任比较大,雨天本来就比较湿滑,情况本来就危险,她本该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可她没有站稳,也没抓住扶手,表现出了明显的疏忽。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自己因为疏忽导致别人受伤,那么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经过调查后,认定冯女士的疏忽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判定她承担七成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对她失误的一个明确认定。受伤最严重的丁女士,也不是完全无辜,庭审发现,她没抓扶手,这对她受伤有影响,法律上有“过错相抵”,就是说受害人自己有错,赔偿责任会相应减少。这是提醒每个成年人,安全要靠自己,别把所有责任推给别人,公共场所大家都有义务保护自己。地铁公司方面,法院认为它尽到了应尽的责任,扶梯正常维护,出事后处理及时,没有明显过错,法律不会让没错的一方为别人的意外买单,这样既保护了企业,也避免责任无限扩大。判决把责任分清了,但却难平复每个人心里的苦,对丁女士来说,这次摔倒像是无妄之灾,身体痛、医疗费高、影响生活,她告上法庭讨说法也能理解。刘先生却因此心寒,他只是好心帮人,没想到反倒成了被告,一句“见义勇为”被误解成了麻烦,冯女士感激刘先生扶她,但同时也觉得自己没想到事会变这样,心理复杂。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10年后,男子找到女儿,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女儿没给,男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自己刚工作不久,无法支付20万,法院判了。"爸,十年不见,一见面就要20万?"法庭上,女儿的一句质问让整个庭审现场鸦雀无声。谢某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复杂,他或许从未想过,自己十年前的选择,会在今天以这样的方式迎来结局。法院的判决最终站在了小谢这一边,法院认为,谢某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现有存款足以维持生活,不符合赡养条件。而且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赡养义务并非单向的索取,而是建立在长期亲情关系的基础上,谢某十年间对女儿不闻不问,如今突然要求巨额赡养费,显然有违常理。而对于小谢来说,这场官司虽然胜诉,但父女之间的裂痕恐怕难以轻易弥合,毕竟法律可以裁定赡养费的支付与否,却无法修补破碎的亲情。十年前,谢某因不堪工作压力,毅然辞去稳定工作,选择上山修行。妻子无法理解他的决定,两人最终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时,谢某将一套房产和50万元现金留给了当时年仅17岁的女儿小谢,并额外补偿前妻15万元,自己仅带着少量积蓄离开。随后的十年里,他辗转各地寺庙,甚至一度栖身山洞,过着清苦的修行生活。然而,长期的戒律约束和微薄收入让他精神崩溃,最终选择还俗。2023年,谢某联系女儿,要求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但小谢并未回应。一年后,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理由是双方关系恶劣,按月索要"不方便"。然而,这一诉求在法庭上遭到了小谢的强烈反驳,她指出,父亲54岁,身体健康,完全具备劳动能力,只是主观选择不工作。此外,她刚步入社会不久,月薪仅1万元左右,扣除上海高昂的生活成本后所剩无几,根本无力承担20万的巨额支出。谢某因职场压力选择逃离现实,却在十年后发现,修行未能解决他的困境,反而让他与社会脱节,最终陷入更深的窘迫。他的经历警示我们,面对压力,逃避并非出路,唯有直面问题,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方法。所以真正的修行,或许不在深山,而在尘世,因为人生的难题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责任与亲情,终究需要我们自己承担和维系。信息来源:环球网丨《上海一男子上山修行10年后,精神崩溃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元赡养费》光明网丨《男子修行十年后还俗,起诉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被驳回》文丨小王编辑丨史叔
“养了个白眼狼!”上海,一男子因自己工作压力太大和自己妻子离了婚,他将手中225

“养了个白眼狼!”上海,一男子因自己工作压力太大和自己妻子离了婚,他将手中225

“养了个白眼狼!”上海,一男子因自己工作压力太大和自己妻子离了婚,他将手中225万的房产和50万现金赠与了自己的女儿,自己带着另外50万进深山修行去了,结果修行10年,积蓄全部花光,无奈之下只能还俗,回家后要求女儿每个月给1000块的赡养费,结果却被对方拒绝,一怒之下告上了法庭!2025年8月10日,《津云》披露的一起家庭纠纷引发全网热议。谢某的人生轨迹堪称魔幻现实主义样本:2013年,因工作压力选择"带发修行",携50万存款遁入空门;十年后却因生活窘迫将女儿告上法庭,索要20万赡养费。这场从佛门到法庭的荒诞剧,撕开了当代中年人逃避现实的集体焦虑。据谢某自述,2013年那个决定彻底改变了人生走向。本想通过修行摆脱职场压力,却陷入更严苛的清规戒律与微薄收入形成的双重困境。"十年修行路,步步刀山过",他坦言当初带走的50万存款早已消耗殆尽,2023年6月不得不向女儿索要每月千元赡养费。但更令人唏嘘的是,在长达一年半时间里,女儿始终未支付分文。这场纠纷背后藏着更复杂的财产分配。谢某透露,当年将房产与半数存款交给女儿保管,自己仅保留部分资金用于修行。2024年11月,在亲友资助下,他拿着64万进入股市,如今市值缩水至55万。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操作,暴露出其理财能力的严重缺陷。法庭审理成为整个事件的关键转折。法官指出,谢某辞职前有着20年稳定工作经历,且现有存款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更关键的是未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有效证明。最终,法院以"生活困境无实证"为由驳回诉求,这场闹剧以原告败诉收场。法律界人士分析,此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谢某将个人选择导致的后果转嫁子女,本质是责任逃避。更值得深思的是,当"看破红尘"成为逃避现实的借口,当"修行"异化为推卸责任的遮羞布,这种伪修行者的精神困境,折射出当代人面对压力时的畸形应对方式。网友对此展开激烈讨论:有人讽刺"修行十年不如踏实工作",有人质疑"为何要为父亲的选择买单",更有法律从业者强调"赡养义务不能成为道德绑架"。这起案件犹如多棱镜,照出法律、亲情、个人选择交织的复杂图景。如今,55万股市资金仍在账面跳动,败诉的谢某站在人生十字路口。这场始于修行的自我救赎,最终演变成法律层面的现实拷问。当佛门清净地与证券交易市场形成荒诞对照,或许我们该重新思考:真正的修行,究竟该在何处安放?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因花光积蓄,导致精神崩溃而还俗,并一纸诉状直接把女儿告到法院,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最后,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网友:不惯着!据大象视频8月9日报道:上海一54岁男子隐居修行10年后,由于钱财花尽,准备还俗,并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2014年的时候,男子由于承受不住工作压力,直接从原来的单位辞职,去山上修行,妻子于是跟男子离了婚。男子在离开前,将自己手里市值约225万元的房产,50万元的现金,送给当时17岁的女儿小谢,充当抚养费,又将15万元作为补偿送给妻子。随后的十年间,男子到处流浪,像个“流浪侠客”,辗转多地后,身上的钱财分币不剩,在山上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刚开始还能忍受,可时间一久,再正常的人都得精神崩溃,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男子决定下山返俗。返俗后的男子,估计想着东山再起,期间向自己的父母和姐姐要来64万,但是竟一转头钻进股市市场,这一进去,钱就像流水一样流了出去,哗哗的就没了9万。而男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本来身上剩的钱就够生活一阵子,况且他还可以接着靠劳动挣钱,但是男子就盯上了刚开始工作的女儿。男子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毫不留情的将自己的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而法院也不是吃素的,经过一番审理调查,最终以:男子未有其生活困难,而且为丧失劳动力,驳回全部诉求,80元的案件受理费也由男子承担。做出的决定就要有承担其后果的勇气,都是成年人了,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负责。对于这个案件,大家有什么不一样的就看法吗?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女儿,然后揣着50万元独自去山上修行。在修行的10年中,男子耗光了所有积蓄,无奈选择还俗,找女儿索要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在遭到拒绝后,男子将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她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赡养费。据凤凰WEEKLY8月10日报道,男子谢某是1971年出生的,他在上海有一套99平米的房子,也有百万元的存款,在外人眼中,他应该毫无生活压力。可是只有谢某知道,自与妻子生育了女儿小谢后,压力是何等的大,特别是工作上来带的压力。而面对激烈的竞争的激烈,他最终不堪重负,选择了隐退。2010年2月,谢某向领导申请了停薪留职,然后独自到山上去念经送佛了一段时间。可没想到,毫无慧根的他,为了争一口气,竟然选择了出家。为了能学出家人六根清净,谢某在妻子不解的目光中,提出了离婚。不过为了补偿妻子,谢某拿了15万元作为妻子的补偿。然后又将名下那套99平米,价值225万元的房子过户给了17岁女儿小谢,还另外给了小谢50万元现金。之后,谢某揣着50万元余款,到宁波出了家,半年后又去大同修行。可万万没想到,修行的过程无比艰难,那晦涩难懂的经文让他苦不堪言,而且出家后几乎没有收入,谢某一直在消耗着自己的存款。最终,在存款耗尽后,谢某还是选择了还俗。并在2023年6月的一天,找到女儿小谢,要求已经成年并且有了工作的她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谢某离家时女儿虽未成年,但他给了女儿一套房和50万现金,至少可以让女儿不用为房子而烦恼。那么女儿现在成年也有工作了,也应该回报下谢某,但是小谢并未理会谢某。无奈之下,谢某求助了父母和姐姐,获得64万元的赞助。但谢某却把这些钱投入到了股市,结果亏了不少。好在谢某没有被冲昏了头脑,及时收手,保住了55万元。2024年11月3日,谢某见小谢始终不理自己,也大概了解了小谢的意思,但他认为赡养父母是小谢的义务,所以就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以后就不再打扰小谢。虽然小谢回复了,但未同意支付赡养费。万般无奈下,谢某只得将小谢告上法院。《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谢某在当年出家时,小谢才17岁,尚未成年,但是谢某尽到了抚养义务,他给小谢留下了一套房和50万元抚养费。按理说,小谢也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谢某要得并不多,只要20万元赡养费,而且谢某还承诺不需要其他任何费用。可小谢连这点要求都无法满足谢某,这让谢某十分失望,认为这个女儿白养了。然而小谢也有自己的苦衷,她表示自己才工作三四年,税前工资就1万多一点,而且自己还是租房子居住,一个月下来省不下多少钱。每个月支付一点赡养费可以,但一次性支付20万根本无法实现。此外,小谢还认为谢某才54岁,而且他有手有脚,完全有能力去工作,没有达到需要赡养的程度。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才有要求支付赡养费的权利。更何况,谢某还有55万元的存款,虽然是借父母和姐姐的,但他们也没让谢某还钱。从这点来看,谢某是根本不会愁吃喝住的。法院调查发现,谢某在辞职前有20年的工作经验,且他所工作的行业,并不排斥年龄大的员工,他仍有继续工作赚钱的能力。因此,谢某的情况尚未达到无自力更生能力的地步,且他也未能证明自己现今的生活存在困难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谢某的诉请。最后,虽然法院这次没有支持谢某,但并不代表等谢某到了退休年龄后,小谢不用赡养。现在谢某每月开销约3500元,而且没有收入来源,钱早晚会花光的。因此,小谢还是要做好赡养的准备。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上海,一女子和丈夫把老房子卖掉后,把钱分给了2个儿子,大儿子分得39.7万,小儿

上海,一女子和丈夫把老房子卖掉后,把钱分给了2个儿子,大儿子分得39.7万,小儿

上海,一女子和丈夫把老房子卖掉后,把钱分给了2个儿子,大儿子分得39.7万,小儿子分得35.8万,另外他们还拿了34.5万给大儿子买房,跟着大儿子一家一起居住生活。10多年,大儿子离婚,说要把房子卖了,但是可以给母亲一半售房款,并给母亲安排养老院。老太信以为真,从房子搬走,大儿子顺利卖房,可他拿到300万售房款后,不肯把钱给到母亲,老太将大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得150万房款,法院判了。据新民晚报8月10日报道,2020年,大儿子跟蔡老太说,想把居住的房子卖掉,但是他让母亲放心,说会把售房款的一半给到母亲,并给母亲安排好养老院居住生活。这些年,丈夫去世,大儿子离婚,家里发生了很多变故,蔡老太也理解儿子的不容易,为了让大儿子顺利卖房,她从房子里搬了出去。大儿子把房子卖掉后,获得了300万售房款,但是并没有遵守约定,把其中的一半给到她。蔡老太很是失望,当年儿子买房时,她和丈夫是出了一半的钱的,并且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他们的名字,可儿子却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如今儿子又故技重施,她实在接受不了。她还记得,2007年,两个儿子相继成家立业,有了各自的小家庭,这本该是他们享清福的时候,可小儿子却提出,希望跟父母分家。考虑到两个儿子有了各自的小家庭,蔡女士和丈夫同意了,他们搬去了跟大儿子一家三口一起居住生活,把家里的老宅子留给了小儿子一家居住。但是为了公平起见,他们跟小儿子一家签了协议,老宅子卖出后,由大儿子和小儿子一家平分房款。后来家里的老宅子卖出去了,考虑到两老口跟着大儿子一家一起居住生活,大儿子多分了几万元,一共分得39.7万元,小儿子分了35.8万元。之后的10多年了,蔡老太和丈夫一直跟着大儿子一家居住生活,直到老伴去世,大儿子离婚,蔡老太的生活一下子一落千丈,面临着无家可归的下场。卖房前儿子明明说好给她一半的售房款,保证她以后的生活不用愁,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明明答应好的事情,转头就不认了。可大儿子却一口咬定,这房子是他自己出钱买的,并不是拿老宅的售房款买的房子,自己买房时,老房子还没有卖出去。索要钱款无果后,蔡老太一纸诉状,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大儿子支付150万售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给自己。1、大儿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出售。《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大儿子一个人的名字,他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子卖掉。2、儿子买房时,蔡老太和丈夫曾出资34.5万元,可以视为附义务的赠与。蔡老太主张儿子当初买房时,使用了老宅的30多万售房款,这套房子理应有自己的一半。可大儿子却主张,自己买房时,老宅还未售出,自己并未用卖老宅的钱去买房子,这套房子是自己买的。可法院查明:大儿子买房时,蔡老太的丈夫张先生曾转了34.5万元给他。这笔款项可以认定为蔡老太夫妻,对大儿子的附义务的赠与。《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当年蔡老太和丈夫拿钱给大儿子去买房,就是希望跟大儿子一家一起居住生活,由大儿子来赡养他们夫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大儿子虽然承担了张先生的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但是他对母亲的赡养义务还需要充分履行,可他将房屋卖掉后,让蔡老太没了住所。大儿子没有根据约定履行赡养义务,蔡老太有权要求儿子按照赠与比例支付相应的房款。法院认为蔡老太夫妻拿了34.5万元给大儿子买房,大儿子从这套房屋中获得了巨大利益,考虑到大儿子对父母的日常照顾和替父亲支付医疗费等,最终酌情判定大儿子向蔡女士支付70万,并继续履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